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marcus176: 垃圾立委 05/20 23:33
推 G8man: 意外嗎?一堆都帶頭違法 05/20 23:36
→ G773: 至於你的感想,會讓人不想認真考鐵路基層呢 05/20 23:37
→ G8man: 看看一堆臉書,違規達人都說不要讓他抓到見一次打一次 05/20 23:37
→ gy206578: 宜蘭人高智商選出來的立委 05/20 23:38
※ ddoll288:轉錄至看板 I-Lan 05/20 23:39
推 EEERRIICC: 可以滿足一堆人當蝙蝠俠 05/20 23:44
推 reallocust: 以後也不需要證人了,因為人眼沒經過國家認證,就祝這 05/20 23:45
→ reallocust: 些的老小家人哪天被車撞死然後再來說看看手機畫面或 05/20 23:46
→ reallocust: 證人有沒有用 05/20 23:46
→ reallocust: 直接是與否違規能判定的,哪需要專業儀器 05/20 23:46
推 berryc: 真的是垃圾立委 05/20 23:54
→ pilot1982: 法律賦予警察不需證據可以當場開單,法官認證N次了。結 05/20 23:54
→ pilot1982: 果歷經幾十年了,警察還是只會躲在角落攔機車,科科 05/20 23:54
推 slee7678: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蒸蚌 05/21 00:00
推 greenx: 超爛,不想怎麼改善交通先,先處理人 05/21 00:01
推 mxr: 黨說的算 大家洗洗睡 05/21 00:01
→ issuxark: 連署的都是民進黨的欸,人民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05/21 00:02
→ louic: 會出現一堆釣魚..在兩線道龜速 逼後車違規超車.. 05/21 00:03
→ louic: 每個月開車在兩線道 荷包就賺飽飽了... 05/21 00:04
推 crazydj: 檢舉違規沒獎金 05/21 00:07
噓 rrazer: 檢舉違規有獎金,就站路口拍啊,轉彎前30公尺未打方向燈 05/21 00:07
推 smfy: 荷包賺飽飽了? 現在居然還有人不知道檢舉沒錢賺 純做公益的 05/21 00:07
→ rrazer: 都檢舉,月收入幾百萬吧 05/21 00:07
→ rrazer: 如果開放有獎金 會間接製造仇恨 05/21 00:08
→ smfy: 現在隨便一個路口都是違停 要檢舉根本不用釣魚 笑話 05/21 00:09
→ OrzOGC: 檢舉有獎金我還需要在這發廢文嗎?87 05/21 00:11
推 Mensa0801: 邱泰源還是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喔 05/21 00:14
→ G773: smfy要再把louic的話多讀幾次,這裡沒人說檢舉有錢賺 05/21 00:15
推 niny16845: 提議廢除交通法規算了 05/21 00:22
推 sazabik: 下次看到違規,建議打電話到這些連署立委請他們協助處理 05/21 00:23
→ sazabik: ,讓他們有服務守法民眾的機會! 05/21 00:23
推 ROCAF: 前擋放立法院停車證停紅線才是台灣價值 05/21 00:36
推 gx9900824: 臺灣價值 05/21 00:38
推 lip99: 民眾花時間整理好證據給警察坐在辦公室開單卻被嫌累 05/21 00:45
→ lip99: 那以後就天天直接打110叫警察自己出來日曬雨淋開單 05/21 00:45
推 ROCAF: 打110他們也只會出來勸導 紅線魔人繞一圈回來繼續停 05/21 00:46
推 ben1013: 高 05/21 00:48
→ ROCAF: 柯阿北當初想拿監視器抓都被嘴了 05/21 00:48
→ G773: 當然是打電話去垃圾民代辦公室幹譙說某處有違規啊 05/21 00:49
推 jason486: 低能提案 05/21 00:49
→ G773: 誰叫他們的主子爛透了 05/21 00:50
