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812016 (KY)
看板car
標題[問題] 有關燃料費重複繳納
時間Sun Jul 14 00:51:04 2019
各位版大好,事情緣由是我在6月底把自己本來的二手車過戶賣給別人,在過戶時已經繳
今年的燃料使用費(新車主繳的),但最近7月家母又沒詢問而拿著我的繳費單去超商繳款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有辦法退費嗎? 另外,寄給我繳費單的單位是台中監理所,也
是我戶籍地,過戶地為新竹監理所,請問我需要找哪邊處理這種事...?
(新車主也是一面之緣的版友,可能無法拿到到當初過戶那張繳國庫的收據...)
手機po文敬請見諒排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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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Q6666666666: 不急用錢的話,會在明年扣繳 07/14 01:02
推 yur: 我今年的稅單也扣了一筆重複繳的機車450 07/14 01:15
→ cloud812016: B大 但我名下沒有汽車了.. 07/14 02:40
推 poi96300: 可以退 直接到台中監理所就可以了 07/14 03:02
→ poi96300: 但是最好等繳費後7天再去 超商入帳比較慢 07/14 03:03
推 a78128g: 會退支票給你別擔心,今天就幹過這蠢事 07/14 07:48
→ a78128g: *今年 07/14 07:48
推 yur: 我是支票沒有去領,隔一年直接扣450 07/1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