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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077597 原文內容: 酒駕連奪數命!法務部凌晨宣示:擬朝「故意殺人罪」修法 台中市2日發生一起酒駕致死車禍,一名陳姓男子酒駕又逆向,行經大里區國光路二段時 連撞5車3機車,造成2名騎士搶救不治,沒想到一查,發現陳男早就是酒駕慣犯,更引起 群眾氣憤,紛紛要求提高酒駕罰則。對此,法務部在今(3)日凌晨發布消息,表示未來針 對酒駕致死的罰則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 法務部凌晨發布新聞,表示近日連續發生的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本部對於不幸死亡民眾 深表哀悼,對於酒駕者知法犯法更是深惡痛絕」,基於行政監督,會請承辦的地檢署速查 嚴辦,針對不幸死傷的民眾,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分會派員提供家屬協助及關懷, 共同度過失去親人的難關。 另外,在法制方面,法務部也聲明「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之可行性修法」,會邀集交 通部及內政部商討「屢次酒駕者是否一律入監矯治」,以及提高行政罰並持續加強取締等 一連串防制作為;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喝酒不開車,絕對不要酒駕,執意酒駕者將依法嚴 辦,絕不寬貸。 心得/說明: 希望不要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將來也要關心一下看看是否有哪位立委在阻擋修法 -- https://pic2.zhimg.com/v2-cc375042b1018f4eed3cfebd1ed2d05d_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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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LEE: 公務員酒駕咧?加重嗎? 02/03 14:29
gtoselina: 早該修了,修了就給推 02/03 14:37
lajji: 關公務員什麼事 要也是職業駕駛加重 02/03 14:37
secretmaple: 推樓上 02/03 14:38
qq441122: 酒駕早該修法了,幾乎每個月都有人被酒駕撞死 02/03 14:38
clamperni: 擬 02/03 14:46
mcconnell: 最好加上連坐法 02/03 14:46
mcconnell: 隔壁或後座沒勸導一樣算故意殺人 02/03 14:47
kingfsg7326: 先開除發言人阿 02/03 14:48
mcconnell: 車給肇事者開(不管知不知情)也算故意殺人 02/03 14:48
bla: 嚴重酒駕者,除吊銷駕照外,應該由政府強制拍賣名下車輛,之 02/03 14:50
bla: 後不得購買車輛,若再犯,提供車輛者應有連坐處罰 02/03 14:50
k1400: 騙百姓的嘛 02/03 14:53
domago: 故意在哪?騙法盲? 02/03 14:55
domago: 整個刑法砍掉重練? 02/03 14:56
allpafighter: 我也覺得真的重要的是11樓提到的,出大事的很多都是 02/03 14:57
allpafighter: 累犯,為什麼可以有車開 02/03 14:57
WowProctor: 酒駕=殺人罪 保證馬上少90%人酒駕 02/03 14:58
jog7788: 嘴砲部,演演戲罷了 02/03 15:01
hcshin: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就當反酒駕終身志工啊,這麼簡單 02/03 15:05
OKTCS: 台灣一年 因為酒駕被撞死的平均超過300人 02/03 15:08
OKTCS: 雖然近年來有減少趨勢 大概剩100上下 可是還是很可怕 02/03 15:12
StarLeauge: 繼續放縱 02/03 15:13
Korb: 其實台灣那麼多社會案件,恐龍法官也是幫兇 02/03 15:14
xo1st: 不錯 02/03 15:15
JEON: 整天搞區間測速 還不如來搞這個 02/03 15:15
OKTCS: 平均起來 台灣每個月就有10個人被酒駕撞死 幹~~ 02/03 15:16
nobody0522: 如果酒駕判死,肇事逃逸的比例會大增,反而很多懸案討 02/03 15:17
nobody0522: 不回公道。 02/03 15:17
finals: 按照樓上邏輯....以後殺人就判輕一點 這樣都會來自首 02/03 15:19
catpig0420: 換個詞有啥用 02/03 15:20
mouz: 笑死我了,那闖紅燈、違規左轉、雙黃線迴轉、變換車道未打 02/03 15:20
mouz: 方向燈、疲勞駕駛撞死人的,也都是故意殺人嘛 02/03 15:20
ru04hj4: 酒駕不能當公職和民意代表 這才是方向 02/03 15:24
fan0226: 笑死,酒駕撞死你要逃去哪? 02/03 15:26
arcross: 逃的SOP: 和解>分期>沒錢沒工作>領現繼續酒駕 02/03 15:30
abc801224: 就騙法盲騙選票阿呵呵 02/03 15:32
