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hko86 (Rex)
看板car
標題Re: [問題] 證件沒有效期限可以檢舉嗎?
時間Tue Sep 17 09:01:07 2019
經去信至台南市交通局詢問,終於在剛剛得到回覆!
回覆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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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XXX 您好:
您在2019-09-10於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的首長信箱案件已由相關人員回覆,相關訊息如下:
案件編號:20190910093109
處理狀態:已回覆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108年9月10日詢問「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是否需加註使用期限及至
相關單位蓋章」一案,本府非常重視,經本市停車管理處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經查自108年新版健康手冊發放以來,陸續有民眾反映醫療院所未於新版手冊內附之停車位
識別證填寫有效期限,
日前於交通部召開之會議中已請衛福部協助轉請各醫療院所填註有
效期限,爰如醫療院所有未填寫之情事,可提醒發放人員協助填寫,
另發放單位戳章加蓋
與否不影響該證之有效性。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處停車營運課承辦人石小姐連繫
(電話06-2991111#1806),市府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
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處長 黃俊傑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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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嬰幼兒停車證及孕婦停車證理當是要寫上切確的有效日期,
而非以底下的說明文字當做使用期限。
至於無填寫日期是否會被檢舉成功則要另外詢問了,
以內容推斷應該是不會成功,
但會被勸導要寫上切確有效日期吧,
以上給大家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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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XIC : 推 09/17 09:05
推 dc47dc : 求證給推,但無證都沒什麼在取締了,更何況時間而已 09/17 09:33
推 cattgirl : 一張證停一輩子? 09/17 10:03
→ cattgirl : 無填寫日期 應該開罰 09/17 10:03
推 weijinsusu : 綠色的字不就說明了 09/17 10:14
※ 編輯: yohko86 (36.239.234.90 臺灣), 09/17/2019 10:46:54
推 rodney92 : 快去生一個就有一輩子的證件 09/17 10:52
推 ru04hj4 : 有證但是沒有載兒童還是可以檢舉 09/17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