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h800315: 害我以為槍砲法很重怎麼能拘役 結果估狗後還真的是很輕06/05 07:46
→ hh800315: 的罪06/05 07:46
推 WeasoN: 舉例失當 修法已放寬槍爆彈藥刑滿12年後未再犯可領小黃證06/05 07:47
真的耶,感謝更新,其實我只是隨便找個罪來舉例XD,未來如何修法不知道,但本案仍適用舊法
推 hasebe: 畢竟只是擁有,沒有拿去用,不是重罪也不奇怪 06/05 07:50
※ 編輯: shellhelix (117.19.141.23 臺灣), 06/05/2019 07:53:29
噓 YCL13: 這水準根本懶得辯,請問您知道37條都修幾年了嗎? 06/05 07:59
→ YCL13: 麻煩請看完37條全文再來發文吧! 06/05 08:00
噓 StayAlone: 不服來辯?結果連2樓都過不了 06/05 08:01
→ StayAlone: 3樓 06/05 08:02
→ SSSONIC: 開頭少了理性勿戰 06/05 08:19
噓 s910443tw: 計程車司機不要在這邊護航丟臉好嗎 06/05 08:21
推 volkov: 緩刑要期滿,罰金要等五年喔~~~ 06/05 08:33
噓 kenimai: 不懂就不要裝懂 Uber再爛也沒有小黃爛 06/05 08:34
→ volkov: 而且其他新聞是說潘是計程車司機, 06/05 08:35
推 arvalis: 樓上,如果是ettoday就算了,它是引自由時報的,還改司機 06/05 08:40
→ arvalis: ,神扯 06/05 08:41
推 volkov: 搜尋下uber跟槍砲關鍵字也沒看到地院判決 06/05 08:43
推 volkov: 擁槍的罪名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很難緩刑~ 06/05 08:45
噓 sinju1204: 擁槍全是重罪 只能持刀械才有可能是輕罪 拘役或罰金 06/05 08:56
→ sinju1204: 別把持槍跟持刀混為一談好嗎 誤導大眾 06/05 08:57
推 centaurjr: 一堆不看內文就在護航,寄藏子彈跟擁槍差了十萬八千里 06/05 09:00
→ centaurjr: 自己去看法條不要秀下限好嗎 06/05 09:00
→ sinju1204: 單純判罰金本身就不列入良民證記載事項 是易科罰金才要 06/05 09:01
噓 godbar: 恩恩 小黃最棒 06/05 09:01
→ sinju1204: 滿五年 還有有差 科普一下 06/05 09:01
→ sinju1204: 寄藏子彈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百萬以下罰金 你想法 06/05 09:04
→ sinju1204: 院要判到6個月以下 不是你初犯 就是只有幾顆 條件不易 06/05 09:05
→ centaurjr: 現在人家就是有良民證,再不易也是有....到底要凹什麼? 06/05 09:06
→ centaurjr: 不然你們就是覺得UBER不用良民證也可以開囉,沒審核是吧 06/05 09:06
推 KittyDog: 所以持刀的司機比較安全這樣嗎 06/05 09:17
推 hasebe: 我是跟用後的罪比啦,當然相對輕XD 06/05 09:20
噓 tippk999: 挖個個案 就想洗白 辛苦了 06/05 09:23
噓 ROTFL: 綠媒帶風向竄改新聞真噁心 06/05 09:29
噓 GamaloveVaca: 1450 只會抹黑抹黃抹紅 只為了能夠酬庸吃飽 06/05 09:36
噓 therockwx: 不然你去搭小黃啊 06/05 09:48
噓 SaberMyWifi: 護航小黃的水準不意外 06/05 10:15
噓 OrzOGC: 讓我們繼續檢討UBER 06/05 10:15
噓 s401752001: 一審判決書寫計程車司機 06/05 10:42
噓 dc47dc: 槍砲 和 刀械 這也差太多了吧 06/05 11:16
噓 kevin930043: 運將QQ 06/05 12:28
噓 HeinrichCJ: 小黃哈哈 06/05 12:47
噓 alienslesh: 然後呢?結果素質比更生人還不如 06/05 14:01
噓 lizardc1: 果然是垃圾小黃 嘻嘻嘻嘻 06/05 18:11
→ Behave: 自由就是讚,立論公正不偏頗,翔實正確新聞的唯一選擇XD 06/0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