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cvky: 法律規定不同而已,有意見就先修法。 07/16 14:51
推 op111925: 邏輯就是保障弱勢吧, 智障違規難免, 正常人要多禮讓 07/16 15:00
推 ynhs123456: 是哪一條低能法律造成這個3:7....快點修掉最好 07/16 15:02
推 T28sc: 有哪個判決是合法停車被撞有責的嗎... 07/16 15:05
推 zerox6315: 就是一種今天出車禍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07/16 15:08
→ kylin123: 3:7情、理、法,大家互相分擔一點的概念 07/16 15:09
推 happynancy: 肇事次因真的很煩 被酒駕撞也要提告,反正傷者最大 07/16 15:17
推 snowfish104: 相對路權vs絕對路權 07/16 15:20
→ hakkiene: 路權觀念 07/16 15:20
推 yiyin330: 違停被撞到也才3,改成7不為過 07/16 15:21
→ hakkiene: 連救護車都會被告了你還期望什麼? 07/16 15:21
推 willie1020: 不好意思 因為臺灣盛產恐龍法官 07/16 15:23
推 leeyeah: 鬼島還有道義責任這種東西咧 07/16 15:23
推 ericekin: 台灣特有的!國外講絕對路權,台灣喔… 07/16 15:31
→ ericekin: 在台灣自己小心,一對亂騎亂開的 07/16 15:31
→ ericekin: 除非你靜止,不然都會有 07/16 15:32
→ ericekin: 所以不要捍衛路權,叫別人去捍衛路權就對了 07/16 15:33
推 purple0217: 因為開車就要承擔風險,不然不要開車 07/16 15:33
推 ftwing: 奇怪大家都覺得無辜被撞到也要賠對方很OK囉? 07/16 15:37
→ CORSA: 一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而卡到3成.... 07/16 15:42
推 DANTEINFERNO: 就防禦性駕駛的衍生 危險來了要閃 閃不掉也有責任 07/16 15:48
→ AtsukoErika: 鬼島沒辦法 07/16 15:55
→ AtsukoErika: 我看全世界超額險 台灣一定是屬一屬二多人保的 07/16 15:56
→ AtsukoErika: 警察開槍抓通緝犯 都要被關了 07/16 15:57
→ AtsukoErika: 鬼島法律人獨步全球 07/16 15:57
→ AtsukoErika: 小偷偷到家裡 為了家人安全 屋主失手殺死小偷 一 07/16 15:59
→ AtsukoErika: 樣有罪 07/16 15:59
→ AtsukoErika: 案例太多了 07/16 15:59
→ AtsukoErika: 重點是道路設計又爛的要死 很多車禍根本不是單純的 07/16 16:01
→ AtsukoErika: 兩造事情 可是又很難扯到政府標線設計問題 07/16 16:01
→ berice152233: 37不是法條造成的,而是慣例、情理法 07/16 16:06
→ AtsukoErika: 超智障3比7 汽車價值又不同 07/16 16:08
→ AtsukoErika: 每個人能承受的金額就不同 導致人人為了自保 去保 07/16 16:09
→ AtsukoErika: 超額 07/16 16:09
→ deann: 主因跟次因...7:3 07/16 16:14
→ sorkayi: 要不要去看看 澳洲 法律真比台灣還猛 07/16 16:17
推 blueweak: 都判例害的啦 以前沒那麼多錄影機和記錄器 多半各說各話 07/16 16:18
→ blueweak: 法官檢察官人都不在現場 只好通通打50大板退堂 07/16 16:19
→ blueweak: 恐龍法官一時還改不過來 但現在越來越多100%肇責的判例 07/16 16:20
推 call032ss: 所以國外鄉間幹道速限也能設在90啊,路口甚至可能沒有 07/16 16:22
→ call032ss: 紅綠燈勒 07/16 16:23
→ jcchiou: 上法院就有各種比例, 不限37比 07/16 16:24
推 eipduolc: 如果三七比有道理我吞,但多半沒道理 07/16 16:26
推 wsxe2007: 就台灣警察啊 豪棒棒 07/16 16:28
推 xyzgod999: 然後保險賺多多啊,來年你保費就變高,再賺一筆 07/16 16:34
→ xyzgod999: 保險公司 07/16 16:34
噓 zbo5566: 法官誰都不想得罪 兩邊各打十大板 07/16 16:38
推 yangyy2: 因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07/16 16:57
推 archbear: 除非對方很扯 不然其實自己都多少有責任啦,台灣開車習 07/16 17:00
→ archbear: 慣不愛禮讓,容易出事 07/16 17:00
推 zzyzx: 無條件全責 靠假車禍賺錢就好了 07/16 17:08
推 infinite1234: 其實話也不能這麼說 之前騎機車在非兩段式路口左轉 07/16 17:15
→ infinite1234: 被一個白目跨越車道逆向從後方追撞 傷到左邊肩膀 07/16 17:16
→ infinite1234: 結果送調解委員會 認定我是轉彎車要負7成責任 07/16 17:17
→ infinite1234: 對方還喜滋滋的嗆我說他是次因只有3成責任 07/16 17:18
→ infinite1234: 後來發現對方不懂法律 直接在6個月壓線時提告傷害 07/16 17:19
→ infinite1234: 結果因為他有3成肇責 過失傷害當然成立 07/16 17:20
→ infinite1234: 後來才在以刑逼民 加上保險員跟法院調委員的幫忙下 07/16 17:21
→ infinite1234: 才成功讓這傢伙付出代價 07/16 17:22
→ infinite1234: 第三行的調解委員會打錯 應該是車禍鑑定委員會 07/16 17:23
