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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做個現況說明 1. 偵查庭的部分: 前兩天已經開完偵查庭 對方是外地人 , 開庭的當天帶著一家老小一起出庭 然後家屬被檢察官請出去 , 剩下我跟被告 檢察官簡單的問了雙方當天狀況 , 雙方針對狀況各說各話 不過最關鍵的部分 檢察官在詢問對方是否有對原告比中指的時候 對方老實地說有 然後問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 對方回答願意 我則回答不願意和解,先照程序跑 , 看簡易法庭判決後剩下的後續再來考量 https://imgur.com/a/siEEohd 2. 交通檢舉: 總共跟交通大隊檢舉了兩個項目 回報如下: https://imgur.com/a/jaafkpC 先送對方罰單 出了庭之後 , 對方只有問我 您不願意和解嗎? 然後我回 依程序處理,後續再談 就趕著去處理公事了 其實過了幾個月 , 心情已經沒這麼不爽了 XD 也在思考要不要直接撤告 畢竟對方 看起來也只是個年輕的爸爸 , 又帶著孩子 看起來是個艱苦人 朋友聽了我的描述及看了資料 跟我說100%勝訴 , 因為對方已經在偵查庭直接承認比中指的對象是我 建議我收到簡易判決後可以提狀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以各位鄉民的想法是 再給年輕人一次機會? 還是照原定計畫 讓對方和解金捐給弱勢團體 ?(陽光基金會或喜憨兒) ※ 引述《beminaru (老胖子)》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行車糾紛 插入車陣比中指 : 時間: Sat Oct 27 11:28:54 2018 : : https://youtu.be/3QX2Yt6aArw
: : 直行車 行進中 : : 突然機車從左側插入車陣 : : 警示的按了一聲喇叭後 : : 對方擋在車前幹繳 擋車五秒 並連續比了兩次不雅手勢 XD : : 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 : : 然後後面還一直回頭罵人 : : https://imgur.com/a/MM2VFo1 : : 不知道除了告他公然汙辱外 : : 他是否還有違反什麼交通法規?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52.6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0610937.A.B2E.html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2:17 : → grotwpig645: 你告不成啦,乖 10/27 11:32 : 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 乖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30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57 : 推 tokyoto: 1.有打方向燈嗎? 2.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 10/27 11:34 : 看影片應該是沒有打方向燈 因為他的龍頭沒有閃燈號 : : : → a19951218: 一樓要讓我收傳單了沒 整天發廢文 你也知道別人告不成 10/27 11:35 : → a19951218: 喔 笑死 10/27 11:35 : : 提告是一定告的成 判決有沒有成果而已 : : 網路上行車糾紛不雅手勢判例也不少 : : 剩下的就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 : 上派出所告完之後 大概兩小時左右就接到警局的轉達 : : 對方的父親想要代替他當面跟我致歉 問我方不方便過去派出所 : : 我回絕了 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 : 剩下的交給簡易法庭去判決 : : 如果收到和解金 全數捐給喜憨兒基金會 : : 到時候會po收據上來 對方賠償多少 我自己跟著捐等額金額給基金會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10 : 噓 VVVV55555: 當下幹嘛不下車嚇嚇他 10/27 11:40 : 對方帶著小孩子 不想造成小孩子陰影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55 : 推 DemioLee: 有時間陪他玩玩 10/27 11:44 : 也有錢陪他玩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6:10 : 推 ROTFL: 感覺解氣,吉吉吉 10/27 11:46 : 本來昨天他道歉的話就給機會撤銷 : : 但拖著老人幫忙道歉 只好讓他知道後果需自負的道理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7:07 : 推 K999: 感覺問題 違規還比中指 支持提告 10/27 11:52 : 推 YJM1106: 5000塊了事 沒啥感覺吧 10/27 11:52 : 所以不會讓他5000了事 讓他有感一點 : : 推 nowitzki0207: 底層又沒腦的一堆,然後還要別人擦屁股 10/27 11:53 : 推 a9202507: 推提告。讓他自行負責。 10/27 11:54 : 推 niny16845: 畫面有點暗 中指不太明顯 10/27 11:56 : 為了上傳 有壓縮畫質 實際上的檔案 清楚 : : 基本上只要構成公然 加上明顯的以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 : : 就可以開告了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8:46 : 推 tkhunter: 支持推 10/27 11:58 : 推 TigraBoy: 妨礙名譽應該有點難,公然侮辱還有一些機會 10/27 11:58 : 刑法中的所謂的妨害名譽罪, : 其中包含了公然侮辱罪、毀謗罪、毀謗死者及妨害信用 : : 你誤會法條了XD :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9:17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0:02 : 推 horain: 不是很能理解機車為何要比中指,是之前就有糾紛嗎? 