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cky945: FB用假帳號也查得到喔? 12/13 16:03
→ fire124: 余鐵雄法官:我判你有罪 12/13 16:06
推 damoneric: 老屁孩一個 12/13 16:06
推 tim956: 我來看戲的別管我 12/13 16:08
推 vgl: 要用假帳號就得澈底一點 每次使用都去網咖 只要一次用自己網 12/13 16:13
→ vgl: 路,IP就一定會被查到 12/13 16:13
推 z85917131: 最後一張照片是什麼車啊!那根粗壯的排檔桿 12/13 16:19
推 kingfsg7326: 這人到底多有錢? 排名上好像沒有看過他 12/13 16:22
推 asgardgogo: 幼稚哥 12/13 16:23
→ Bimmer3698: 很多檯面下的有錢人 12/13 16:26
推 aabbcdcd: 這種微罪FB會給登入紀錄? 12/13 16:29
→ ctx1000: 下次去別人家登入XD 12/13 16:29
推 ru04hj4: 代理日本led螢光粉 12/13 16:33
推 lucky945: 對啊記得FB只會給重大刑案的 12/13 16:39
推 oscarchang: bugatti 12/13 16:43
推 XXXXBANG: 活該 12/13 16:51
推 ps2xx: 不過也是值得鼓勵的事件,網路上太多自以為不用負責的酸民 12/13 16:57
推 demo68: 起訴而已,又不是三審定讞 (哈欠) 12/13 16:58
→ demo68: 隨地小便遭罵「畜生」 法官認證咎由自取 12/13 17:00
→ beoneg: 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12/13 17:08
→ DiMammaMia: 新聞了 12/13 17:09
推 atlaswhz: 起訴而已,說不定被判:可受公評之事 12/13 17:12
→ demo68: 沒錯,可受公評之事,看法官要怎麼判而已 12/13 17:14
推 ohyago: 肯花律師費提告 不錯啊~有些酸民攻擊的太過火 12/13 17:14
推 demo68: 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同意啊, 就不要被認證 12/13 17:18
→ demo68: 回樓樓上,提告去警局報案即可,不一定需要請律師 12/13 17:18
推 k1400: 反正出庭的時候道個歉就好了 12/13 17:35
推 ohyago: demo68大 我知道~我也去法院好幾次了 花錢找律師省事很多 12/13 17:42
推 marx0126: 搞不好法院判可受公評 就變成法院認證的XX更丟臉 12/13 18:15
→ Tieylea: 通常就是和解不成 構成要件又符合 當然起訴 變成法院認 12/13 18:21
推 yuaso: 這樣也被起訴...... 12/13 18:21
→ Tieylea: 證的機會很大 法庭跟絞肉機一樣 沒事不要隨便嘗試 12/13 18:22
→ Tieylea: 每次看到一堆鄉民喊給他告沒關係 不是自己被告當然沒關係 12/13 18:23
推 k1400: 又不是鄉民叫他留言 12/13 18:30
推 marx0126: 自己注意用詞就好 不要動不動就三字經當然要賠 罵人不帶 12/13 18:30
→ marx0126: 髒字就可受公評啊 12/13 18:30
噓 vul81320: 開這種屌車有啥嗎?真的笑笑 12/13 18:36
→ tyrande: 這人"很大方" 肯借車出來展 要大家膜拜他的車 12/13 18:40
推 rainbow321: 拜託 車不要隨便停路邊就好了 玻璃心膩 12/13 19:08
→ il1beta: 自以為查不到 也不會判刑 道歉可以解決的 弄到要背汙點 12/13 19:09
→ Bimmer3698: 人家有錢有閒,搞到你奔波跑法院,他心裡爽就夠了,不 12/13 19:12
→ Bimmer3698: 要你賠償都沒關係。 12/13 19:12
噓 liang94313: 哈哈很大方 12/13 19:15
噓 spurs928: 笑死,車版的酸民怎麼在這篇文章這麼乖 12/13 19:19
噓 Davil0130: 被棒慣了就會變這樣 12/13 19:25
噓 crazytank: 個人真的不是很喜歡他 12/13 19:46
推 as981134: 以為假帳號跟匿名版就沒風險真的太好笑 12/13 20:17
→ as981134: 網路完全不可能做到完全隱匿 只是透過增加步驟讓對方難 12/13 20:18
→ as981134: 抓 12/13 20:18
→ as981134: 不信去匿名版發恐攻資訊看看警察是不是過幾天就上門了 12/13 20:18
推 jyekid: 起訴而已 別著急 12/13 20:20
推 attitudium: 是否會被法院認定缺的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2/13 20:47
→ inleuyen: 這個人... 唉..... 12/13 21:06
→ Hohenzollern: 第二張鄭為元臉書大頭貼放誰啊 12/13 21:16
噓 haopig: 他的確沒有特別有錢,台灣比他有錢的太多了,只是很敢花 12/13 22:04
→ haopig: 錢在車上罷了 12/13 22:04
推 ianmoon: 有錢真好,錢多時間多,被酸一下找律師告死你 12/13 22:44
→ DYE: 這人買了多少車 拿出來炫富 那是他的事 又沒強迫你去看 12/13 22:58
噓 monok: 玻璃心 12/14 00:44
噓 gash9890: 活在自己世界又玻璃心 12/14 01:12
噓 gogolct: 不是個人不是很喜歡他,應該問有誰喜歡他的? 12/14 10:25
噓 CaymanS: 有錢人跟你想的不一樣 12/14 11:52
噓 royman127: 真的很愛告 01/01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