推 asukarei: 垃圾的應注意未注意 07/16 17:25
噓 ifromtaiwan: 問台灣車禍鑑定中心啊... 07/16 17:45
→ tokeep: 支持全肇責,有人違規直接撞給他死,提升守法人用路安全 07/16 17:48
推 ihczfu: 警察開槍打襲警通緝犯都被告了 你還期待什麼 07/16 17:51
→ marco790818: 警察開槍都能被告你就多忍耐 07/16 17:51
推 PR58: 低能法規一堆 07/16 17:52
推 streit: 二樓精闢。 07/16 17:54
推 poeoe: 法律哪有規定什麼3:7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也不是只有車禍 07/16 17:57
→ poeoe: 所有過失案件都一樣啊 07/16 17:57
推 poeoe: 台灣A到路邊合法停車一樣全責啊 不會有什麼3:7 07/16 18:00
推 d88647511: 3:7不知道 但有些時候直行車因為有路權 明明看到人 07/16 18:06
→ d88647511: 卻故意撞下去,這種的本來就該罰 07/16 18:07
→ d88647511: 又或者你直行車 故意在路上開兩百 即使有路權 也該罰 07/16 18:07
→ d88647511: 之前有BMW在市區用破百時速撞上迴轉車 當時鄉民是說 07/16 18:08
→ d88647511: 直行最大 時速三百也零責 結果判決打臉 07/16 18:08
推 onejune: 因為台灣喜歡講 情理法 守法是放最後面的 07/16 18:12
推 abc801224: 給個例子: 路口車禍 一個超速 一個闖紅燈,你直接闖紅 07/16 18:18
→ abc801224: 燈全責好像也不是那麼合理 07/16 18:18
推 assblack: 台灣應注意未注意真的智障 07/16 18:33
推 nutrino: 台灣就沒有守法的觀念啊 守法的是笨蛋 07/16 18:34
→ wondtty: 法律人被撞,有3:7嗎? 07/16 18:45
→ jimmyyang: 就是社會默契 默許小違規啊 是說不默許社會總體只會更 07/16 18:53
→ jimmyyang: 差。因此 社會有小違法默契而你未遵循 是故3成。 07/16 18:54
→ jimmyyang: 至於守法是笨蛋嗎 7大於3不是嗎 誰笨? 07/16 18:55
推 freshbox7: 台灣人超級不愛守法,反而很享受違法,還義正言辭 07/16 19:01
推 pasin: 情理法真的超智障,台灣民粹司法 07/16 19:18
→ pasin: 整個國家無法進步就是這些人害的 07/16 19:18
→ wavier: 之前出險時,保險公司說沒有4:6,所以不是5:5 就是3:7,再 07/16 19:28
→ wavier: 來應該就是0:10了 07/16 19:29
推 yasionl: 所以澳洲主幹道闖紅燈被撞也沒責任? 07/16 19:42
噓 ksk0516: 鬼島人情味 07/16 20:16
→ sbxkaku: 同事開車 旁邊巷子一個逆向衝出來撞到 我同事還要3... 07/16 20:19
推 cospergod: 大部分都中過路口未減速吧 07/16 20:25
推 TaiwanNeko: 有肇責才能提升保費啊 07/16 21:07
推 IdontCareToo: 台灣就不是法治社會… 07/16 21:07
噓 absurdity: 最好是大家都照法規開啦 別笑死人 07/16 21:10
→ colizz431: 華國人禽味,"我車頭都出來了欸" 07/16 21:23
推 PuloBro: 推這篇。交通規則就該訂清楚,能確實執行。台灣就是一 07/16 21:53
→ PuloBro: 堆模糊空間,或是立法嚴格,執法寬鬆都是爭議的源頭。 07/16 21:53
→ PuloBro: (看看畫了這麼多紅線,嚴格執行的有多少) 07/16 21:53
推 potential208: 垃圾保險搞的 07/16 22:08
推 germanism414: 台灣不是法制國家!素質低端 07/16 22:39
推 jimmyrex: 保險隨便講,讓他好做事,不要被唬了 07/16 22:42
→ ihateu: 不同意就去鑑定阿,多花點錢來見證理賠是不是用唬的 07/16 22:49
→ ihateu: 調解委員會更是個爛地方,沒責任還叫我賠錢 神經病 07/16 22:52
→ gigiflute: 老大,這是你神聖的一票耶!! 07/16 22:53
推 impose: 判決幾乎都是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啊 07/16 22:55
推 chrishyper: 路口減速舉證困難加上要過中線轉彎實際執行困難 07/16 23:21
→ chrishyper: 大多數人轉彎會過中線才轉彎嗎? 07/16 23:24
→ chrishyper: 路口轉彎車沒過中線轉彎問題在這所以才有37比的問題 07/16 23:25
噓 lee28119: 笑死人 還不都鑑定委員會的意見 叫委員出來講為什麼不 07/17 02:14
→ lee28119: 給權責啊 還推給法院勒 07/17 02:14
推 motokare: 偉哉鬼島! 07/17 08:11
推 yuaso: 推Atsu舉的一堆鬼島例子 07/17 08:39
推 DirkMavs: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07/17 09:51
推 xhung: 應注意而未注意 ...... 07/17 15:08
→ xhung: 守法開車還要閃違規車 要不然出車禍 衰到炸 07/17 15:08
→ vatog: 不盡然 也是有不少0:10的 你不知道而已 07/17 22:07
推 windboy612: 法院判斷肇事原因除了路權 另外就是是否已盡注意義務 07/18 23:49
→ windboy612: 肇事主次因會用7:3 是因為產險公會的肇事責任分攤處 07/18 23:49
→ windboy612: 理原則 而法院判決通常都是自由心證 07/18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