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veplus: 因為飆仔愛飆車會靠北用ETC取締不合法 05/26 10:09
沒有不合法阿~~
不然違反哪一條法令了??
而且就算不合法 就修法讓他合法就好啦~~
※ 編輯: aass5566 (36.238.20.93 臺灣), 05/26/2020 10:13:23
推 doveplus: 要找一下 之前好像有新聞說用ETC 取證違規不合法 05/26 10:17
→ doveplus: 但是我是希望合法啦XD 05/26 10:17
噓 taxisy: 這麼愛區間測速 速限先提高啊 05/26 10:21
噓 Apologize924: 這樣就不叫高速公路 05/26 10:23
→ doveplus: 所以不符合自己的標準就可以忽視現行法令的意思嗎? 05/26 10:25
噓 arickal: 你是12歲嗎? 20年前就有etc車牌辨識了? 05/26 10:26
推 nimiq5566: 抱歉台灣做不出有校正的區間測速 05/26 10:30
推 pigking75: 要區間可以啊 第三方驗證 軟體確效 納入法定度量衡器 05/26 10:38
→ pigking75: 都做到再說 05/26 10:38
噓 pi0901: 你最聰明,交通部長給你當 05/26 11:11
噓 Expend: 好喔~以後上交流道先排隊3小時,我開平面都到目的地了 05/26 11:15
噓 mrnegativetw: 文組治國 05/26 11:21
推 linci: 比較蠢的是區間測速,時間無法以公正方式自動校正… 05/26 11:40
噓 stu86142002: 大家都沒想到 就你知道 05/26 12:10
推 ultratimes: 違反的是和遠通當初簽的契約吧 05/26 12:27
→ ultratimes: 你可以用立法院修法強制更改政府和私人間的行政契約嗎 05/26 12:27
→ kakajava: 用最聰明的方法要廠商怎麼賺錢? 05/26 13:02
推 kazami: 你辦etc或etag都會簽個名,要拿來取締超速 那張內容要改 05/26 13:16
→ kazami: 你如果願意的話就要再重簽一張給他 05/26 13:16
推 kazami: 光這件事情就可以搞很久 如果要強制立法讓ETC可以直接用來 05/26 13:18
→ kazami: 取締超速,那跟香港50年不變不是一樣意思就是個謊言而已嗎 05/26 13:19
→ ultratimes: 樓上,那個是你和遠通的事,政府立法不用管你們簽了啥 05/26 13:41
→ ultratimes: 這和香港完全不一樣 謝謝 05/26 13:41
噓 SSSONIC: 那龜車也應該能算車流量 來開單囉 05/26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