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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人搞不懂 在道交規則上 路人路權的相關規定 還是寫一篇給法盲看好了 (覺得好累很多人都不跟討論法律跟道交規則 然後全憑自己的感覺跟腦盲的判斷) 本案一開始的時候是在討論 行人未按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有沒有違規的問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34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因為人行穿越道距離了本案行人有超過100公尺 所以只能說他們這樣走沒有違規 但是不代表他們這樣走 有等同走行人穿越道的優先路權好嗎 仔細看第六款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 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簡單來講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當然擁有絕對路權沒有問題 但是行人不走行人穿越道時 其實等同跟轉彎車一樣的路權 必須注意左右無來車才能穿越 一堆智障不看 交通安全規則 在那邊討論路權 有超速絕對是錯的 這沒有問題 沒有人要為黑車護航 或是 說超速沒問題 我看到的是一堆智障在說 像銀車那樣的開法沒有問題 很正常 過失沒有很大 甚至護航銀車開法是正常人 這才是我最害怕的 怎麼一堆人完全沒有交通安全觀念 然後又開始有扯本案中的行人路權 在完全沒有先查詢過道交規則的情況下談行人路權 行人在行人專用的通行區域上 擁有絕對的路權 這沒有問題 你在斑馬線就算闖紅燈都不會讓你分攤到全部的肇責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97600 李文雄說明,「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馬線,未有闖紅燈、無故停留、 玩耍等舉止,如仍不幸被撞到,駕駛人須負全責;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而出車禍,則須負 擔部分肇責。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33725 行人過馬路要走行人穿越道,主要是這個「斑馬線」會提供法律保障,只要走在上面被車 輛撞上,肇事車輛必須背負較大的責任。不過這保障行人的「帝王條款」也不是不能挑戰 ,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違規,像是闖紅燈違規被撞,還是得負擔三成責任。 因為在道交條例是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 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即俗稱行人的「帝王條款」或 「絕對路權」。 但前提就是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走行人穿越道 本案中的小妹妹是已經停在分隔島上 自然沒有侵犯來車路權的問題 但是不代表小妹妹就有權繼續在有來車的車道上前進好嗎 這種無行人穿越道的路口 是行人要禮讓來車 等無車才能通過 道交規則寫得那麼清楚 就是有人在那邊亂扯 行人路權最大 什麼比支幹道的路權還大 你駕照真的不是用雞腿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9578032.A.A73.html
segio : 扯了半天.你看飆仔到底幾成? 01/21 11:42
segio : 整天講法律.看你判的結果和法官判的結果一不一樣? 01/21 11:43
法官判決的基礎也是法律 不然呢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1/21/2020 11:44:08
lwamp : 直行車最大 飆仔無敵 end 01/21 11:44
來點會的來討論法律跟行車規定好嗎 我以為醫生水準應該會比律師高吧 就事論事 就法論法 的理組精神很難?
aqwe : 說真的 他們大概就在安全島的位置 01/21 11:45
aqwe : 不覺得他們有問題 01/21 11:45
行人停車在安全島 沒侵犯路權當然沒問題 但有智障說支幹道車看到行人就必須停止 說行人在本案有優權路權 看了就快吐血
EFERO : 討論的這麼爽 最後還是依法官判的結果阿 01/21 11:46
dynamo : 無車是多遠無車 時速90 4秒就100米了 所以開90 01/21 11:46
EFERO : 不懂板上到底在吵幾點的 01/21 11:46
我看道板上充滿護航銀車的垃圾論點 甚至合理化銀車的開法 忽視道交規則及規定 法官無論要怎麼判也都是相關道交規定為基礎
dynamo : 看到100米外的行人也要預期他會讓你就是了 01/21 11:47
在非行人專用穿越道上 行人都是要讓車 這點沒有問題 自己讀一下道交規則吧 另外視線範圍是科學問題 跟 天候跟地形有關 一般人在無阻隔視野看250M沒啥問題
suitup : 特粉連出事都是團結一致 01/21 11:48
邏輯蠻奇怪的 我是就事論事粉 不是感情用事粉 依法論法 就事論事 很難 扯特粉? 我在板上有在當特粉嗎 每次我都是討論法律 誰跟你特粉
dynamo : 然後你飆120的話 200米外的行人過馬路都要讓你? 01/21 11:50
rrazer : 經過通膨後 駕照用雞腿換不到了 要用整隻雞 01/21 11:50
dynamo : 扯無阻隔,台灣是有多少路口無阻隔可以看到250米? 01/21 11:51
audi1005 : 第 48 條 01/21 11:52
dynamo : 道路設計就不像美國,然後開車的方法要像美國? 01/21 11:52
audi1005 :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 01/21 11:52
kokunmai : 01/21 11:52
audi1005 : 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01/21 11:53
所以轉彎車要暫停讓人行優先通行 直行車不用不是嗎? 本案路權優先應該是 黑車(直行) > 行人穿越 > 白車(轉彎)囉?