10/27 11:59 :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位 : : 他硬插進來 我按鳴一聲喇叭警告 : : 也許是因此造成他不滿 : : 如果他後續不要持續有這些挑釁的動作和言語上的怒罵 : : 由於自己也有按喇叭 我是不會提告的 : : 但他後續的動作 讓我不得不去做提告的動作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2:13 : 推 CATpc: 沒糾紛的話大概又是一個路怒症患者 10/27 12:02 : 推 flac: 水! 10/27 12:04 : 推 tntbear: 幹的好!吉死他 10/27 12:07 : 推 Lexus: 有吉有推 鍵盤法官又在告不成了 網路上案例這麼多連google 10/27 12:13 : → Lexus: 都不會? 10/27 12:13 : 推 surfkevin: 還讓他爸爸來代替道歉哩XD 10/27 12:14 : 推 whoisfeng: 等後續 10/27 12:16 : 推 lakb24: 這種爛人教出來的小孩最多也只是8+9而已 10/27 12:17 : 推 z8903: 台灣人要被告過、檢舉過才知道要守法 10/27 12:26 : → iuexeyz: 堅持走到底,別和解。說不定還是無照駕駛的毒蟲 10/27 12:27 : 推 rock14879a: 的好 推 10/27 12:27 : 推 biography: 告的好 等後續 10/27 12:32 : 推 goldgun5566: 哈哈哈告的好!等後續 10/27 12:39 : 推 MWMWMWMWMW: 告的好 10/27 12:40 : 推 catvsdog: 吉死他啦 最賭爛這種不管後車亂切的機車 10/27 12:44 : → catvsdog: 三寶錯惹還以為別人錯 有夠沒水準 10/27 12:45 : 推 SakuraHana: 兩輪超沒水準,支持你告下去 10/27 12:45 : 推 chandler0227: 機車愛鑽被按喇叭剛好 被按就爆氣騎士還是別上路 10/27 12:50 : 推 tarjan33167: 上網查一下 比中指和解金好像五千起 10/27 12:51 : 推 applewarm: 加油,希望有後續消息 10/27 12:53 : 推 zebracoco: 贊成吉,有後續進度麻煩原po提供,謝謝 10/27 12:54 : 推 iamok329: 推 10/27 12:55 : 推 kevin963: 推 10/27 12:57 : 推 MTBSsales: 惡意逼車那條有規範到無故擋車相關的;真要弄他多一個 10/27 12:58 : → MTBSsales: 刑事妨礙自由,不過這條最後應該不會起訴 10/27 12:58 : 謝謝 已追加檢舉 判不判給警察去處理 : https://imgur.com/a/gJOJjiL : : 推 asgardgogo: 支持 10/27 12:58 : → MTBSsales: 主要是騎到你前方了還放右手+回頭,不讓你順利前行 10/27 13:02 : 推 domago: https://goo.gl/MScLon 10/27 13:02 : 推 gold3: 推一個 這麼囂張 10/27 13:04 : 推 GyroZep: 告死牠 10/27 13:19 : 推 zizou: 都這麼大了還父親出面喔? 現在一堆這種人 10/27 13:25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35:16 : 推 swjlsc: 請記得來po後續 10/27 13:36 : 噓 chihsiao: 提告就是一種行為,為何要加的動作,對方都要道歉了, 10/27 13:36 : → chihsiao: 偏要浪費社會資源… 10/27 13:36 : 不要體諒或是擔心增加警察的工作量 , : 警察是不會在偵查庭上幫你說話的. : 也不要擔心浪費社會資源.你的善良在法官面前什麼都沒有. : 留下三聯單告下去 就是最好的保障 : : 對方的父親要代替兒子道歉 你能接受這樣的道歉方式 : 抱歉 我不能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39:46 : 推 jasontongton: 這種沒多久就被亂棒打死惹 10/27 13:40 : 我希望他在被亂棒打死前 能糾正他的行為讓他改善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40:59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43:08 : 推 Creeping: 吧,換成是我,拿錢在我面前也沒用 10/27 13:56 : 對阿 爭一口氣而已 : : 推 qiryimvjp: 這告得成吧 之前有案例了啊 10/27 13:56 : 推 usea5a: 我以為會有「像這樣的愛情」背景音出現 10/27 13:57 : ~讓我苦惱總一個人又哭又笑以為上帝總會聽見我的祈禱~ : : 但是我不太會影片後製加工...所以放棄 : : 推 lobby1986: 推一個 一定要教育一下 10/27 14:10 : → kyoforever: 原PO好人給他個機會教育,我不信他敢在黑色雙B前這樣弄 10/27 14:11 : 推 genius0716: 告下去就對了。 人都是犯賤的 10/27 14:15 : 推 ianmoon: 支持提告 10/27 14:16 : → Kerdison: 推原Po耗時間跟這種人走法律 10/27 14:21 : 推 polestar0505: 支持 告死他 10/27 14:24 : 推 cup432959: 推 這種就是不給他和解 10/27 14:34 : 推 tokyoto: 剛回推文的時候只看文字沒看到影片 發現其實是在擁擠的車 10/27 14:55 : → tokyoto: 陣中 我收回那兩項建議 這種情況不太適合這樣檢舉 10/27 14:57 : 推 albertt0226: 優質文給推 10/27 15:19 : 推 zeanmar: 吉好吉滿 以前沒人教 社會教他 10/27 15:21 : 推 gx9900824: 推原PO 騎機車很多會忘記交通規則 嘖嘖 10/27 15:25 : 穿插車陣ok 我自己也會騎機車 視情況也做過類似的事情 : : 但我穿插完會跟人揮手致意一下 不會跟人比中指XD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5:31:20 : 噓 l81920: 紅明顯 對後車比中指之前就好案例賠錢了 10/27 15:37 : 案例其實蠻多的 建議你google一下 "比中指被告" : : 我在決定提告之前有查過 並評估過勝算機率 : : 推 liao18: 推一下。