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dm: 應該要改成申請制,有久停需求的人去警察局登記並預先付款。 08/30 19:52
→ udm: 誰叫你偉大的中華民國不規定人民買車要先自備停車位。 08/30 19:52
→ ctx1000: 臉皮厚的阿 破車 不稀罕那點錢 理由千百種阿XD 08/30 19:52
推 doubleyellow: 台灣法律就是鼓勵民眾不要守法啊 08/30 19:52
→ udm: 大家只好把路邊當成停車位。因為一堆買不起車位的人都買千萬 08/30 19:53
→ udm: 跑車炫富並幫保險業者促銷超額險。 08/30 19:53
推 berice152233: 買破車佔位都比繳費強 08/30 19:55
推 k1400: 每個月移車就好 08/30 20:03
→ G773: 和平/安和路口一台白色馬3,從農曆年前停到政策實施後才被 08/30 20:03
→ G773: 拖走,(一天$520,一週六天) 我都懷疑車主怎麼了 08/30 20:03
推 black209014: 垃圾公務員啊 08/30 20:05
推 disyou: 柯p講到市民心聲!有錢人就是不怕罰 08/30 20:09
推 chi17: 千辛萬苦買了車怕開走回來沒位子停所以平常用GP代步的吧 08/30 20:13
推 bustyma19: 學南歐把車輪上鎖,超跑照樣鎖,付錢才解鎖 08/30 20:18
推 onepiecefan: 臉皮厚阿.... 08/30 20:21
噓 surfboy: 不然台北市是極權國家嗎? 08/30 20:26
推 s87269x: 極權國家會把你的車銷毀,45天才能拖吊這邏輯,柯黑也能 08/30 20:30
推 ericekin: 垃圾,停了還不繳錢 08/30 20:30
→ s87269x: 護航嗎? 08/30 20:30
推 XXXXBANG: 臉皮厚就贏了 08/30 20:30
推 qazwsx6107: 直轄市先立法有車位才能買車就解決 08/30 20:41
→ appledick: 立法啊,買不起車位的人買三小車 08/30 20:45
推 code666666: 先時間到就拖 並要填寫理由繳錢才能領回 收集理由看有 08/30 20:58
→ code666666: 哪些特殊情況要放寬或例外再調整。 08/30 20:58
推 Andrew1057: 所以很多外國車格都是先繳費才能停 08/30 21:05
推 yur: 這個有政治文的風險....那大賣場能拖嗎 08/30 21:06
推 voyage48: 大賣場算公有停車格嗎…... 08/30 21:13
推 marx0126: 這種天數能護航的 停你家門口兩小時你就開始靠腰了 08/30 21:24
噓 JC910: 兩個月繳一次不行喔?只會欺負市民! 08/30 21:31
→ JC910: 換dpp做啦 08/30 21:32
→ rabbit80891: 鬼島水準就是這樣,懷疑阿 08/30 21:36
噓 greatroy: 成天只會東罵西罵,結果還不是和其他人一樣爛 08/30 21:42
→ greatroy: 五大弊案處理的如何了! 08/30 21:43
→ nimaj: 這次難得挺一下柯 媽的45天 要不要乾脆湊7x7=49算了 08/30 21:44
推 DaveLu: 美國市區一堆限停2小時的,超過就開罰單,這樣才會空出車位 08/30 21:58
→ DaveLu: 這樣不用說45天,兩個小時後車就被拖走了 08/30 21:59
推 rrazer: 推 買不起車位 不能買車,沒錢就去搭乘大眾運輸啦 08/30 22:11
推 sea141224: 停車格關五大弊案屁事?快回政黑不要來車版鬧 08/30 22:25
推 tidalwave00: 現在很多人不繳停車費和過路費,法規似乎有漏洞 08/30 22:25
推 Madao0149: 五大弊案只剩巨蛋啦,有人還在撥接? 08/30 22:32
噓 shallow1112: 限停三小時吧,超過就拖走,車位是個給人臨停不是長 08/30 22:45
→ shallow1112: 時間霸佔 08/30 22:45
推 garywang0207: 直接拖走比較實在 08/30 22:50
推 ciplu: 兩個小時? 吃個飯 或 逛個街 或看個電影就沒了吧 08/30 22:50
噓 m025885200: 如果出國為什麼不能停超過45天啊 08/30 22:55
→ a27588679: 長時間停還是停車場划算吧 有收費上限 08/30 22:58
推 axlfun: 台北市有些地方很便宜啊,一天30塊,一個禮拜收5天才150。 08/30 23:03
噓 LiveView: 兩三天沒繳錢就要處罰,有事嗎?! 08/30 23:08
噓 henryliao: 不然你柯P不會禁止沒車位的車上路喔 智商1 57這麼無能 08/30 23:33
推 iceonly: 之前一台家樂福的停好久,都能長灰塵在上面畫圖了 08/30 23:35
→ nimaj: 沒繳錢 長時間霸佔停車位就是不對 還在那邊扯什麼? 08/30 23:38
推 OrzOGC: 果然一堆四輪重機水準...厂厂 08/31 00:11
→ kick7377: 出國停路邊更詭異 你直接去外面停車場至少有人顧 08/31 00:20
→ kick7377: 一堆低能官員 法規只求嚇阻 換來的就是一堆不屌你的 08/31 00:22
