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kull0107: 法官在公啥小 07/12 14:06
推 scent15: 垃圾耶 07/12 14:09
噓 OrzOGC: 文組法匠又在誤國了 07/12 14:10
推 XXXXBANG: 重機水準不ey 07/12 14:10
→ kyoforever: 所以以後酒駕直接落跑就沒事兒?頂多被開交通違規? 07/12 14:13
推 CaymanS: 所以單純撞死人也沒關係,以後新聞可以公佈法官姓名嗎? 07/12 14:14
推 Vram: 太扯了吧!!!! 喔,台灣啊,那沒事 07/12 14:14
推 e04bank: 法官到底..... 07/12 14:15
噓 speai18891: 逃逸本身就是危險行為了吧... 07/12 14:16
噓 ericekin: 。 07/12 14:18
推 fan0226: 我記得預檢不停有加重刑罰,兩萬元野 07/12 14:21
噓 sm981512: 共三小 國家養你這種法官 幹 07/12 14:23
推 tosking: 很好奇這法官在決定這判決的時候是什麼心態... 07/12 14:35
推 Chrkamp: 拒檢2萬塊蠻便宜~ 07/12 14:36
噓 MagicChang: 法官整天咬文嚼字,根本是為何不食肉糜之代表 07/12 14:40
噓 mouz: 理組竟敢質疑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菁英做的判決? 07/12 14:48
→ allenxxx: 逆向非危險駕駛? 07/12 14:50
噓 tjet: 你媽的這什麼判決...反正亂判都不用負責任!! 07/12 14:52
推 Yench: 法官:我昨晚才玩GTA的 請相信我的判決 07/12 15:00
噓 kobe7610: 等法官家人被撞死就會重判了 07/12 15:04
→ zoin: 大家放心 去年無照闖紅燈撞我的 目前還在路上開車... 07/12 15:13
噓 freshbox7: 恐龍法官 07/12 15:19
推 kokunmai: 危險駕駛不構成但還是可以罰違反交通規則啊.. 07/12 15:26
噓 blue789: 垃圾法官,最好出門被違規車輛撞看看 07/12 15:28
噓 dasuperray: 真他媽文組誤國 07/12 15:33
噓 Samuellu: 這法官...逆向行駛還不是危險駕駛,撞死人也不判死刑 07/12 15:38
推 ccc101419: 等等,現在看判決書都只要看記者報導就好了是嗎?有幾 07/12 15:48
→ ccc101419: 個人看過這個判決書內容? 07/12 15:48
推 fan0226: 還沒定讞沒有判決書吧 07/12 15:49
推 ccc101419: 沒定讞沒判決?拜託... 07/12 15:52
噓 xhung: 等法律人被這種逆向逃逸車撞到 才會重判... 07/12 15:54
推 ccc101419: 我已經找到判決,也大略看完了,基本上就是交通事件裁 07/12 16:02
→ ccc101419: 決所應該用道交條例第60條第一項告發,但是卻錯用第43 07/12 16:02
→ ccc101419: 條第一項第一款,所以撤銷處分,法官並沒有判錯好嗎? 07/12 16:02
→ ccc101419: 如果各位鄉民的智商這麼容易被媒體操弄,到人家餵什麼 07/12 16:03
→ ccc101419: 你就吃什麼的程度,那真的是蠻可笑的 07/12 16:03
→ ccc101419: 現在還在上班,回家後我再來回一篇拆解這個判決 07/12 16:04
→ DBSS: 真希望這法官全家都被逆向撞死 反正根本不是危險駕駛 是你衰 07/12 16:06
推 panex0845: 這個是交通裁決處沒唸書== 法官又背鍋了 07/12 16:14
推 centaurjr: 鄉民:反正就是法官的錯啦... 07/12 16:18
推 ccc101419: 108年5月2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46號行政判 07/12 16:22
→ ccc101419: 決,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先看一下 07/12 16:22
推 wumdbmax: 推求證出處 07/12 16:34
推 stloqa: 智障法官無誤 公三小 有事實還不罰 07/12 16:35
噓 eiki787: 純噓法官 07/12 16:44
→ waydi: 鬼島鄉民只信媒體不看判決,果然適合給中共統治 07/12 17:05
推 coollfd: 資進黨黨證無敵了 07/12 17:23
推 DaveLu: 推ccc大求證 07/12 18:00
→ hmcedamon: 危險駕駛不罰而已,其他有罰啊 07/12 18:07
推 chandler0227: 鄉民看不起記者 結果記者亂報導還是信了XDDD 07/12 18:13
推 ganninian: 重機水準真是高啊 高到世界奇觀 07/12 19:01
噓 ups: 公3小.. 07/12 19:37
噓 vatog: 大部份法官都是文組白癡啊 07/12 20:24
推 FatZhai017: 平常不信媒體報導 這時候記者斷章取義又氣噗噗了 07/12 20:54
噓 keepwild: 白痴法官 07/12 23:26
推 hcrcool: 顆顆 鬼島司法只要有OO 死的都能讓它活過來 07/13 07:07
噓 ABA0525: 法官名字應該PO 垃圾記者 07/13 07:17
推 missin: 簡單說就是舉發的條例與違規事實不符。 07/13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