感謝幫忙改善社會風氣 10/27 15:37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5:40:23 : 推 chihsiao: 抱歉,並非是要你接受對方父親道歉,而是要求對方父親 10/27 15:38 : → chihsiao: 帶著自己兒子來和您道歉,我只是覺得事情應該有更好的 10/27 15:39 : → chihsiao: 解決方法,盡量讓您自己減少這些費時的流程 10/27 15:39 : → chihsiao: 而且看起來您只是希望能給挑起事端的人一些教訓,逼著 10/27 15:40 : → chihsiao: 對方出來道歉目的也就達到了 10/27 15:40 : 你有點誤會我的想法 我講清楚一點好了 : : 我昨天事發後 在我家後面的派出所報案 結果派出所告訴我 : : 要去發生地點的轄區派出所才能受理 : : 於是我又花了半個小時 跑回發生地的轄區作報案的動作 : : 筆錄 錄製了一小時 : : 今天如果被告的人 發生了這種事 : : 只要花10分鐘 跑到派出所當面道個歉(還不一定是發至內心) 就能撤告的話 : : 你覺得他有得到教訓嗎? 沒有, 他肯定覺得 還不是花十分鐘就解決了 : : 我拒絕他的當面道歉 先讓他跟我一樣花一小時做筆錄 : : 之後上簡易法庭 , 會給他機會和解的 : : 和解的條件很簡單 , : : 拿錢來!! 這樣他才會真正的痛 因為付出過時間 和金錢來處理這種雜事 : : 剩下的我文章尾端寫的 : : 他和解金 付出了多少 , 我個人等額捐出一樣的費用 合併捐給喜憨兒基金會 : : 推 littlelinsyu: 他看起來年紀也不小了,還拖爸爸擋,呵呵 10/27 15:45 : 推 yasea2004: 給板上一堆8+9借鏡 10/27 15:46 : 推 mico409: 哪有浪費社會資源啊 和解金會捐出來 算是幫他做善事耶~ 10/27 15:50 : → mico409: 原po也太好心了!!! 10/27 15:51 : → mico409: 像是 老三寶那種不肯會車 警察來處理才是浪費資源吧 10/27 15:52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6:00:56 : 推 hantutu: 如果還要要求對方道歉就叫做被道歉!我相信今天騎士本人 10/27 16:02 : → panzer1224: 某樓車主喔Xd 10/27 16:02 : → hantutu: 誠心道歉樓主一定撤告的,讓老爸出來,沒擔當 10/27 16:02 : 推 Brightheat: 讚 支持 10/27 16:09 : 推 BakerSt221B: 爽 10/27 16:10 : → gx9900824: 有種比中指沒種道歉 話說這人會不會事後找原PO的碴? 10/27 16:28 : 我如果怕被找麻煩的話 就不會這樣處理了 對吧 : : → l81920: 我就google過說你有機會贏你看不懂中文喔 10/27 16:56 : 推 torrest: 告贏也只是耗時間而已 10/27 16:59 : 我的時間一定比一般人多的 既然決定告了 就不怕耗時間 : : 大家損失都一樣 我不吃虧 : : 推 AlexShen: 等結果 10/27 17:00 : 推 mhmichelle: 支持 10/27 17:03 : 推 SUZUKI5566: 原來這可以吉,受教了 嘻嘻 10/27 17:12 : 嘻嘻 : : 推 k1400: 等收據囉 10/27 17:15 : 推 fred0755: 看他一副機吧樣 應該是鄉民 告下去 10/27 17:31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8:00:28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8:02:38 : 推 tnGG: 告死他 爽 10/27 18:12 : 推 jujubaby174: 嗯嗯 10/27 18:17 : 推 iversonpop: 告的好 10/27 18:26 : 推 Aero0000: 水!告得好,原PO別客氣啊 10/27 18:28 : 推 DSB520: 翰哥 讚 10/27 18:51 : 推 SCLEE5566: 車板板友-1 10/27 19:48 : 推 doubleyellow: 吉的好!請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10/27 20:14 : 推 slee7678: 幹得好 10/27 20:50 : 推 leyincat: 爽賺一波,他看起來就低階勞工,請假出庭扣錢就算了還要 10/27 20:54 : → leyincat: 賠錢,哭哭喔,下次犯賤愛比中指記得不要被拍到車牌啊 10/27 20:54 : 推 JetChang: 讚 這我一定吉 台灣的交通太差了 從三月到現在檢舉了三 10/27 21:21 : → JetChang: 十幾件 全都成案 也是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再違規 跟你同樣 10/27 21:22 : → JetChang: 的意思 10/27 21:22 : → dasuperray: 機車騎士太淺了~是我就不回頭看你,然後比中指 10/27 23:32 : → dasuperray: 根本告不了,直接不起訴 10/27 23:33 : 不要出一張嘴 對你本身修養沒好處 : : 有興趣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照你自己的方法試試看 實際測試最準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23:43:51 : 推 legend1125: 想知道後續情形,再麻煩說一下,感謝 10/27 23:42 : 推 N48212: 讚一個,有你真好 10/27 23:49 : 推 g5637128: 推 10/28 00:37 : → dasuperray: 呵呵~你可以來試試看啊~不起訴就是不起訴~你沒有辦法 10/28 01:08 : → dasuperray: 你即使有紀錄器也沒有辦法舉證前車針對你 10/28 01:09 : 【裁判字號】 101,易,1020 : : 有時候不要太鐵齒 上裁判書查詢系統 裡面很多實際的判例 : : 很多判決書裡的被告也都是會講這些理由說自己沒有針對人 : : 實際上怎樣 就看法官的認定 你想賭 你就繼續維持這樣的觀念 : : 推 vinmo: 其實這樣應該可以成立強制罪吧,顯然你的車被他擋住無法繼 10/28 01:32 : → vinmo: 續前進,左邊的機車才會全部往右插進來 10/28 01:32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8/2018 03:30:40 : 推 Cybermark: 不提告是姑息 只會助長這種人的焰氣 10/28 07:37 : 推 ProChristian: 某樓真d善良 以後我只要有道歉大家不要告我喔> <plz 10/28 