推 lip99: 勸導沒關係, 天天勸導來看看是誰底子硬 05/21 00:51
推 lip99: 怎麼都沒有人提案要把違停等輕度違規也列入記點, 一次0.1點 05/21 00:56
→ lip99: 半年內違停60次就積滿6點吊扣駕照一個月 05/21 00:57
→ ChenYenChou: 難道要投KMT? 05/21 00:59
推 as305602: 可憐哪 違規仔能繼續囂張了 05/21 00:59
噓 JoshHoward5: 爛,難怪選輸妙妙.......... 05/21 00:59
噓 A791027A: 我之前也報案拖過一台掛立法院停車證的違停 05/21 01:05
推 tgtgl: 檢舉有獎金 誰上路敢違規 太小看金錢的推力了 肯定卯起來 05/21 01:11
→ tgtgl: 檢舉 05/21 01:11
噓 t88002: 垃圾立委 幹養一群廢物 05/21 01:13
噓 ysmsy: 一堆有問題的人 05/21 01:28
噓 pccheni: 高速公路檢舉都把密碼技術性拿掉了操! 05/21 01:33
噓 km612tw: 為了台灣價值 獻祭人命剛好而已 05/21 01:35
噓 drmitseng: 陳歐珀google出來的新聞都讓人不予置評 05/21 01:45
噓 bryan5180: 垃圾 05/21 01:55
→ bryan5180: 原來脫俗的優質立委范雲教授也不過如此 05/21 01:56
推 amethystboy: 傻瓜才去搶警察工作 05/21 02:03
→ RebootNation: 在台灣違規的人才是被保護的一群 05/21 02:59
推 max123: 開放檢舉有獎金的話大概就變成到處糾紛吧 然後動不動就被 05/21 03:32
→ max123: 打被恐嚇 法院應該會77777 05/21 03:32
推 freshbox7: 笑死,肯定是這些立委自己違規被檢舉到,氣噗噗修法 05/21 03:43
推 leoz69927: 我認為再這樣下去是鼓勵大家一起違規不要再遵守規則了 05/21 04:00
→ acesslai: 媽的,只會攔機車喔,這立委有想做事嗎,怕亂檢舉用科 05/21 04:25
→ acesslai: 技執法不會 05/21 04:25
→ silbermond: 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 05/21 04:27
→ silbermond: 等等…員警在拍照的老舊相機是經過什麼檢驗認證了? 05/21 04:27
推 princeguitar: 我要吐了 什麼鬼? 到底! 大家該怎麼辦 05/21 05:04
→ wirecut: 嘻嘻 誰選這種出來的啊 05/21 05:34
噓 cityport: 宜蘭的智力測驗一直都很低分 05/21 06:00
→ jimmyyang: 讓檢舉全面更難是錯的。 限制達人的件數上限就好了 就 05/21 06:13
→ jimmyyang: 可以做到微罪不罰 05/21 06:13
推 flux: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05/21 06:21
噓 NT500: 隨便個評論網站也叫新聞 05/21 06:52
推 cwttt: 立委不乖乖吵架.跳海,亂修什麼法,下台啦 05/21 06:58
推 siopp: 法案過了等於大違規時代來臨 05/21 07:25
推 williamllll: 很簡單,只要能賺錢,就逼你違規 05/21 07:31
噓 yytseng: 應該限縮每人每月最多檢舉3次,不然就像車板洗文一樣,煩 05/21 07:32
→ yytseng: 正常人保有檢舉權力,思覺失調的限縮檢舉次數 05/21 07:33
推 a31670323: 垃圾政客 05/21 07:37
推 jk01: 這樣官員才好喬事情 05/21 07:47
→ miki50407: 腦殘立委 05/21 07:51
→ luoqr: 大量檢舉並不會減少 因爲規劃就很爛了 很多時候是只能賭運 05/21 07:56
→ luoqr: 氣 05/21 07:56
噓 tofukingkion: 純噓開放獎金,會有多少釣魚你知道嗎 05/21 07:58
→ rainbow321: 如果不能檢舉 我他媽天天違規 反正沒人可以檢舉我 05/21 08:03
