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8613518: 正解 04/24 09:09
千萬不要主張私人車位請勿停車,就說要開放給大家收費停車
※ 編輯: nike319546 (114.27.246.47 臺灣), 04/24/2020 09:10:33
推 k1400: 那就是有營業囉? 04/24 09:18
推 wcptt: 停車收費要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04/24 09:35
推 DEJECT: 改用清潔費? 04/24 09:41
推 CallofWeird: 這招沒用 法院判過 04/24 09:43
→ EFERO: 當法官白癡嗎... 04/24 09:50
推 oldriver: 開停車場要登記的 04/24 09:51
→ piyobearman: 不是當法官是白癡,而是法官根本就是白癡 04/24 09:51
→ piyobearman: 所以你這招沒用,白癡法官會幫你打0.3折 04/24 09:52
→ piyobearman: 明明開停車場要營登,可是被違停求卻要用營登的標準 04/24 09:52
→ piyobearman: 受害人只能被強迫當成營業停車場 整個莫名其妙 04/24 09:53
噓 vaude: 低能兒? 04/24 09:54
推 kilof: 合理阿 定型化契約 04/24 09:56
→ tbere2002: 沒用 04/24 10:02
噓 wengmo: 都在想一些沒用的招數 04/24 10:03
推 d8613518: 私人車位出租還有申請營業登記?XD 04/24 10:10
→ jimmyyang: 有沒有用其實也要看 對方的認知 吧 04/24 10:12
→ reallocust: 看一堆不懂法條的在跟人講法有點搞笑 04/24 10:17
→ reallocust: 你一般開車出去玩被撞,可以主張營業損失嗎 04/24 10:18
→ reallocust: 不是營業的,然後用營業的方式索討根本沒人理你 04/24 10:19
→ poz93: 地鎖就好了 04/24 10:29
噓 lmc66: 太天真了吧 乾脆說從你家門口走過一次收一萬好了 04/24 11:03
→ shamanlin: 沒用,法官一樣會按周圍的停車場價格來算 04/24 11:47
推 EKman: 法盲最愛說別人白癡,唉 04/24 12:21
→ EKman: 連發條都看不懂的鄉民可以試著唸書 04/24 12:22
→ EKman: 唸懂法條,對人生會有幫助 04/24 12:22
→ paj: 臉好腫喔 04/24 12:31
噓 MK47: 傻了嗎 不要講一些根本不可行的東西好嗎 04/24 13:01
噓 deathmark: 每次這類問題一定會出現智障亂出主意 04/24 13:05
→ BMW740Li: 這完全不可能啊.... 04/24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