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930324: 明明只要把行人綠燈與道路綠燈分開放行,事故發生機率 03/22 06:02
→ st930324: 才可能比較低吧 03/22 06:02
→ st930324: 行人穿越馬路也比較安全 03/22 06:03
→ ciswww: 回應一樓:取捨問題 選項1.行人可通過秒數變少 03/22 06:05
→ ciswww: 選項2.右轉車可通過秒數變少 03/22 06:05
推 UMChen: 在擁擠的城市當然是選2 03/22 06:49
→ iterator: 不知道找多少臨時工讀生當行人,就能癱瘓一個十字路口.. 03/22 06:56
推 Hans2479: 這在日本早被罰到脫褲了 偉哉鬼島 03/22 07:32
→ Hans2479: 日本是行人一踏上斑馬線 你不停 警察就來了 03/22 07:33
噓 a1277034: 黑車實在是白目了點,一點都不讓 03/22 07:38
推 bless0621: 去過日本才知道人家真的禮讓三公尺 03/22 07:42
推 siopp: 警察會說行人有停下讓車先行 故不舉發 03/22 07:43
推 YCL13: 除非從人群中硬擠過去,不然常不舉發,像這種就會因可能有 03/22 07:47
→ YCL13: 視角問題而不舉發 03/22 07:47
推 callmelanpo: 然後台灣還有人在吵塞不塞車的問題 呵呵 03/22 07:48
推 Hans2479: 不服的話 再送一次警政署署長信箱看看 03/22 07:49
→ Hans2479: 搞不好會開罰 03/22 07:49
推 smfy: 這個沒舉發有點誇張 都在3個枕木紋內了 03/22 08:11
推 Hans2479: 照以前北市交通大隊的歪理 確實在3個枕木紋內 03/22 08:13
→ Hans2479: 署長信箱真的申訴看看 03/22 08:14
推 coke5130: 行人專用時相才是對的方向、提升路口效率,降低穿越路口 03/22 08:23
→ coke5130: 的風險,行政機關勿因少數人不耐反應就放棄這個對全體 03/22 08:23
→ coke5130: 有益的政策;要試辦一段期間讓民眾熟悉,自然會形成秩 03/22 08:24
噓 a0925846: 這不舉發太扯 03/22 08:50
→ kakajava: 行人可以用生命捍衛路權了 03/22 08:53
推 jyekid: 甚麼時候有把自己比成日本的錯覺? 03/22 08:55
→ ciswww: 行人專用時相會減少車輛可通過秒數,台北市忠孝復興路口 03/22 09:01
→ ciswww: 試過,然後又放棄了 03/22 09:01
→ ciswww: 2.右轉車可通過秒數變少 在車流量低的路口尚可,反之回堵 03/22 09:03
推 ccpz: 在日本有看過一個30秒以上路燈路口,車都讓行人過,最後左轉 03/22 09:32
→ ccpz: 車只過了兩三台,也沒有駕駛去趕行人 03/22 09:33
→ ccpz: 不信的話,自己去youtube找日本街道livecam就知道了 03/22 09:33
推 jpteru: 說真的車多的地方要多設一個車全紅 只讓行人走的專用時相 03/22 09:47
→ jpteru: 不然有些地方光人走完車都不用走了 03/22 09:48
推 freshbox7: 不舉發完全是上級機關怕麻煩的後果 03/22 10:31
→ freshbox7: 我猜大概就是被檢舉者會去吵,導致上面交辦下面.....嗯 03/22 10:33
→ ciswww: 正好相反,台北市的心得是車多的路口不適合採行人專用時相 03/22 10:33
→ freshbox7: 然後最不耐煩的大多是 小黃/公車 03/22 10:35
→ fywei: 全改專用時相 03/22 10:35
→ bbbing: 簡單來說,沒壓到人不算違規 03/22 10:50
→ bbbing: 車子等行人會賭爛投訴,行人等車子也會,這衝突解不了的 03/22 10:51
→ bbbing: 行人有專用時相,等紅燈時間變長還是會不爽 03/22 10:51
推 hangzer: 行人專用時向沒用啦 一定一堆行人紅燈的時候看車用的燈號 03/22 11:20
→ hangzer: 闖紅燈走過去 這樣子沒有比較好 還更危險 03/22 11:21
→ hangzer: 簡單講就是台灣人沒有遵守號誌的概念 行人覺得沒車就可過 03/22 11:22
→ hangzer: 汽機車駕駛覺得有空隙就可以過 03/22 11:22
推 Garbolin: 開車右轉本來就是這樣啊 熱鬧的地方行人幾乎走不完,有 03/22 11:26
→ Garbolin: 縫隙自然就過去了 03/22 11:26
→ Garbolin: 沒有特別阻礙到行人前進所以不抓 很合理啊 03/22 11:27
推 a8347x15: 日本的法規基本上是行人上枕木就該停下來等了,不過大路 03/22 11:37
→ a8347x15: 口就比較不會抓那麼嚴格 03/22 11:37
推 alittleghost: 檢舉不會成功啦…要警察親眼看到且願意開單才行 03/22 11:49
推 a989876: 我在台中是右轉車看到人還會加速 操他媽的== 03/22 11:52
噓 youkisushe: 某天凌晨在台灣大道過斑馬線就是啊 都走一半了 故意 03/22 13:42
→ youkisushe: 左轉衝過來 我沒停下來就是被撞 垃圾 03/22 13:42
推 xhung: 推 檢舉地點是? 03/22 15:42
推 berryc: 我過馬路都滑手機,用眼角餘光偷描有沒有車會撞上來 03/22 16:57
→ berryc: 因為垃圾駕駛都會認為你有看到他,會讓他 03/22 16:57
→ berryc: 不如滑手機讓他們知道你在滑手機沒在看車, 這樣他們就不太 03/22 16:57
→ berryc: 敢衝. 又不是三更半夜, 撞到人可是逃不掉的 03/22 16:58
推 godchildtw: 我現在過馬路都開手機放大腿邊錄影,手不擺動 03/22 18:08
→ godchildtw: 只要錄到不讓行人的,一定具名檢舉 03/22 18:08
推 cystal: 看推文還有讓你行人是我大車慈悲 應該要下跪道謝的觀念 03/22 18:39
→ cystal: 想讓的就會讓 水準自然靠齊日本 不想讓的整天找一堆理由合 03/22 18:40
→ cystal: 理化自己三寶行為 水準自然跟426靠齊 03/22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