hanchueh : 原來我是錯的 我給行人太多路權 受教了 01/21 11:53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1/21/2020 11:55:35
EFERO : 各位鍵盤法官激戰這麼多天不累嗎 有結論了嗎?可以 01/21 11:53
audi1005 : 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01/21 11:53
EFERO : 判肇責了嗎? 01/21 11:53
audi1005 :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 01/21 11:53
audi1005 : 黑車變換車道 照規定還是行人優先 01/21 11:54
hanchueh : 所以如果特斯拉降到50以下 撞到衝出來的行人 01/21 11:54
hanchueh : 其實只要負70%責任 01/21 11:54
dynamo : 所以行人要內建測速器知道你時速多少然後多遠可以過 01/21 11:55
EFERO : 好喔 那依照H法官的結論就判特車主70%肇責囉 01/21 11:56
bluegold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 應暫停讓行人 01/21 11:56
audi1005 : 不是 黑車有變換車道 所以不算直行 01/21 11:57
變換車道也不算轉彎好嗎 你要不要把轉彎的定義搞清楚 笑死
hanchueh : 樓上 這次行人沒有衝出來 是銀車推撞黑車去撞行人 01/21 11:57
hb0922 : 超速都不用檢討 好棒棒 01/21 11:58
超速上面不就檢討很多了 我需要再多加補充甚麼?
audi1005 : 48條法規規定 變換與轉彎都有 01/21 11:58
是阿 但是你那條只有寫轉彎 你好像不懂法律布局 如果這條還要規範變換車道 就直接拿到上面各款規定 做第八款不就好了 拉出來第二項就是沒規定在變換車道
frank111 : 哈哈,護航市區路口超速30公里不是飆仔的,講法規呢 01/21 12:00
call032ss : 笑死,這次事件最不缺的就是對超速的檢討 01/21 12:00
frank111 : 法律沒說超速多少是飆仔,所以路口未減速並超速30不 01/21 12:01
henrk : 大概又有鍵盤出國的說,國外都會停的傻話 01/21 12:01
frank111 : 是飆仔喔,這是這個人的論點 01/21 12:02
就法論法 不然你可已寫信給立委說在市區道路超速30公里就列為危險駕駛我也支持阿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1/21/2020 12:04:35
wc09525587 : 本篇就在討論行人路權,一堆人狂跳針超速是在哈囉 01/21 12:04
aaasssddd : 好啦~ 照你說的啦 超速特斯拉路權最大 01/21 12:05
frank111 : 那也要看是誰在討論,一個認定飆仔沒錯的人討論行人 01/21 12:05
frank111 : 的路權,真是幽默阿 01/21 12:05
aaasssddd : 所以法官應該判小妹妹家屬 要賠特斯拉修車費這樣?! 01/21 12:05
fan0226 : 我怎麼覺得這版變成不能理性討論了 01/21 12:06
frank111 : 唉呦尾鴨,要到危險駕駛的程度才算飆仔喔,好好開車 01/21 12:06
frank111 : 路口減速注意行人很難嗎? 01/21 12:07
fan0226 : 開始無限跳針其他話題來掩蓋 01/21 12:07
lottopop2 : 難怪台灣交通會混亂,這次明明就是銀車錯在先導致有 01/21 12:07
lottopop2 : 碰撞可能,剛好碰上一個飆車的導致無法阻止這次碰撞 01/21 12:07
lottopop2 : ,結果一堆人看到飆車就急著替銀車開脫,難怪路權觀 01/21 12:08
lottopop2 : 念如此落後,只想著別人該慢慢看讓自己那車禍那車禍 01/21 12:08
MartyFriedma: 所以你到底想說什麼 罩責怎麼分講一下 01/21 12:08
lottopop2 : 遲早而已 01/21 12:08
WestDoor0204: 給你推,建議法盲腦盲收看,自由心證的一堆 01/21 12:08
EthanShy : 你知道你想表達什麼嗎 01/21 12:09
overno : 有無路權是一回事,但撞死人是邢事案件 01/21 12:09