推 homer00: 高調 05/21 08:05
推 finasoul: 太好了,以後一天有闖紅燈和違停一次的扣打。偉哉立委 05/21 08:07
→ seuil: 滾 05/21 08:11
推 thigefe: 違法亂紀民眾的堅實後盾 05/21 08:19
推 doubleyellow: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5/21 08:21
噓 finals: 白癡 幹 台灣交通已經夠亂了 05/21 08:23
推 LeeFred: 什麼鬼立委 05/21 08:25
噓 ibanes: 只想問立委,這樣的提案有助於改善交通嗎? 05/21 08:28
→ ILOVETAKAKO: 立委水準就這樣 期望長腦要求太高 乖乖繳稅養這些垃 05/21 08:37
→ ILOVETAKAKO: 圾吧 05/21 08:37
噓 berice152233: 垃圾立委 05/21 08:51
噓 Fxxkyou5566: 看得真的很賭爛 05/21 08:58
推 joshau: 下架垃圾立委 05/21 09:13
噓 hoshinosoku: 《「民意」代表修法力挺交通違規》標題應該這樣下才 05/21 09:19
→ hoshinosoku: 對 05/21 09:20
→ jpteru: 一堆民代都很愛違法了 沒辦法選上了阿怎麼樣 人民選的 05/21 09:35
噓 openeyes222: 垃圾立委 05/21 10:01
噓 a22918097: 納稅養這些垃圾立委 幹你娘 05/21 10:04
噓 wts1010: 這種腦子也能選上,那KMT到底怎麼輸的… 05/21 10:09
推 pepe5566: 超爽der 反正警察沒在抓違停 天天隨便停到爽 05/21 10:11
推 yesyesyesyes: 誰選的 幹 05/21 10:15
推 st101z: 大家都沒想過,為何不少人都討厭檢舉達人?因為很多地方道 05/21 10:16
→ st101z: 路設計不良,導致用路人違規。也就是惡法亦法,既然如此板 05/21 10:16
→ st101z: 上支持不分情況一律支持的,應對於最近精神障礙殺人無罪免 05/21 10:16
→ st101z: 死等一般人覺得奇葩判決應感到欣慰阿?因為惡法亦法,完全 05/21 10:16
→ st101z: 不考慮當初立法的精神及目地。因為這樣的結果大家都推了一 05/21 10:16
→ st101z: 把不是? 05/21 10:16
推 catvsdog: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沒問題惹 符合台灣價值 05/21 10:18
推 SkyShih: 立委=垃圾,記者=智障屁孩 05/21 10:24
推 Atkins13: 同st 違停很多時候是規劃造成的歷史共業 如果你有親友幹 05/21 10:28
→ Atkins13: 警察的 就知道要警方全面檢舉根本不可能 05/21 10:28
→ G773: 根本不是道路設計問題,是它爽違規停車就停,爽檢舉他人為 05/21 10:31
→ G773: 樂就檢舉 05/21 10:31
推 DiMammaMia: 應該擴編開單的警力吧 立委就是白爛 05/21 10:33
推 Atkins13: 窮舉法根本舉不完好嗎...事實上多的是整路紅線 附近的 05/21 10:34
→ Atkins13: 車位又少得可憐的 比較舊的市區像彰化就是如此 05/21 10:34
推 Atkins13: 擴編警力要多花稅金養啊 奇怪很多人對於違規的整治都是 05/21 10:37
→ Atkins13: 直覺反射要增加執法人力 怎麼不是先從原因分析跟尋找失 05/21 10:37
→ Atkins13: 敗模式骨牌開始?? 05/21 10:37
噓 AlphaMC: 果然解決提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那乾脆廢掉交通法規就沒 05/21 10:38
→ Atkins13: 擴編一倍人力執行率不夠就擴編兩倍嗎??如果效果仍不彰是 05/21 10:38
→ Atkins13: 不是要罵國家養米蟲?? 05/21 10:38