N48212: 政府敷衍應答一下,過陣子就沒有然後了,屢試不爽 02/03 15:39
mouz: 開車玩手機也是隨機殺人嘛,疲勞駕駛也是囉? 02/03 15:41
GooglePlus: 拿酒駕這種可能喪失意志的跟其他違規比 真心覺得你讚 02/03 15:48
sm3489: 加重刑度就好,不要硬扯故意 02/03 15:57
as981134: 說法官是幫兇的要不要看現在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02/03 15:58
lajji: 好像很多人不知道故意有兩種... 02/03 16:00
DudeFromMars: 可以當行政院發言人啊 02/03 16:16
glassspirit: 要怪罪恐龍法官前不如先檢討自己選出啥立委,牆頭草 02/03 16:52
glassspirit: 立委/恐龍立委/黑道立委一堆,有了選舉權卻老是無法 02/03 16:52
glassspirit: 獨立思考,盡選一堆垃圾來當立委,怪誰!? 02/03 16:52
glassspirit: 至於說要連坐的,哪天你忽然因為一個不知名的親戚犯 02/03 16:54
glassspirit: 罪被處刑,哭著找媽媽都來不及。 02/03 16:54
ubei: 重罰絕對有效,像我爸朋友因為罰款變18萬所以馬上不敢喝 02/03 16:58
kobe7610: 重罰+鞭刑 情況嚴重者死刑啊 02/03 17:07
fxxkenzo: 支持 02/03 17:11
deangboin: 有屁用 關個幾年還不是假釋 02/03 17:21
UMChen: 拒測或酒駕先關10天,車子沒收法拍.致死就關10年起跳 02/03 17:23
koreasuck: 連坐請參考日本,連賣酒的跟在車上的一起罰,哪來的要 02/03 17:43
koreasuck: 罰親戚,又不是誅九族= = 02/03 17:43
holygoner: 擬?? 再等 100年的意思嗎? 02/03 18:05
Leika: 很好! 02/03 18:29
jyekid: 賣酒也要罰 以後連賣刀的也要罰一罰 02/03 18:36
jyekid: 至於乘客連坐罰 得仔細討論乘客是否有"義務"阻止駕駛 02/03 18:39
jyekid: 沒有想過乘客義務 因為酒駕累犯可惡就懲罰乘客 哪天出個 02/03 18:45
jyekid: 連環殺人魔 其直系血親親屬因管教不當也比照酒駕乘客處罰 02/03 18:47
jyekid: 也是可能的 社會上一旦瘋狂起來 政府突破底線很簡單的 02/03 18:48
jyekid: 別甚麼都指望政府 在朋友圈看到有酒駕的直接封鎖 宣告這人 02/03 18:50
jyekid: 因為酒駕不再是我的朋友親戚 號召一群人這樣幹 過個幾年 02/03 18:51
jyekid: 用這股民氣逼迫政府修自己想要的法才能解決問題 02/03 18:52
jyekid: 很多人網路罵一罵 現實中看到酒駕親友還是笑笑的 健忘囉 02/03 18:52
missin: 沒入車輛也算是連坐了啦 02/03 18:53
cystal: 那個發言人烏啦屋啦 先關起來再說 02/03 18:56
choh: 應該要強制定時注射某種藥物,讓酒駕者聞到酒就想吐 02/03 19:05
hb0922: 只會震怒 針對酒駕直接關6個月 解決 02/03 19:26
isohera: 酒駕鞭刑吧 02/03 19:29
kngs555: 政府說修法看看就好,藍綠不少一堆酒駕的 02/03 19:31
airlon: 徐國勇表示 02/03 19:40
carllace: 立委酒駕被警察抓到還會威脅警察不能開單咧 02/03 19:49
gp125: 擬 02/03 19:50
godchildtw: 高官立委和勾結的財團建商自己就是酒駕慣犯 02/03 20:41
godchildtw: 絕對不會立法判自己重刑重罰害自己坐牢 02/03 20:41
lovecab: 難~ 02/03 21:17
poiul: 某樓也知道可.能.喪.失.意.志. 那何來的故意?! 02/03 21:29
o760823: 修了再說 02/03 21:56
typenephew: 民粹式修法 修爽的 唉 02/03 22:40
typenephew: 光是故意這兩個字的邏輯就不通了好嗎 02/03 22:41
PJC: 擬擬擬,等你擬完都不知道幾年後了 02/03 23:32
suntex01: 美國有條叫vehicular homicide,車輛殺人。凡舉酒駕毒駕 02/04 01:48
suntex01: ,玩手機,嚴重超速,超載,等任何違規導致死亡事故都會 02/04 01:48
suntex01: 用這條起訴。台灣可以參考看看 02/04 01:49
wirecut: 來個鞭刑吧 不然關十次跟關1次有什麼差別…鞭刑打一次跟 02/04 07:37
wirecut: 打十次就差超多的… 02/04 07:38
a29108583: 公職人員不是公務人員,如果推文指的是公職人員 02/04 10:26
s94516: 又在放炮了 02/04 11:42
LunaRin: 酒精鎖是三小白癡設計,馬的酒駕直接槍斃,沒有下一次機 02/04 16:53
LunaRin: 會,垃圾立委,廢物酒駕 02/04 16:54
douxid: 有教化可能,禁什麼禁 02/05 01:39
xhung: 不會過啦 這會改變法律上"故意"的定義 02/05 22:24
xhung: 行政機關這樣說真的不負責任 只想騙支持度...... 02/05 22:24
xhung: 明明有其他加重罰則的路徑 亂搞只是證明不想加重??? 02/05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