09:45 : 推 kazake: 看完影片不管原po怎麼弄對方 我都贊成 這種腦殘需要被教育 10/28 10:49 : → kazake: 一般人被這樣比中指一定也會不爽 但真正會為自己出一口氣 10/28 10:51 : → kazake: 的人有幾個 都馬只能在車上或跟朋友幹譙 10/28 10:51 : 提告之後 每晚睡得好香甜 : : 不知道遠方的你是否有一樣的心情 : : : 推 ups: 吉吉復吉吉 10/28 11:23 : 推 n790321: 死他 10/28 11:40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12:04:33 : → dasuperray: 呵呵~我跟你講連法院都上不了,我就是有經驗, 10/28 12:36 : → dasuperray: 有影片,也請對方去做筆錄,他說他無聊比前面, 10/28 12:37 : → dasuperray: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你遇到消ㄟ,還可以知道你家住址 10/28 12:37 : → dasuperray: 你知道這點你還睡得香甜XD,厲害啊~真的要搞你,簡單 10/28 12:38 : → dasuperray: 遇到這種 去吃個甜食換換心情咖喜仔 10/28 12:39 : → dasuperray: 是你的觀念薄弱還是我的實際經驗有用,我大笑三聲 10/28 12:39 : 當然睡得香甜 我敢告他 我也不怕對方知道我的地址 : : 知道又怎樣 不管對方要玩明的 要玩暗的 我有的是時間和錢來耗 : : 至於這個案子實際有沒有經由簡易法庭判決 還是到檢察官那邊就被奢掉了 : : 到時候就知道了 你的經驗不一定是別人的經驗 : : 就跟你打死不相信判決書一樣 都教你怎麼查了 還是不相信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 : 推 tbere2002: 支持你吉 但記得要貼上後續狀況 10/28 13:05 : 推 mythman: 社會教育需要有人努力 10/28 14:08 : 推 kev2345: 新聞就有一堆 10/28 19:09 : 新聞不準 但是判決書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過往的案例其實蠻多的 : : 有判成功或沒判成功的案例都有 沒到最後不知道 反正就跟對方耗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0:58:09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1:02:57 : 推 dodo11060: Good job 10/28 21:26 : 推 forthewill: 告!! 10/28 21:32 : 推 CTH: 推!! 上面一堆鍵盤嘴不用理 10/28 23:22 : 推 satan2003: 加油 支持~~堅持到最後讓他得到教訓 10/29 10:45 : → n19881112: 這路況好恐怖 10/29 13:37 : 噓 kokunmai: 唉 左前方塞住了 輪流行駛很難嗎? 02/25 15: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51.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1981660.A.DFF.html
Ho1liday: 態度也沒有很好,幹麻和解 03/08 02:03
leoz69927: 告到底吧讓他知道在社會上不是他想幹嘛就能幹嘛 03/08 02:15
leoz69927: 如果原諒他得不到教訓以後還是亂插隊比中指 03/08 02:16
godchildtw: 讓他得到教訓,徹底學乖,以後才不會再犯不違規不逼車 03/08 02:21
godchildtw: 右側超車.路肩.槽化線,三項違規才罰一條,太便宜他了 03/08 02:22
snd: 別給他機會 03/08 02:23
Ho1liday: 樓上那是另外一篇,你搞錯了XDD 03/08 02:23
godchildtw: 如果真的心軟,叫他捐錢給你指定的慈善機構,拿收據來 03/08 02:24
godchildtw: 再和解 03/08 02:24
godchildtw: 看了影片,真的搞錯了,太多人比中指了 03/08 02:26
Temasek: 對方都承認錯誤了 小事不和解 浪費司法資源 03/08 02:31
xxctsd: 捐錢換和解 03/08 02:33
mlda888: 當然告到底 這種人不告到底 根本學不乖 03/08 02:36
liaox: 走到底,不要半途而廢 03/08 02:37
Asir0678: 你撤告我是不會原諒你的嗚嗚 03/08 02:38
vwpassat: 既然要和解,就順便再送十萬元給他花。 03/08 02:40
panzer1224: 不如幫他養老婆小孩 每個月送20萬給他花花好了 03/08 02:44
panzer1224: 我下次在路上遇到他比我中指 8成就是你的縱容害的 03/08 02:44
tsaiyt: 我也覺得捐錢換和解不錯,讓他知道痛也做好事 03/08 03:05
newton12: 捐錢換和解+1。除非態度惡劣,否則沒必要 03/08 03:14
leoz69927: 不過這種人通常態度也不會多好給個小教訓不錯 03/08 03:18
Yukino0914: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他行為衝動時就該想想後果, 03/08 04:13
Yukino0914: 告他算浪費社會資源嗎?或許吧!但我認為姑息養奸的 03/08 04:13
Yukino0914: 社會成本更大 03/08 04:13
Melofans: 給他教訓吧 03/08 04:16
liko7676: 11樓 呵呵 03/08 04:20
Ptt54542212: 噓某樓 各說各話 這樣叫有承認錯誤?笑死人 有小朋 03/08 04:23
Ptt54542212: 友了還這麼衝動 浪費個屁資源 03/08 04:23
guestcyc: 回頭看了影片(原文一樓推文科科),對方是蠻嗆的個性沒 03/08 05:37
guestcyc: 錯,也該受點教訓。捐款和解的想法挺好,讓他長點記性 03/08 05:37
guestcyc: ,知道行車還是要有禮貌的,更何況還載著孩子。若同情 03/08 05:37
guestcyc: 對方艱苦,可在金額上斟酌一個較恰當的數字。 03/08 05:37
kncc31: 告到底+1不能姑息 03/08 06:25
F2012: 捐錢換和解+1 03/08 06:42
cook321: 死他 03/08 06:45
cook321: 死他 03/08 06:45
cook321: 一直缺字。。。 死他 03/08 06:46
cook321: 死他XD 03/08 06:46