→ AlphaMC: 有違規問題啦,大家都是合法上路、隨到隨停 05/21 10:39
推 Atkins13: 我也認為修法不對 但一味認為問題在警方 就跟認為刑罰可 05/21 10:40
→ Atkins13: 以減少犯罪一樣治標不治本 05/21 10:40
噓 Hua0722: 幹你娘,投這個垃圾立委的要不要出來道歉啦 05/21 10:41
推 a901922001: 唉 05/21 10:42
推 Atkins13: 我還是舉彰化為例子(抱歉彰化人又中槍) 市區老透天多 騎 05/21 10:46
→ Atkins13: 樓佔用視同就地合法 徵收成本高又不利拓寬跟建停車場 05/21 10:47
→ Atkins13: 如果說商業區來客基本上幾乎要被迫違停 05/21 10:47
→ Atkins13: 這時你要說是來客的錯嗎 還是鴿子執法不力?? 05/21 10:48
→ Brian23: 那就違規記點到時吊銷駕照再增加考照成本 路上車就變少了 05/21 10:48
→ Brian23: 沒水準的人開什麼車 走路吧 05/21 10:48
噓 teddyno: OPPO這立委可以帶腦嗎 05/21 10:49
噓 MKIU: 拉機立委,不開放檢舉可以,請紅線全部設攝影機自動執法 05/21 10:49
→ Brian23: 都紅線沒地方停 不會坐公車喔 理由一堆 05/21 10:50
推 Atkins13: 彰化的公車有跟沒有一樣 你搭給我看 鍵盤彰化人?? 05/21 10:52
→ Brian23: 沒公車怪我喔 怪你們市長呀 05/21 10:53
→ Atkins13: 甚至台灣多的是沒兩輪四輪就不能買菜通勤的城鎮 05/21 10:53
推 Atkins13: 有人大概就是直覺思考缺什麼就開什麼吧 預算 使用率 道 05/21 10:56
→ Atkins13: 路規劃 城市現況都不用考慮似的zzz 05/21 10:56
推 Atkins13: 還有攝影機不能抓違停 很多年前吵過了 除非修法 05/21 10:58
推 aliangh: 人民檢舉本來就不正常 正常應該是警察直接抓 05/21 10:59
推 leoegg: 打了電話,又是罐頭回覆,氣死,一直說造成民眾困擾,守法 05/21 11:05
→ leoegg: 的都笨蛋? 05/21 11:05
推 llaw: 一般人不應該有任何的執法能力,一點點都不好,會亂。 05/21 11:06
推 Atkins13: 然後話題回來 這法根本不該修 多一個勸導跟七日其實只是 05/21 11:08
→ Atkins13: 會讓警方更麻煩而已 案件要記錄的度東西更多更複雜 何況 05/21 11:08
→ Atkins13: 很多案子堆起來到處理都不只七天了 05/21 11:08
→ Atkins13: 如果改了沒比較好 那就維持原樣繼續互相傷害吧 05/21 11:09
→ Atkins13: 直到哪天大家開始認知問題根本為止 05/21 11:10
→ tabrisPTT: 警察會管的話,交通不會這麼亂... 05/21 11:13
→ Atkins13: 樓上 就是管不了那麼多啊 台灣警察基本上是過勞的 05/21 11:14
推 Atkins13: 我知道有人會舉一些泡茶的老屁股 但這種每個職業都有 05/21 11:15
→ Atkins13: 而且警員加班爆表一直都是進行式 05/21 11:16
→ Atkins13: 板上不是也有鴿子問他們就知道了 05/21 11:16
推 EVA96: 之前不嚴格取締 養出一堆違規大爺 然後要現在的警察來擔 05/21 11:18
→ EVA96: 最好的方式還是違停用科技執法,動態違規靠警察取締+民眾 05/21 11:18
→ EVA96: 檢舉 05/21 11:19
推 Atkins13: 還是強調 錯誤的環境跟人品>>錯誤的行為>>抓不勝抓才是 05/21 11:23
→ Atkins13: 問題的全貌 但很多人只關注在抓不完這塊 又如前言 科技 05/21 11:23
→ Atkins13: 執法也要修法過才能做 但這塊我認為可討論 05/21 11:23
噓 edwardhsu: 陳歐珀 記住你了 跟上次徐弘庭一樣 交通毒瘤 05/21 11:37
噓 blueway214: oppo智商是有多低? 05/21 11:37
推 arsonlolita: 呵呵 05/21 11:49
