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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超跑界名人「將軍」鄭為元,在今年1月出借破億「風神」超跑Pagani Huayra參加新車 大展,沒想到遭學生比中指拍照,在學生連翻道歉後鄭為元氣消。沒想到,竟有一名歐男化 名在相關新聞留言:「?一定要捧著你的老X跟大腿才叫會做人」讓他氣得提告誹謗,最終 歐男被依照公然侮辱罪起訴。 今年1月,鄭為元將愛車借給台北南港展覽館參加2018世界新車大展,當時一名參展高職學 生在車子旁比中指拍照並上傳臉書,鄭為元怒轟:「不管你是誰,你都不該對著有車主的車 子比上你的中指。因為你的幼稚行為,NEAT不會再開放給任何人拍照裡頭的任何車子!」一 番話嚇得高職生連翻道歉並刪除照片,隔日鄭為元氣消表示願意原諒對方。 沒想到一名歐姓網友化名「韓寒」在相關新聞下方留言表示:「之前小孩靠著拍照就一副家 裡死人的樣子,呵呵,現在沒摸到,光比個中指又不行」,「一定要每個人捧著你的老二跟 大腿才叫做會做人是不是?真是應驗了一句話,什麼都有,就是沒品,什麼都不缺,就是缺 德」,「一把年紀有了錢又怎樣,像個刺猬一樣脾氣不休,度量不夠...」 鄭為元氣得上網筆戰,一邊肯定高職生勇於認錯一邊痛批:「反觀酸民酸語,仗著使用假帳 號,查不到的心態抨擊,更讓人氣憤,比小孩還不如」,並請律師提告最終,士林地檢署認 為歐男辱罵內容卻實貶低鄭為元人格,有損名譽,依照公然侮辱罪起訴他。(編輯:林昀萱 ) https://i.imgur.com/tclNHzN.jpg
https://i.imgur.com/E9YkXaA.jpg
https://i.imgur.com/vqecHQz.jpg
https://tw.news.yahoo.com/amphtml/%E5%8C%96%E5%90%8D%E9%85%B8-%E7%BC%BA%E5%BE%B7 -%E8%B6%85%E8%B7%91%E5%B0%87%E8%BB%8D%E6%80%92%E5%91%8A%E4%BB%96gg-235554868.htm 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27.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4688057.A.A07.html ※ 編輯: dday660428 (223.141.127.27), 12/13/2018 16:02:56
lucky945: FB用假帳號也查得到喔? 12/13 16:03
fire124: 余鐵雄法官:我判你有罪 12/13 16:06
damoneric: 老屁孩一個 12/13 16:06
tim956: 我來看戲的別管我 12/13 16:08
vgl: 要用假帳號就得澈底一點 每次使用都去網咖 只要一次用自己網 12/13 16:13
vgl: 路,IP就一定會被查到 12/13 16:13
z85917131: 最後一張照片是什麼車啊!那根粗壯的排檔桿 12/13 16:19
kingfsg7326: 這人到底多有錢? 排名上好像沒有看過他 12/13 16:22
asgardgogo: 幼稚哥 12/13 16:23
Bimmer3698: 很多檯面下的有錢人 12/13 16:26
aabbcdcd: 這種微罪FB會給登入紀錄? 12/13 16:29
ctx1000: 下次去別人家登入XD 12/13 16:29
ru04hj4: 代理日本led螢光粉 12/13 16:33
lucky945: 對啊記得FB只會給重大刑案的 12/13 16:39
oscarchang: bugatti 12/13 16:43
XXXXBANG: 活該 12/13 16:51
ps2xx: 不過也是值得鼓勵的事件,網路上太多自以為不用負責的酸民 12/13 16:57
demo68: 起訴而已,又不是三審定讞 (哈欠) 12/13 16:58
demo68: https://tinyurl.com/y9fj8cp3 12/13 17:00
demo68: 隨地小便遭罵「畜生」 法官認證咎由自取 12/13 17:00
beoneg: 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12/13 17:08
