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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這樣的事故發生時就會有人提出信賴原則,但個人總是覺得“迴避危險的發生”這 件事不管怎麼說還是應該擺在第一位,適用信賴原則的界線究竟該怎麼劃令我非常好奇,於 是藉著這個機會搜尋了一下,找到了這篇文章,大家可以一起來思考看看: https://reurl.cc/M73dp3 全文如下: 所謂「信賴原則」,係行為人在遵守交通規則下,對於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 義務,而免除行為人導致事故責任,換言之,此時風險即屬於容許之風險。「汽車駕駛人 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 ,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 為由主張免除過失責任。上訴人駕駛大型之聯結車在雙向四車道之內側車道行駛,已與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有違,且未依限速行駛,以致發生交通事故, 縱被害人對於交通事故之發生與有過失,上訴人仍難主張信賴原則解免其過失責任。(最高 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6549號判決可資參照)。按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 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 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及「容許危險」之原 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而汽車行駛時,行車速度,應依速限標誌之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 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此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九十四條 第三項之規定自明(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587號判決可資參照)。 因之,在信賴原則下,汽車駕駛人,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為一般之注意外,尚有依實際 情況而異之特別注意義務,均有遵守後始能主張信賴,此即「查汽車駕駛人,除應依道路交 通安全規則為一般之注意外,尚有依實際情況而異之特別注意義務,故所謂信賴原則之適用 ,應以自身並未違規為前提;縱本身無違規情形,如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 足之時間可以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 通規則,以免除自己之責任。被告對於駕駛大貨車違規超速及行駛於內側車道之事實並未否 認,且為原審所確認之事實,如果無訛,則其違規行車,與李吉恩超越雙黃線,侵入被告所 行之內側車道,導致兩車左側相撞,卒致李吉恩、黃玉明雙亡,被告之違規行車,與李、黃 二人之死亡間,是否全然無客觀的相當因果關係,自非無研求之餘地。」(最高法院83年度 台上字第5470號判決可資參照) 於本案中汽車究竟能不能主張信賴原則,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所以也不先做評論,就 大家討論看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85.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3255980.A.429.html ※ 編輯: cyber0305 (223.141.85.69 臺灣), 11/09/2019 07:47:34
hcshin : 結果沒人理這篇 QQ 11/09 20:18
leemingjing : 白話翻譯:1、信賴原則———你看到綠燈可以正常通 11/09 23:05
leemingjing : 過,相信不會有人闖紅燈。一切依規定行駛的話,對 11/09 23:05
leemingjing : 方若未遵守規則,應該對方全責。2、風險迴避——— 11/09 23:05
leemingjing : 你綠燈直行,但行經交叉路口、斑馬線,仍應依規定 11/09 23:05
leemingjing : 減速通過。如果沒有依規定減速,雖然綠燈,對方闖 11/09 23:05
leemingjing : 紅燈,但還是會有部分責任。3、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 11/09 23:06
leemingjing : 意———綠燈直行,有減速通過路口,但有人闖紅燈, 11/09 23:06
leemingjing : 但你沒注意,或是注意到了,卻未採取避免碰撞措施, 11/09 23:06
leemingjing : 這樣還是有責任。 11/09 23:06
maniaque : 上面樓主講的也有點落落長. 11/10 00:29
maniaque : 講白一點就是,信賴保護原則就是.... 11/10 00:29
maniaque : 你把交通法規裡面,所有你該遵守的項目都做了 11/10 00:29
maniaque : 此時才有信賴保護的條件 11/10 00:29
maniaque : 就像本篇這個案子,法官就已經陳明 進入路口+視線遮 11/10 00:30
maniaque : 遮蔽,那在交通法規裡面,你駕駛人該做什麼事 11/10 00:31
maniaque : 法規規定的,你該做的都做了嗎??? 11/10 00:31
maniaque : 若盤點之後,發現有少做的,那就是對整起肇事有責任了 11/10 00:32
cyber0305 : 我自己是歸納成兩點,1、自己本身未違規2、為了避 11/10 01:22
cyber0305 : 免危險發生而採取的注意和行動。(其實我覺得第二 11/10 01:22
cyber0305 : 點有點接近防禦駕駛的感覺) 11/10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