推 magnetar: 民主退步立委 05/21 11:51
噓 sanshin: 垃圾立委 幹你娘 05/21 12:18
→ ASKA: 是不是第一次警告要看輕重吧。 05/21 12:20
推 amgn997: 我愛民進黨,違停就是爽 05/21 12:24
噓 windom: 檢舉魔人吃屎好 整天拿著雞毛當令箭 小心有報應啦 05/21 12:25
推 kevin190: 民進黨老愛做這種事,然後選舉時讓對手攻擊 05/21 12:43
推 st101z: 有人會說,只要不違規就好了?真有大量在開車的人都知道, 05/21 13:35
→ st101z: 有些地方環境的關係讓,合法路權因道路設計不良忽然喪失( 05/21 13:35
→ st101z: 如原本直行車道前方忽然畫上僅能左轉的標線,旁邊又畫上雙 05/21 13:35
→ st101z: 白線,前方也沒任何標誌告知其內線車道盡頭前方車道已產生 05/21 13:35
→ st101z: 變化。這種當車流亮大,或天色昏暗很容易就會陷合法路權駕 05/21 13:35
→ st101z: 駛人於非法之中,因為要馬你就違規直行,要馬就是跨越雙白 05/21 13:35
→ st101z: 線。偏偏這又是不少“檢舉達人”的最愛。其實認真看在車板 05/21 13:35
→ st101z: 的很多人的發言會如此說,就不經認為要馬就不常開車的假日 05/21 13:35
→ st101z: 車手,要馬就是鍵盤車手。正因如此我覺得除非是重大違規( 05/21 13:36
→ st101z: 如因違規發生事故)一律應皆由警察處理 05/21 13:36
噓 louiswei: 這立委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腦袋不知道裝什麼? 05/21 13:42
噓 wavier: 微罪不舉。立委、民代跑場時,座車最愛違規停車了。難怪怕 05/21 13:44
推 ru04hj4: 台灣道路規劃也是87 一堆陷阱 05/21 13:44
→ wavier: 被檢舉 05/21 13:44
→ ru04hj4: 竹北北上交流道 改標線 看多少人會被陰 05/21 13:45
→ G773: 說真的,我到不熟的地區被車流卡住,也是乖乖的跟著左右轉啊 05/21 13:57
→ G773: 不否認台灣的交通工程有許多地方待改善,但不能因為OO就XX 05/21 13:58
推 kazami: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的話,月薪可能6萬以下的乾脆辭職專門 05/21 14:16
→ kazami: 檢舉就好,我就去送熊貓然後順便錄影,認真做一個月破10萬 05/21 14:17
→ kazami: 也不是不可能 05/21 14:17
噓 IE9434xx: 綠色的立委 當然是好棒棒 05/21 15:12
→ yao: 真心認為若對檢舉制度有疑慮,可試辦一周暫停檢舉,看爽到誰 05/21 16:07
噓 ROTFL: 小黃爽領六萬接著又能橫行無阻囉、聽黨話賺大錢 05/21 17:06
推 godchildtw: 酒駕的、挺酒駕的、違規的、挺違規的,全都是垃圾 05/21 17:06
推 dader: 說個笑話:人本交通 05/21 19:57
推 hcshin: 發言人表示:我就做義工阿,不然要怎樣 05/21 20:07
噓 superada: 政府交通安全整體規劃能力,這立委就是典範!頭痛醫腳 05/21 20:19
推 wetor: 這條法過了立委大人造的業可大惹,想想上次DDP怎麼翻的吧 05/21 23:06
噓 motokare: 偉哉鬼島 快趁法案通過之前刷一波啊!! 05/22 00:15
噓 liaox: 媽的,這是在修三小 05/22 09:11
推 DudeFromMars: 民進黨真的是挺違法的黨呢 05/22 12:40
推 jacky2009: 個人認為輕微者不該檢舉嚴重者才要 05/22 20:43
推 visquel: 其中他說的徵結點是「警察需至違規現場了解道路狀況」那 05/23 06:33
→ visquel: 就提高檢舉人的「送件資料齊全足夠性」就好了啊~ 05/23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