andy279279: 這種人就是要由司法教訓他 千萬別心軟 03/08 06:47
PHINEAR: 繼續告吧 官司對艱苦人教訓才大 03/08 06:48
kenness1019: 這板也太多行俠仗義的人...用自己的時間教育別人 偉 03/08 06:53
kenness1019: 哉車板 03/08 06:53
holybebe: 捐錢換和解+1 還要算上自己的時間成本和社會資源 03/08 07:01
ppdogliu: 撤告就是打自己的臉,還是堅持賠償捐贈 03/08 07:01
tallpenguin: 你撤告以後我看到就噓 03/08 07:05
fsbe899: 告 03/08 07:09
ANDY2006: 比中指最好是小事,萬一當場兩車有糾紛難道不會影響其他 03/08 07:20
wykao: 捐錢換和解 +1 03/08 07:20
ANDY2006: 用路人的安全嗎? 03/08 07:20
ANDY2006: 被吉也總比哪天被請吃慶記小孩變孤兒來的好 03/08 07:22
danny0857: 笑死,要原諒這種人幹嘛,帶小孩還這樣,我一定不會 03/08 07:25
danny0857: 輕放的,平時路上有人帶小孩違規,不管多小我必檢舉 03/08 07:25
n14589: 艱苦人出外還到處跟人挑釁?載小孩還這樣根本呵呵。 03/08 07:27
n14589: 告到底然後你拿到錢再捐,他捐感覺不會學到什麼。 03/08 07:28
luzenja: 原 PO 心軟來問大家意見,各種建議都可以討論,但我覺得 03/08 07:31
luzenja: 在那邊噓文嗆原 PO 心軟的,跟沒事比中指好像也沒有太大 03/08 07:32
luzenja: 的差別。 03/08 07:32
kncc31: 拿到錢再去捐 03/08 07:33
luzenja: 回到原來話題,直接和解的好處是省時間,而且可以確定讓 03/08 07:35
luzenja: 對方損失多少錢。不撤告又成功勝訴的話,則是能讓對方有 03/08 07:36
luzenja: 前科,實際的財務損失則是要看法官判定,無法確實掌握, 03/08 07:37
luzenja: 又會拖長訴訟時間。看原 PO 的考量吧。 03/08 07:37
jgpkhgadk: 告到底﹢1 03/08 07:38
jgpkhgadk: 昨天也碰到一個 上匝道不讓我 過了加速道卻指我我讓 03/08 07:38
jgpkhgadk: 他的 A?P-1399 白色HRV 03/08 07:39
jgpkhgadk: 不過我卡贏他啦 大概崩潰不爽吧? 03/08 07:39
jgpkhgadk: 車頭在我車身硬切還指望人家讓 03/08 07:39
jgpkhgadk: 真的一堆沒水準的 03/08 07:39
jgpkhgadk: 告死他 03/08 07:39
starcow: 告到底,千萬不要手軟,剷除3寶,人人有責 03/08 07:39
bbs0840738: 告到底讓他留下前科 8+9就是欠教訓 03/08 07:42
owenais: 簡易判決書出來,就一審結案了,要和解金?刑附民?再花 03/08 07:45
owenais: 時間搞上訴吧 03/08 07:45
gaywen: 提附民請記得在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就提出,不要等 03/08 07:45
gaywen: 到收到判決 03/08 07:45
jansan: 和解他以後還是會這樣做 不會改 03/08 07:47
kobe7610: 告到底 給那種垃圾教訓 03/08 07:51
CMLeeptt: 他今天看起來落魄可能就是這種處世哲學造成的你要可憐他 03/08 07:52
CMLeeptt: 嗎? 03/08 07:52
beca800203: 廢物 03/08 07:55
t7788921: 不覺得他是辛苦人欸 03/08 07:58
gx9900824: 覺得給他和解條件比較好啦 捐錢錢給弱勢團體 03/08 08:00
cayalst: 看他這嘴臉絕對別放過他 03/08 08:01
doggie175: 帶一家老小來裝甘苦人? 03/08 08:05
chrisredfiel: 推分享,感謝您願意花時間做對的事 03/08 08:06
chrisredfiel: 如果對方沒錢(就算有可能也是老父捏出來的),可以 03/08 08:08
chrisredfiel: 考慮勞力(如擔任志工)當和解條件 03/08 08:08
bbs0840738: 8+9都很會裝 不用這樣就可憐他 03/08 08:09
berice152233: 再拖一點時間然後讓對方捐個五萬了事吧 03/08 08:09
iceonly: 問問,他有講過上法院為什麼要帶小孩嗎? 03/08 08:11
SCLEE5566: 讓他老婆用身體和解 03/08 08:12
g0t24568: 告到底 支持 03/08 08:12
Qoo302: 看了影片 當下囂張的樣子 我是會告到底的 03/08 08:14
ainor: 承認了 那太好了告死他 03/08 08:16
il1beta: 對方直接認 犯後態度不差 捐個萬把塊就算了吧 03/08 08:16
chenjasen: 今天對人比中指 難保明天不會有逼人車 03/08 08:17
mickl8101: 看他帶一家來就是要演了 這麼囂張當然告到底 03/08 08:23
LinuxKernel: 看完影片 告到底啦 03/08 08:25
ibanes: 反正都走法律途徑了,就走到底吧;若有和解金或賠償金,請 03/08 08:28
ibanes: 用你自己的名義捐出去 03/08 08:28
ryu057: 又沒跟你道歉,和解什麼 03/08 08:28
ibanes: 你人真好,還替對方著想,私以為對方這種行為不是第一次 03/08 08:29
Manu2034: 建議告下去...... 03/08 08:29
KSflyaway: 告到底,這種就是欠法律給他的教訓 03/08 08:29
achieve: 支持告到底,對他人怒罵總算踢到鐵板 03/08 08:31
chendeath: 支持按原定計劃,讓他搞清楚自己的所有行為都是要負責 03/08 08:34
GreenGrass: 先推一下原po給後續!我覺得如果這次撤告,對方搞不好 03/08 08:39
GreenGrass: 會因為上了法庭還能全身而退而得意;以後搞不好會變 03/08 08:40
GreenGrass: 本加厲。為了廣大用路人,支持給他教訓。要教訓到啥程 03/08 08:40
GreenGrass: 度就看您的考量了,我也覺得請他去捐款後和解是可行 03/08 08:40
GreenGrass: 的。 03/08 08:40
doubleyellow: 都是大人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吉好吉滿 03/08 08:45
ROTFL: 回顧了一下影片,只有吉吉吉 03/08 08:47
