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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我覺得你沒錯,直接提告吧。 硬要說你錯 就是 1. 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裁處 2. 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也就是跨越雙白線)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裁處 你頂多就是吃行政罰鍰 硬要批評你,就是你的開車品德不是很好 剛好惹毛一個EQ很低的8+9 被打剛好而已~不過我預期你這場官司絕對告得贏~先恭喜你囉 -- 記者人本廢死KMT426掉入海中, 但是你(妳)只能夠救其中一個時, 你(妳)會選擇去喝咖啡?還是去看電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07.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4893169.A.9C8.html
zaxs12333: 誰 知道 開 rav4 內部是這種人 04/10 18:47
zaxs12333: 要我挑好欺負的 也一定是開大眾主流豐田的 04/10 18:47
zaxs12333: 真的是踢到鐵板XD 04/10 18:47
zaxs12333: 要是開雙B 黑頭車 又雙B 我才不敢 還台中 被開槍了 04/10 18:48
angellll: 支持提告 我想要看後續 流氓對屁孩 誰贏誰輸 04/10 18:53
stanleyplus: 他可以檢舉你~~但你可以要求賠償..提告 04/10 19:02
missile16b: 推提早領年終 04/10 19:31
shallow1112: 蹵L應該要出庭,原po敢嗎呵呵 04/10 20:18
ericekin: 年終領好領滿…誤 04/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