推 seventhmoon: 神出國也能用app查詢繳費阿 08/31 00:26
→ seventhmoon: 街口 Pi 歐付寶都可以 08/31 00:27
→ seventhmoon: 還能有回饋,用紙本去超商繳幹嘛 08/31 00:28
→ seventhmoon: 時代在進步,現在一堆繳費都線上 08/31 00:28
→ seventhmoon: 交通罰單也是app查詢刷卡搞定 08/31 00:28
→ seventhmoon: 刷Pi連罰單一樣回饋2.5% 08/31 00:29
推 andyyeh20237: 看到一堆柯黑崩潰,讚讚 08/31 00:31
噓 DRO2: 我覺得欠費超過10天就強制坐牢最好 08/31 00:38
推 howgi: 0111滅東廠 08/31 00:39
→ Beepoker: 不要歪樓啦。重點是不繳費,不是停幾天。 08/31 00:40
推 catvsdog: 扯啥出國 出國也可以繳費啊 08/31 01:13
推 Rocker5566: 興高采烈是公務員可以減少工作loading啊 開心 08/31 01:41
噓 piyopiyolee: 法規就這樣訂,蠢的是你這法盲 08/31 02:13
推 dayjay: 柯終於有交通相關的訊息了,停滯好久了我覺得 08/31 02:16
→ dayjay: 沒繳費真的該早點處理,但這也只是必要之惡 08/31 02:17
→ dayjay: 還是比較希望能大刀把停車蟑螂處理掉 08/31 02:18
→ dayjay: 到處亂停沒有停車位的人應該要有方法管理 08/31 02:19
→ dayjay: 這種事情也只能期待看看柯會不會處理 08/31 02:19
→ dayjay: 扁馬郝時期沒一個敢強制收費,等到心灰 08/31 02:20
推 techih: 出國不會去停停車場喔?以為外面格子是你家的? 08/31 02:41
→ techih: 在美國 一個星期沒移車就被吊走了 08/31 02:42
→ solothurn: 問題台灣路邊停車不是預付制啊 這設計不就是讓人停到爽 08/31 03:04
→ solothurn: 用的? 08/31 03:05
→ Hohenzollern: 陳水扁做市長的時候抓違停超兇 到晚上八點之前拖吊 08/31 04:07
→ Hohenzollern: 車滿路跑 08/31 04:07
推 tank820211: 用信用卡自動繳款 你要停365天也行啊 08/31 07:21
推 reallocust: 任何人都能對現行制度發表想法,大家不也常駡現行法規 08/31 07:31
→ reallocust: 如何如何,所以柯p最後也沒超越法律去做什麼,總比看到 08/31 07:32
→ reallocust: 違法農地工廠不取締然後直接修法合法化來得好 08/31 07:32
推 iljie: 一樓方法不錯 收錢改交通局停管單位好像比較合理 08/31 08:22
推 kalapon: 熱區只能停超過12小時就該趕人了 08/31 08:38
推 StevenAn: 不同意1樓作法,公有地不能占用,久停請找私人停車場(位) 08/31 08:56
推 bug914: 出國怎麼辦 08/31 09:05
推 mathrew: 我覺得 批制度之前,自己應該也要拿出更好做法 08/31 09:06
→ mathrew: 不然只會批評 誰都會 08/31 09:06
→ mathrew: 講個 2~3 天這種的... 遇到出國臨時出狀況 不就超慘 08/31 09:07
推 FRX: 柯P目的是要提高路邊停車位的周轉度吧,要趕走長佔路邊車位 08/31 09:08
→ FRX: 的人,局處首長沒搞清楚重點... 08/31 09:08
→ mathrew: 連一點寬限期都沒有 08/31 09:08
推 mathrew: 而且推文有講到重點,路邊停車就不是預付制的,要先改掉 08/31 09:14
→ mathrew: 這個,才比較容易改文章內的問題 08/31 09:14
推 louiswei: 他講的沒錯啊! 一堆人這樣也能酸 08/31 10:15
推 JasonIm: 台灣法律就是在懲罰守法的人 08/31 11:18
噓 vincentix: 又不是不繳!出國不行逆 08/31 13:25
推 smfy: 三天就該吊走了啦 出國就去找停車場停阿 路邊不是用來久停的 08/31 13:47
推 RONC: 就是不繳才會被貼單子拖吊啊,樓樓上看內文好嗎 08/31 14:12
推 plokm1221: 1450真的是看顏色來回文的 可悲 08/31 14:17
推 roger0918: 臺北交通局長是想什麼的?對方44天內再移車不就破解了 08/31 15:27
→ roger0918: ?然後找新車位繼續霸佔44天 08/31 15:27
→ fuhoren: 有錢人什麼都比較會 08/31 18:44
推 JoeArtanis: 釣出一堆崩潰人 XDDD 08/31 22:30
噓 fmingk: 什麼年代了,還在用出國當藉口 09/01 09:21
推 SkyShih: 先能執法再說,不要每次都依靠民眾檢舉才行動 09/01 09:43
推 crazydj: 出國就能停路邊佔車位 原來出國這麼大~難怪反年改說以後 09/01 12:45
→ crazydj: 只能一年出國一次了 09/01 12:46
→ Arthur818: ㄌㄐ柯黑滾回八卦啦 被戳痛處膩 09/01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