a135791hdhc: 請讓他留前科 你撤告只會讓他吃甜頭 03/08 08:53
a135791hdhc: 通常會有這種前科的人還會常有其他犯罪行為 03/08 08:54
a135791hdhc: 我多年的經驗 03/08 08:55
gtsandevo: 麻煩你 讓他學一次乖 謝謝 03/08 08:57
alienslesh: 出庭竟然不是先道歉而是問你為什麼不和解 03/08 09:05
alienslesh: 這種人你還要給他機會!?他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錯 03/08 09:06
k1400: 這不就打臉grotwpig645了嗎 03/08 09:07
fire124: 讓他知道做錯事是要負責的 03/08 09:10
grayalien01: 看完影片我應該會吉到底… 03/08 09:10
p336465: 吉到底 這種人不吃點教訓不知道痛 03/08 09:11
lucky945: 還以為是最近那篇 想說也太快 看了影片一定吉到底 03/08 09:23
eric791112: 和解很簡單就行情+30% 03/08 09:25
pantw: 和解才是浪費警察及司法資源,法院有7成以上案件都是這種 03/08 09:28
pantw: 不起訴案件,你怎知他對多少人比過中指,出事就找家人助陣 03/08 09:28
avexgroup: 如果是8+9就告到死,有悔意的普通人就叫他捐個幾千吧 03/08 09:28
pantw: ,請附帶民事訴訟要他捐款,讓他留下一個前科,下次再犯就 03/08 09:28
pantw: 是累犯可以從重。你太看輕台灣人的劣根性了! 03/08 09:28
a74102583: 難過窮人一輩子窮 03/08 09:28
ShibaTatsuya: 按照原訂計畫吧,直接和解的話,對方以後肯定還是 03/08 09:29
ShibaTatsuya: 這副樣子 03/08 09:29
DUFTON: 捐錢和解,小事化無 03/08 09:31
smfy: 捐錢換和解吧 03/08 09:33
marx0126: 累犯加重其刑都宣告違憲了還在累犯加重 呵呵 03/08 09:34
lesner: 推後續 推不和解 03/08 09:34
Darkbeat18: 我比較想知道推文裡說不敢告的高能現在在想什麼呵呵 03/08 09:37
applewarm: 推後續 03/08 09:38
cafebobo: 通常這種人就是兩種嘴臉+只會欺負弱小,看多了 03/08 09:41
tarjan33167: 紅明顯 原文裡那幾隻說告不成的鍵盤檢察官呢 03/08 09:43
delsoul6104: 前擋感覺好黑= = 03/08 09:43
yasionl: 當老爸了還這麼衝動 捐錢+1 03/08 09:45
pantw: 累犯是不符比例原則才違憲,看到違憲就呵呵,呵呵 03/08 09:46
kurt911: 笑死太明顯了 明明只要騎過去不看你比個中指 03/08 09:50
kurt911: 還能扯說是在比別人 03/08 09:50
fiesta7682: 支持提告到底,為了他好 也為了他的小孩好,給他個教 03/08 09:50
fiesta7682: 訓吧 03/08 09:50
pantw: 從重也能看成加重,呵呵 03/08 09:51
fchung: 廢廢,告給他死!今天 假設你當時也給他比中指回去,看他 03/08 09:56
fchung: 的態度他可能就會下來打你了吧! 03/08 09:56
justin0413: 捐錢和解+1 03/08 09:56
beoneg: 到底+1 03/08 09:58
dsauqt: 捐錢 03/08 10:00
anotherlife: 捐錢和解啊,直接和解你告什麼意思? 03/08 10:06
T28sc: 對方承認 也算知道錯了 捐錢和解+1 03/08 10:06
Goba: 當然告到底啊 他在法庭上也沒跟你道歉啊…龐一定不是第一 03/08 10:06
Goba: 次比中指 熟練的很 03/08 10:07
Goba: 承認跟知道錯了 還距離很遠… 03/08 10:08
flac: 得饒人處且饒人 03/08 10:11
Uhlan: 要求以對方捐款給慈善團體作為和解條件 03/08 10:11
GenesisXD: 捐錢和解就行了啦 這也判不了多重頂多罰罰錢 03/08 10:12
GenesisXD: 錢給政府不如給慈善團體... 03/08 10:12
rock14879a: 到底 給他一個教訓 03/08 10:13
overbabo: 個人經驗,不會有人在法庭不認錯,出庭後又是另一回事 03/08 10:14
gp125: 這種人絕對不是第一次啦 03/08 10:20
KittyDog: 送前科剛好而已 03/08 10:21
osc63360: 不給機會 03/08 10:22
tora: 一次到位+1 03/08 10:25
ttk620: 開庭還叫一家大小來?這肯定那邊也有軍師教戰,玩人情牌 03/08 10:25
ttk620: 這招啦,拜託請持續告下去。 03/08 10:25
casio0406: 有人說浪費司法資源 03/08 10:29
casio0406: 那每個雜碎都這樣對你你作何感想 03/08 10:29
gtoselina: 得饒人處且饒人+1 03/08 10:31
Buu: 給他爽 03/08 10:31
stinkytaro: 捐錢和解+1 03/08 10:34
rayjosh: 給他一次機會 03/08 10:36
deathmark: 捐錢和解吧,有些人不痛一下是不會改的 03/08 10:40
taohua: 鴝댠錢事小 給他前科紀念 03/08 10:43
deathmark: 前篇推文說什麼不轉頭比中指就不會被告的 03/08 10:44
deathmark: 可能真的不會被告吧,但我相信你很快會被亂棒打死 03/08 10:45
nextstar: 捐錢和解+1 03/08 10:48
catvsdog: 道歉跟態度都沒拿出來 根本沒誠意及反省 是我就告到底惹 03/08 10:53
gcgc: 對方感覺完全沒有歉意 03/08 10:57
aenbishyar: 他在裝可憐 03/08 10:57
dorbeetle: 捐錢和解+1 不過錢要夠多才有警惕作用 03/08 10:59
frank111: 告到底,判決出來,看錢是要還他還是捐出去 03/08 10:59
skyhome: 捐錢換和解很好阿 不浪費司法資源 又能讓他得到教訓 03/08 10:59
skyhome: 現在就是裝可憐 裝好爸爸 03/08 11:00
blueweak: 至少是個敢做敢當的人 可以了啦 03/08 11:00
jazzprozac: 到底,有心的話他會再私下聯絡你 03/08 11:00
ssccot: 這種人不給他教訓下次一樣會犯 03/08 11:02
geniusw: 給他爽 告到底 捐錢 03/08 11:04
id41030: 出庭時態度有很好嗎?沒有的話就不和解阿 03/08 11:05
