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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警察沒在介入民事糾紛的啦 : 這是管委會的權責 : 管委會不處理 就沒人可處理 管委會也沒用阿,管委會真的要處理,他硬要停,管委會能怎麼辦? 畢竟恐龍法官都判什麼依照附近停車場的行情賠償 幹那台北一個平面車位要兩三百萬,大家都不要買停車位,都去隨便停別人的位置就好。 真的很恐龍法官耶,如果只是照價賠償停車費 那意思就是所有私人停車位都變成公有停車位囉?反正停下去法官還會照行情來算。 幹,真的很扯 那法官你家院子我停兩台卡車進去看你哭不哭死。 還是說闖進你家,然後我照附近旅館的費用付給你?恐龍一定說,不行阿,你這是私闖民 宅阿。幹,那停車位就不是私闖? 都他們的毛。 : 你不爽的話 下次出來選主委啊~ : 不然的話還有最後一招啦~ : 就把車位賣掉 : 整個就不關你的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69.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87629256.A.C3A.html
GLUESTICK: 法官有配公家的宿舍 門口管理員會先把你攔下 04/23 16:25
GLUESTICK: 賤民是整不到權貴階級的 04/23 16:29
annzheng: 當法官就是貴族了歐.... 公務員人人有機會啊 04/23 22:28
soulknight: 恐龍是無辜的 說法官低能就好了 幹麻欺負我可愛的 04/24 21:38
soulknight: 恐龍 04/24 21:38
randy061: 這種法官真的氣死人 04/26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