DiMammaMia: #1PQ7pzzG (car) 話說去年遇到他發了這篇 晚上他就上 12/13 17:09
DiMammaMia: 新聞了 12/13 17:09
atlaswhz: 起訴而已,說不定被判:可受公評之事 12/13 17:12
demo68: 沒錯,可受公評之事,看法官要怎麼判而已 12/13 17:14
ohyago: 肯花律師費提告 不錯啊~有些酸民攻擊的太過火 12/13 17:14
demo68: 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同意啊, 就不要被認證 12/13 17:18
demo68: 回樓樓上,提告去警局報案即可,不一定需要請律師 12/13 17:18
k1400: 反正出庭的時候道個歉就好了 12/13 17:35
ohyago: demo68大 我知道~我也去法院好幾次了 花錢找律師省事很多 12/13 17:42
marx0126: 搞不好法院判可受公評 就變成法院認證的XX更丟臉 12/13 18:15
Tieylea: 通常就是和解不成 構成要件又符合 當然起訴 變成法院認 12/13 18:21
yuaso: 這樣也被起訴...... 12/13 18:21
Tieylea: 證的機會很大 法庭跟絞肉機一樣 沒事不要隨便嘗試 12/13 18:22
Tieylea: 每次看到一堆鄉民喊給他告沒關係 不是自己被告當然沒關係 12/13 18:23
k1400: 又不是鄉民叫他留言 12/13 18:30
marx0126: 自己注意用詞就好 不要動不動就三字經當然要賠 罵人不帶 12/13 18:30
marx0126: 髒字就可受公評啊 12/13 18:30
vul81320: 開這種屌車有啥嗎?真的笑笑 12/13 18:36
tyrande: 這人"很大方" 肯借車出來展 要大家膜拜他的車 12/13 18:40
rainbow321: 拜託 車不要隨便停路邊就好了 玻璃心膩 12/13 19:08
il1beta: 自以為查不到 也不會判刑 道歉可以解決的 弄到要背汙點 12/13 19:09
Bimmer3698: 人家有錢有閒,搞到你奔波跑法院,他心裡爽就夠了,不 12/13 19:12
Bimmer3698: 要你賠償都沒關係。 12/13 19:12
liang94313: 哈哈很大方 12/13 19:15
spurs928: 笑死,車版的酸民怎麼在這篇文章這麼乖 12/13 19:19
Davil0130: 被棒慣了就會變這樣 12/13 19:25
crazytank: 個人真的不是很喜歡他 12/13 19:46
as981134: 以為假帳號跟匿名版就沒風險真的太好笑 12/13 20:17
as981134: 網路完全不可能做到完全隱匿 只是透過增加步驟讓對方難 12/13 20:18
as981134: 抓 12/13 20:18
as981134: 不信去匿名版發恐攻資訊看看警察是不是過幾天就上門了 12/13 20:18
jyekid: 起訴而已 別著急 12/13 20:20
attitudium: 是否會被法院認定缺的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2/13 20:47
inleuyen: 這個人... 唉..... 12/13 21:06
Hohenzollern: 第二張鄭為元臉書大頭貼放誰啊 12/13 21:16
haopig: 他的確沒有特別有錢,台灣比他有錢的太多了,只是很敢花 12/13 22:04
haopig: 錢在車上罷了 12/13 22:04
ianmoon: 有錢真好,錢多時間多,被酸一下找律師告死你 12/13 22:44
DYE: 這人買了多少車 拿出來炫富 那是他的事 又沒強迫你去看 12/13 22:58
monok: 玻璃心 12/14 00:44
gash9890: 活在自己世界又玻璃心 12/14 01:12
gogolct: 不是個人不是很喜歡他,應該問有誰喜歡他的? 12/14 10:25
CaymanS: 有錢人跟你想的不一樣 12/14 11:52
royman127: 真的很愛告 01/01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