issuxark: 廢物一個啊,他在背後不知道靠北你多少次了,你還要和 03/08 11:09
issuxark: 解,你人會不會太好 03/08 11:10
squall410339: 不管態度如何都別和解這種人不給教訓是學不乖的 03/08 11:12
powerjr: 你爽完了請讓記者報一下機會教育看路上會不會祥和紳士點 03/08 11:13
Ekmund: 捐錢和解+1 反正告死了也只是心情爽 善款有用些 03/08 11:19
Ekmund: 再者一不是大惡 二不是重罪 是能死到哪去... 03/08 11:20
Ekmund: 反正重點是錢捐出去 不知道能不能求償是指定捐款XD 03/08 11:21
yee: 吉不吉到底這問題,還要施主你自己決定!不過對方明顯是俗仔 03/08 11:22
yee: ,只敢路上囂張,遇到不怕自己的,就又縮回去打悲情牌。 03/08 11:22
wantingheart: 我覺得可以和解,但金額拉高一點,要他捐個四、五萬 03/08 11:22
rs101910269: 要求鉅額賠償然後捐給弱勢團體 03/08 11:22
wantingheart: ,讓他還是要付出該有的代價。 03/08 11:22
asgardgogo: 給他教訓啊 愛比怪誰 03/08 11:28
justhandsome: 直接打臉前面說告不成的,笑死! 03/08 11:29
KGSox: 比中指不是通常都判拘役10天 這樣易科罰金也才1萬而已0.0 03/08 11:34
KGSox: 這樣也要全家老小都帶出來演戲喔XD 03/08 11:35
Ekmund: 不過妨礙名譽類的太多人告 成案率本來就不高 03/08 11:38
Ekmund: 收件vs成立 好像才一成多吧 03/08 11:39
albertt0226: 看完影片在看內容 可以的話給他教訓吧 大屁孩 03/08 11:39
Ekmund: 不過這個實在是太罪證確鑿..XD 03/08 11:39
salklake: 贊成拉高,然後錢給社福機構 03/08 11:40
KGSox: 如果和解金額比易科罰金高倒是可以考慮 不過有可能嗎?XD 03/08 11:42
AQUARMAN: 不要撤告,撤了他不會記得教訓 03/08 11:42
KGSox: 這種的判了也不會留底 03/08 11:43
kokunmai: 內側車道都塞住了 為什麼不能讓一下? 交叉行駛很好做到 03/08 11:44
z26456888: 得饒人處且饒人,人家還年輕,開庭態度也很好,如果大 03/08 11:45
kokunmai: 不只內側機車耶 裡面的汽車也在打左轉燈要往右行駛 03/08 11:45
xdctjh: 告到底 03/08 11:45
hiroshi1982: 和解金捐弱勢團體+1 03/08 11:45
z26456888: 大不要和解這筆錢就請他捐給社福團體吧,上面幾樓說和 03/08 11:45
z26456888: 解後對方得不到教訓我也是笑笑的,被告還要走法院,一 03/08 11:45
z26456888: 般人都會覺得很麻煩了,何況還要背上一條刑案? 03/08 11:45
xdctjh: 態度好就和解,你確定這樣有助於社會發展?根本是老人處事 03/08 11:47
xdctjh: 態度,不會進步的。 03/08 11:47
kokunmai: 更正, 汽車是打右轉燈, 重點不在喇叭也不是中指吧 03/08 11:48
bigperm: 和解金捐弱勢+1,人生總是需要付出一點代價才會記得下次不 03/08 11:48
bigperm: 要這麼衝動 03/08 11:49
JEON: 得饒人處且饒人 03/08 11:49
cka: 我不懂她為什麼要這樣??? 03/08 11:51
KGSox: 拘役10天其實不痛不癢吧 03/08 11:52
kokunmai: 我是覺得很浪費司法資源 多少重要的事要判 他都領罰單了 03/08 11:54
abejun: 讓他痛才會知道裝流氓的代價 03/08 11:54
abejun: 浪費司法資源的是比中指的人不是原po 03/08 11:55
kbdude: 求你告到底 這嘴臉一定累犯 03/08 11:56
aadsl: 有時原諒別人才是善待自己 03/08 12:00
SA01: 不用和解...你要和解只是顯示自己當時做事衝動浪費時間與行 03/08 12:08
SA01: 政資源而已 03/08 12:08
ihfpdb: 有悔意就輕罰吧。以暴制暴只會產生仇恨。 03/08 12:08
SA01: 重點在於判刑後可以當作社會上一些人的警惕例子 03/08 12:09
issuxark: 果然又有 你就讓他一下 的推文出現了 03/08 12:09
SA01: 不然這種人只會越來越多而已 03/08 12:09
asgardgogo: 用法律解決哪來的以暴制暴? 03/08 12:14
b642897: 和解的話你當初幹嘛告他 03/08 12:15
HAVEaCAT: 路上這種人很多,很無奈 03/08 12:16
niuniucat: 告上法院才要和解的那種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支持吉 03/08 12:16
bizozi968: 支持吉到底抓去關 03/08 12:17
niuniucat: 到底 03/08 12:17
XR125: 得饒人處且饒人 03/08 12:20
ova132132: 我倒覺得花錢捐錢了事根本不痛不癢,但是他在庭上也 03/08 12:25
blurish: 支持告到底,敢在社會上囂張,就要有本事。 03/08 12:25
ova132132: 沒有耍賴,老實承認錯誤 看起來也不需要告到底浪費資源 03/08 12:26
ova132132: 倒不如和解規定他實際去那些弱勢團體服務幾小時 03/08 12:27
kamehameha12: 告到底啦 不然下次你再遇到會更不爽 03/08 12:28
ova132132: 有時候我會想他可能只是剛好有了糟糕的一天 03/08 12:34
ova132132: 社會較低層的人遇到狗屁事的機率應該比一般人更高 03/08 12:35
deugene05: 法庭上都演的 你要撤就撤告吧 03/08 12:39
t25885233: 水啦 03/08 12:44
flexin: 搞不好那根本不是他一家老小,呵呵。跑過幾次法院,你就 03/08 12:45
flexin: 知道被告的多會演戲了。 03/08 12:45
jigsoso: 水哦 03/08 12:45
s910443tw: 最後判也一定是會緩刑啦!支持給教訓 03/08 12:46
atbhao05: 我在想。諾當時他不承認比你中指。行車記錄器能舉正嗎 03/08 12:58
atbhao05: 反正他堅持自己是在比你身後的人 03/08 12:59
atbhao05: 這樣到最後會怎樣啊 一直跑法院最後沒完沒了嗎 03/08 12:59
aJan5566: 法庭上都演的+1 當初敢這樣做就是要勇於負責 03/08 13:15
wctoymr: 別撤告 03/08 13:17
highyzp: 浪費司法資源 03/08 13:21
