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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阿囉哈客運在台北市搞過 用5~10公里的速度在龜行速度繞行承德路 不理會警方要求加速通過的手勢與吹哨,最後乾脆停在忠孝橋、環河北路等的快車道上。 檢警並以刑法第一八五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七名巴士司機,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警方表示,以往這條多用在究辦飆車族,這次是破天荒用在故意慢行的客運業者。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70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3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8063212.A.0F4.html
aljust12 : 停在橋上就GG了 這南迴CASE不同 01/03 22:57
DASHOCK : 後來有罰成嗎? 損害跟造成危險部分? 01/03 23:01
Apologize924: 你有停車跟這個不一樣 他這個單純是開慢 01/03 23:03
wuliou : 不能停 停就違規 01/03 23:04
Apologize924: 或以他法致生危險時 01/03 23:04
Apologize924: 停車在快車道上本身就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01/03 23:04
wuliou : 不過警察本來就常常亂送 不起訴他們也沒差 01/03 23:05
Apologize924: 除非今天南迴有最低速限 或是他突然減速致生危險 01/03 23:05
Apologize924: 他再機車一點 去告後面的惡意逼車 01/03 23:06
a8330028 : 去年大車抗議淘汰也有慢速繞行 01/03 23:13
dc47dc : 停車和移動差異很大,移送和定罪也是 01/03 23:28
DimlyLit : 國文重修 01/03 23:38
tofupudding5: 連國字都看不懂 01/04 00:00
XboxScorpio : 國文不及格幫QQ 01/04 00:34
gbear : 國中國文老師常請假? 01/04 07:18
BlacKlonely : 包尿布在路口哭 比較有希望 01/04 10:11
YCL13 : 拿不服警察指揮交通來和這個比? 01/04 10:14
scoutking85 : 看來是個法盲呢 不要秀下限好嗎 01/04 13:21
camryvvti : 說得好 南迴開20的那幾台 警察就應該用這條辦他們 01/04 20:00
camryvvti : 反正樓上也有人說了嘛 不一定會起訴 01/04 20:00
oRaNIX : 連中文都看不懂了? 01/05 00:19
sonofgod : 停車拿來比... 01/05 08:05
pold123 : 智商不足要去念書好嗎 01/05 12:35
e220kenny : 強制罪我想應該可以 01/05 17:00
befriend : 擴張解釋不是讓你解釋到全宇宙都適用 01/05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