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tin: 法律是一門專業,見解跟一般生活不太一樣是正常的08/07 13:26
→ jatin: 需要時間磨合08/07 13:26
推 kobe30418: 劉法官:概念式連結 統神有罪 其他法官:難證明 無罪08/07 13:28
→ YCL13: 科技執法專用設備與現有監視設備進行取締是完全不一樣的08/07 13:36
有多科技
您說說給大家聽聽吧
推 Vram: 台灣不管是環保還是交通處罰,最大的問題都是人力不足,造成08/07 13:47
→ Vram: 有罰則但沒人開單,但偏偏又不開放科技來執法08/07 13:47
推 NoManInCar: 設備需要法院認證吧? 跟清真寺認真一樣 拜過才能吃08/07 14:02
行車紀錄器舉發違規前
有要認證嗎?
推 lebronlon: 柯粉滾出車版好嗎08/07 14:07
怎樣
戳到你的玻璃心了?
噓 Leon0810: 這兩種樣態完全不一樣…08/07 14:14
怎樣不一樣你說阿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0.91.171 臺灣), 08/07/2019 14:14:47
→ Leon0810: 真的建議你去了解行政法的幾個重大原則08/07 14:15
推 ilovebbs: 主動跟被動在法律上有差吧08/07 14:17
我是不知道啦
你就說給大家聽聽
我們不像你這麼懂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0.91.171 臺灣), 08/07/2019 14:19:15
推 fan0226: 我也覺得哪裡不一樣,根本在玩弄文字08/07 14:26
→ fan0226: 可能監視器不夠清楚吧,但是當初北市想推也是科技執法ㄚ08/07 14:27
→ fan0226: ㄚ08/07 14:27
推 hasebe: 因為柯的想法,被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管制條例擋下啦08/07 14:33
→ hasebe: 其他縣市沒有,其實有一直在試辦08/07 14:33
→ hasebe: 不然交通法7-2,設備認可是能拿來舉發的08/07 14:35
所以其實跟科不科技無關
還是人的問題
別縣市玩得有聲有色
台北市就用條例擋下來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0.91.171 臺灣), 08/07/2019 14:37:04
推 ILOVEHobr: 有差別嗎?08/07 14:36
→ hasebe: 不過主因還是多數巷弄會不能停車,民眾會抗議XD08/07 14:37
→ hasebe: 和科技無關沒錯,是要設備認可,純看這動作是沒問題的08/07 14:38
→ hasebe: 總不能行政單位自己裝很爽,執法單位不知道裝了啥吧08/07 14:39
→ hasebe: 但會影響到隱私權也是真的,所以有議員建議先試辦08/07 14:40
→ hasebe: 柯就一下跳太多,加上那時講話太衝,才鬧這麼大08/07 14:40
推 Leon0810: 自己Google監視器+取締,太多專家討論這件事了,尊重法08/07 14:40
→ Leon0810: 律專業吧。08/07 14:40
https://life.tw/?app=view&no=939525
錄影取締亂丟垃圾 南市環保局5個月開罰百餘件
環保局統計,今年至今己接獲93件民眾檢舉棄置垃圾案件,
再配合架設遠端監視錄影系統蒐證追查,至今已查獲177件亂丟垃圾包案件,
裁罰金額達22萬3200元
所以根據我估狗的
架設錄影機是可以取締違法的?
→ hasebe: 其他縣市也是重點裝設,慢慢來執行的08/07 14:42
→ hasebe: 住宅區要裝設就真的比較難,等於24小時被監視08/07 14:42
推 DSB520: 新北板橋車站有用 儀器很專業08/07 14:46
所以是儀器不夠專業的問題?
→ hasebe: 違停來說民眾取締可以,但警察單位要當場開08/07 14:47
→ hasebe: 取締和開單是兩件事08/07 14:48
噓 DSB520: 對了 你不是國產黑? 焦點號銷售夠低夠滿意嗎?08/07 14:48
你記恨到現在?
還好你不是囚粉
不然你會氣死
福粉心眼應該不會像你一樣的
活的悽慘 修的痛快
其實我當初是有考慮福特的
我一直認為福特賣些爛車
車主活的悽慘 修的痛快
銷量慘不忍睹
福粉又整天吹安全
所以我認為福特會拿出牛肉來挽救聲譽
直到看到汽油車主要自己買料,找師傅裝氣簾
柴油只有頂級款才有氣簾
我就知道這間車廠沒救了
你也不能怪我
是吧?
推 hasebe: 你換個角度想,就是政府突然想要全台北市裝滿監視器08/07 14:52
→ hasebe: 第一時間找理由擋下來很正常的08/07 14:53
所以這玩意其實用個條例就可以擋下來
換句話說,用個條例也可以讓他復活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0.91.171 臺灣), 08/07/2019 15:02:49
推 hasebe: 是,就修法或另生條例08/07 15:03
→ hasebe: 正確做法本來就像文中慢慢推行08/07 15:04
推 meles: 錢法官早就到臺灣高等法院了08/07 15:23
→ ytthanaz: 像最後的柯粉致敬08/07 15:36
→ lovebus: breaknews-1-cate3-news08/07 15:40
→ lovebus: 用監視器加辨識系統抓為廷在桃園早已啟用08/07 15:41
→ lovebus: 要照相取締之前還能先用LED字幕機先警告…不予理會就照08/07 15:43
→ DSB520: 要比愛記恨 沒人能贏你唷 哈哈 不過有正反意見才是正常的08/07 16:09
有正反意見當然是正常的
談照相舉發,來亂入崩潰福特銷量
這其實不太正常
※ 編輯: Sturmvogel (118.160.91.171 臺灣), 08/07/2019 16:28:59
推 xvid: XD08/07 16:54
推 asdlkjfgh: 推08/07 17:18
推 andy279279: 推08/07 18:06
推 zimt: 錢建榮在法界本來就是一個奇葩的存在,不應該把他的見解當成08/07 18:26
→ zimt: 實務的通說08/07 18:26
有八卦?
※ 編輯: Sturmvogel (223.140.145.150 臺灣), 08/07/2019 19:02:29
推 fatz: 文中的科技執法會另外架設監視系統,用途就是抓交通違規, 08/07 19:33
→ fatz: 法官不會撤銷罰單 08/07 19:33
推 xhung: 恐龍法官啊 笑死 08/07 20:06
推 smaller: 台灣的法官耍弱智不是常有的事嗎 08/07 20:14
推 sk6: 幫補血 08/07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