z8903: 完全沒司法浪費資源,可教育一個人懂得尊重別人,順便改善 03/08 13:44
z8903: 社會交通,花的很值 03/08 13:44
z8903: 修正,完全沒浪費司法資訊 03/08 13:45
eipduolc: 你的權利,告到底讓他賠錢才會痛,不然他時間多 03/08 13:48
eipduolc: 裝一裝你就心軟,他下次還是一樣 03/08 13:49
eipduolc: 法律給兩造都有空間去維持自己的權利,你不和解很正常 03/08 13:50
eipduolc: 而且今天這樣的糾紛跟行車安全有關,如果只是走在路上比 03/08 13:50
eipduolc: 你中指,我是覺得大概可以免 03/08 13:51
eipduolc: 但插進車陣展氣魄,那就要看氣魄有多長遠 03/08 13:51
freerun: 捐錢也自己捐啊,能節稅 03/08 14:02
tajna428: 麻煩捐到香港3345678帳戶 03/08 14:06
Wb2029T: 這一定吉到底啦 03/08 14:37
dickson0914: 捐錢換和解+1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教訓 03/08 14:48
camry10527: 和解就是姑息養奸 03/08 14:50
F5: 連告到底或和解都要問人... 03/08 15:02
mathrew: 告到底,但是最後確定和解金的時候,叫他捐錢 03/08 15:06
mathrew: 事實上 你是在救他老婆小孩 哪天再比 搞不好就是子彈 03/08 15:08
GyroZep: 告死他,讓他知道社會的險惡 03/08 15:14
gen5566: 告到底 然後錢再捐出去 03/08 15:15
whywhy96: 告到底吧 03/08 15:16
gen5566: 再看了一次影片 告到底 03/08 15:17
moscowblue12: 對方有比中指,但當時你坐在車子裡面,這樣會汙辱 03/08 15:23
moscowblue12: 到你嗎? 03/08 15:23
mhhe04: 舒服,支持吉到底 03/08 15:31
a382: 比例原則 03/08 15:58
danterip: 死他 過癮 03/08 16:10
danterip: * 03/08 16:10
fangbobcat: 告到底~ 03/08 16:16
jackel9960: 告到底..這樣能學乖你是在幫他 03/08 16:25
jackel9960: 況且看起來後續態度也沒好到哪,沒必要心軟 03/08 16:27
bobee: 捐錢換和解+1 光你提告他應該就受到教訓了啦 年輕人血氣 03/08 17:04
bobee: 方剛 算了吧 03/08 17:04
a989876: 這個我一定不撤告 03/08 17:16
boyutsai: 忍一時變本加厲,退一步得寸進尺,一大推沒出社會工作嗎 03/08 17:20
boyutsai: 被壓榨是不是忍忍就算了? 03/08 17:21
gk1329: 感覺毫無悔意 不和解是對的 只是浪費原po很多時間 03/08 17:27
icq7584: 給他上一課啊 吉到底 03/08 17:28
gk1329: 提狀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就把你的時薪和車馬費算進去好了 03/08 17:29
TommyHil: 告到底 不要姑息 03/08 17:42
diyaya: 你是不是時間很多 03/08 18:09
coollfd: 支持告到底,教他一次乖 03/08 18:35
bengret: 既然告了那就告到底 別半途而廢 除非它下跪道歉洗門風 03/08 18:36
ffbbhh: 給他一個機會,下次撞死你家人 03/08 19:07
mpppppp: 到底 03/08 19:27
ups: 這我一定吉 03/08 20:26
lovecut: 我會捐錢換和解 03/08 20:48
bpwolf: 和解 捐錢 這一次應該有學到教訓了~ 03/08 21:07
henryowo: 會帶一家老小去就是打算打悲情牌 03/08 21:48
henryowo: 絕對支持告到底 不然他不會學會教訓 錢捐出來這個想法 03/08 21:49
henryowo: 不錯 03/08 21:49
XR125: 鄉民真可怕呢XD 03/08 21:56
Taiwanisgood: 告到底 03/08 23:17
感謝各位的推文 及 來信指教 各種支持提告或覺得浪費司法資源的正反意見都予以尊重 這也是討論區設立的目的及作用 目前個人決定先繼續司法的流程 等收到起訴判決後 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金額會考慮對方狀況及態度 訂個能負擔的起又能記取教訓的合理數目 所得和解金額 也會捐給華山或喜憨兒基金會 至於來信質疑訴棍為了和解金的鄉民 , 其實我不缺這個和解金 事實上 去年我在收到檢舉對方成功的交通裁罰信件後 , 個人也捐獻了米及金額當作回饋社會 https://imgur.com/a/DRCkeSU 一年所捐款的金額 絕對大於和解金的數目 謝謝指教 ※ 編輯: beminaru (36.239.51.222), 03/08/2019 23:26:58
wen46483: 他比中指比的蠻爽的啊 和解幹嘛 03/09 03:18
martinkyuu: 捐錢和解吧 03/09 03:34
sk6: 告到底+1 03/09 04:30
dennis331533: 是我就告到底,這可不是一時衝動而做出決定 03/09 12:52
VBMO: 阿不是很屌?不需要和解啦 事後裝哭哭有個屁用 03/09 17:41
VBMO: 就是因為事後哭哭對一大堆人來說有用有用 台灣才會那麼亂 03/09 17:42
rainbow321: 啊 不然膩 03/09 23:06
rainbow321: 啊 03/09 23:06
HeroFun: 好奇朋友說你100%勝訴是怎麼算得 明明有判例比中指告不 03/10 02:08
HeroFun: 成.... 03/10 02:08
偵查過程中 對方口供已經承認對我比中指 ※ 編輯: beminaru (114.47.106.142), 03/10/2019 06:51:19
smallcooo: 告到底 03/10 09:12
jyekid: 看到後面的文章才知道3/8已經有回復了 03/10 18:09
mecca: 如果你覺得只是出口氣又有點可憐對方就告贏不求償叫他捐錢 03/10 19:36
FantasyNova: 得饒人處且饒人 03/10 19:57
esla: 損錢換和解啦,對方有收到教訓就好,我相信已經有效果了 03/11 10:28
esla: ^捐 03/11 10:30
zizou: 我是支持你原諒他啦 03/11 13:07
long19870130: 帶妻小來是打悲情牌嗎 03/11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