lottopop2 : 台灣三寶導致的車禍遠比飆車多多了,看新聞就知道, 01/21 12:10
lottopop2 : 只是飆車被放大而已,三寶行徑甚至可以被某些人原諒 01/21 12:10
lottopop2 : 認為沒錯,真是可悲 01/21 12:10
poco0960 : 所以把103條當塑膠? 01/21 12:10
s6525480 : 就算蝸仔 歪七扭八爬 照撞啦 01/21 12:10
lottopop2 : 飆車有錯但三寶絕對不是該被原諒的 01/21 12:11
petshopboys : 自以為是 01/21 12:11
fan0226 : 開始用極端情況來講述,重點每個案子就不同啊 01/21 12:12
fan0226 : 你用兩百來嘴特斯拉這案例就不通啊 01/21 12:12
overno : 可以跟法官說啊,我直行車有路權,被我撞到都是別人 01/21 12:12
ainor : 飆仔無敵// 01/21 12:13
ainor : 相信多數法官會比法匠聰明,會考慮現實人的反應速 01/21 12:14
ainor : 度 01/21 12:14
leona12 : 道交103條 就有板友貼過了 選擇性貼上?? 01/21 12:14
aaasssddd : 道交#103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 01/21 12:16
ainor : 而不是我直線我最大,都你們反應太慢不讓才出事 01/21 12:16
kenimai : 一堆法盲只會噓 可悲 01/21 12:16
aaasssddd : ,"應減速慢行"。 01/21 12:16
aaasssddd : 所以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道交#103 講的是什麼? 01/21 12:17
ainor : 先講法盲就贏了是吧 哈哈 01/21 12:17
lottopop2 : 要用極端案例就是你認為不考慮自撞的前提下,所有車 01/21 12:17
lottopop2 : 都會百分之一百等到左右無來車才通過,但幹道都超速 01/21 12:18
lottopop2 : 開100。跟幹道都照速限開50但支道都不看直接過哪個 01/21 12:18
lottopop2 : 出事利用高啊。 01/21 12:18
kids1991 : 推 01/21 12:18
aaasssddd : "應減速慢行" 就是叫你速限50 要降到30以下慢慢過去 01/21 12:20
aaasssddd : 結果咧? 特斯拉飆仔 開多少?? 01/21 12:20
lottopop2 : 大家都100%遵守路權的情況不考慮自撞那事故率根本超 01/21 12:20
fan0226 : 行人穿越道是指斑馬線吧… 01/21 12:20
lottopop2 : 低,三寶不遵守路權絕對是事故主因,超速只是讓容錯 01/21 12:20
lottopop2 : 率變低無法閃掉這些三寶行徑帶來的車禍 01/21 12:20
fan0226 : 支道不看出事機率高啊,況且他也不是開100 01/21 12:21
aaasssddd : 就說了 依法律 通過這路口 應該要從50減速到30 01/21 12:22
fan0226 : 開著著到路口不看路就是出事機率高 01/21 12:22
aaasssddd : 特斯拉速度多少啊?? 有降到30嗎? 01/21 12:22
lottopop2 : 依法律銀車甚至該停止等來車過好嗎? 01/21 12:23
duriel3313 : 法律就是文組的定義 純噓理組精神那段 01/21 12:23
aaasssddd : 銀車有停止了阿~ 停止後 然後依常理判斷可以過了 01/21 12:24
bear753951 : 這篇正確,銀車在法律上為主要肇責,7成跑不掉 01/21 12:25
aaasssddd : 沒想到還會有飆仔 超速+鬼切+鑽縫 ... 硬是要衝 01/21 12:25
aaasssddd : 如果這樣簡單啦~ 只後我騎機車直行 01/21 12:26
lottopop2 : 銀車到最後甚至還側撞特斯拉你覺得他有在看喔 01/21 12:26
aaasssddd : 看到汽車要右轉 就直接撞上去要賠償就好啦~ 01/21 12:26
bear753951 : 何況銀車嚴格說起來是違停在網線上起步的車 01/21 12:26
lwamp : 法盲才會在那邊路權>>>>>超速 01/21 12:26
aaasssddd : 反正執行路權最大 一年撞20台待轉汽車 年收幾百萬 01/21 12:27
aaasssddd : 直行 01/21 12:27
