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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slite (呼呼)》之銘言: : 所以根本是記者抄錯了?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5924fe2-a1b4-4cca-b5fd-3d29ed9ae34e : 內文: : 如果商品有以上任何一個條件,消費者就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更換。以加州為例,在新車購 : 買之後的180天或行駛里程達到18000英里之前,車輛存在不足以致命的質量問題,汽車消 : 費者在原廠或經銷商處經過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可以要求汽車企業無條件退 : 款或更換新品,汽車企業不得拒絕。 從經濟部首頁 資訊與服務 公布欄 電子公布欄 有 預告修正「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可以自己點進去看 記者應該一開始是寫錯了 (原PO網友文中將自由時報內容直接轉貼部分與公告內容不符, 但從原PO網友的自由時報連結點進去看, 新聞內容已做修正, 但還是與草案第8點略有不同) 這不是法律修正 不需要三讀 等到正式生效後 法律上的效力就不多說了 版上很多高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62030432.A.F18.html
OrzOGC: 有理組能理解的白話嗎? 07/02 09:21
※ 編輯: maggot (117.56.71.99 臺灣), 07/02/2019 09:29:01
segio: 其實就很簡單.等正式公告在看吧.反正會一改再改. 07/02 09:31
berice152233: 民法真的不太懂,所以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07/02 09:32
segio: 等正式公告.這句話不難懂吧.也就是沒有期限. 07/02 09:35
segio: 目前就是公開徵詢意見60日.年底前能修好公告出台就算快了 07/02 09:37
yaritai: 3類求翻譯 07/02 09:41
rxers1994: 翻譯 還沒過之前 最好買牛頭牌 07/02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