lottopop2 : 你可以去撞啊,我跟你打包票那種狀況一定汽車錯 01/21 12:27
leona12 : 本文覺的行人在安全島上沒路權 所以要50km刷卡行人 01/21 12:28
aaasssddd : 對阿~路上就一堆等右轉的汽車 撞上去討賠償就對啦~ 01/21 12:28
RossiBean : 不管啦,人人都可能是銀車,但你不批黑車就是飆仔 01/21 12:28
leona12 : 的意思嗎? 這什麼危險駕駛啊 不知道您都在哪個市 01/21 12:28
leona12 : 區出沒 我不敢去 01/21 12:28
lottopop2 : 快去撞,責任一定汽車大,年薪百萬不是夢 01/21 12:30
Brian23 : 超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01/21 12:37
cyber0305 : 你的“等同”是怎麼來的!? 01/21 12:39
u48652004 : 她穿越的點附近100m都沒有斑馬線喔 01/21 12:39
audi1005 : 查過認定 變換車道視同轉彎車(同屬改變行車方向) 01/21 12:43
ainor : hi 法盲 01/21 12:45
stw82 : 借題問問 沒紅綠燈但有斑馬線的狀況 行人還是絕對路 01/21 12:57
stw82 : 權嗎? 01/21 12:57
dragonking02: 交通規則不也說不能超速了? 01/21 13:01
dragonking02: 還有你的等同,依據是法律判例還是法律見解 01/21 13:02
flywater : 103都忽略不講了喔 01/21 13:02
dragonking02: 還是法條寫的 01/21 13:02
centaurjr : 最好注意沒車始可穿越=路權一樣大 01/21 13:15
centaurjr : 法盲又再亂扯法條了 01/21 13:16
hanchueh : 沒紅綠燈但有斑馬線 我覺得是行人絕對 01/21 13:18
roben : 法律是最低度的標準 沒犯法不代表你是對的 01/21 13:21
roben : 更何況你都超速了 還提啥路權 01/21 13:22
chair209 : 他違法不代表你可以合理撞死他,這是兩回事 01/21 13:28
yeay : 那你的結論,預期肇責比例?寫了半天,貼了一堆法條 01/21 13:32
yeay : ,大部份人都知道銀黑車都有肇責,但比例預期會是多 01/21 13:32
yeay : 少?沒有結論,除了考試出題之外,大概就是寫小說了 01/21 13:32
yeay : 。 01/21 13:32
hanchueh : 那我倒是想問 請問一台超速的車 在什麼時間點回到 01/21 13:46
hanchueh : 速限開 可以當作沒有超速 01/21 13:46
hanchueh : 是進入網狀線之前嗎 01/21 13:46
hanchueh : 還是要更早以前 01/21 13:46
flywater : 什麼叫當作沒超速?你開出門開始就不該超速 01/21 13:50
hanchueh : 應該說當作之前的超速不影響這次事件 01/21 14:12
ukcm : 從來沒有人說超速沒錯沒有肇責,但就事論事這起事故 01/21 15:10
ukcm : 會發生的主因就不是因為超速,然後一堆滑坡仔能超 01/21 15:10
ukcm : 譯成飆仔超速無罪 01/21 15:10
ukcm : 如果超速就會沒路權的話,那是不是所有交通違規發 01/21 15:15
ukcm : 生之時,違規者的路權就會自動被剝奪? 01/21 15:15
filet : 法盲別整天google法條又不看好嗎 01/21 17:00
filet : 超速有路權那還定個嚴重超速?飆仔又出來給人笑 01/21 17:01
hanchueh : 那超速的踩煞車回到速限 是不是路權就恢復了? 01/21 19:02
Windcws9Z : 01/21 20:00
jack18262 : 台灣交通事故肇因第一名就是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上路 01/21 20:32
jack18262 : 最常遇到的也是這種 路上看到的事故也是 台灣人就不 01/21 20:32
jack18262 : 愛守法 01/21 20:32
jeff918 : 還理組精神…你以為見解形成 01/22 02:45
jeff918 : 像你A+B兜兜法條就成事? 01/22 02:45
jeff918 : 你這不是科學只能算技師 01/22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