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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4965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高雄男騎士出車禍躲回家灌1支米酒 酒駕無罪確定 2020-08-02 15:15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劉姓男子前年12月在騎機車涉與轎車擦撞,他當下走回就在附近的住處,喝了1支米 酒,檢警懷疑他作戲假喝來干擾酒測,仍依事後測得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51毫克,依公共 危險罪送辦起訴。一審認定,劉車禍後確實回家喝600毫升的紅標料理米酒,加上無法佐 證案發前酒測超標,判他無罪,全案高雄高分院維持無罪確定。 起訴指控,60歲劉姓男子2018年12月22日上午11點多,於高雄楠梓區楠都東街附近的菜市 場,飲用保力達藥酒後,酒駕騎車沿楠都賓館前面的私人巷道行駛,經過巷子跟楠都東街 口時,不慎跟詹姓男子駕駛的小轎車擦撞,警方測出酒測值0.51毫克,依不能安全駕駛動 力交通工具罪嫌送辦。 劉姓男子應訊、審理喊冤說,他發生擦撞後,心情雜亂,就先回家「栽(台語,指灌)」 米酒;轎車駕駛詹姓男子則證稱,當時走去劉姓男子住家看,看到劉拿著米酒對口喝;警 方也於劉住處發現1個紅標米酒空瓶,瓶內還有3個菸蒂。但檢方質疑,劉故意拿米酒空瓶 做出灌酒動作,作戲來干擾酒測。 一審法官認為,依劉姓男子自稱是每天飲酒,那當天他心情不佳情況下短時間喝完1支米 酒,並非不無可能,且劉也無法確認何時會有誰來察看,也不太可能作戲灌酒,另劉姓男 子一度承認車禍前在市場有喝保力達藥酒,後來又改口否認,法官仍認為無法佐證案發前 有喝酒,縱使有喝1杯或2口,也難認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判無罪。 檢方上訴後,計算指出如果劉姓男子抽了3支菸又喝酒,扣除抽菸所需時間,僅剩4分鐘要 喝完1支600毫升米酒,難以想像,應該根本沒喝酒;二審合議庭認為,此推論的時間點不 夠精確,也缺乏科學推論指他無法短時間灌酒,無法證明劉案發前有喝酒,或躲回家是作 戲假喝酒,駁回上訴。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這樣的判例是告訴那些酒駕常犯 車上隨時準備一瓶酒 遇到事故或是臨檢時趕快喝下去 就無法證明酒測前是否超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75.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6354689.A.8F3.html
asgardgogo: 這老招了 08/02 15:53
love34567: 出車禍了先喝一瓶壓壓驚 08/02 16:05
teddy72: 酒駕一定要準備酒在車上... 08/02 16:09
cattgirl: 這484科學辦案? 08/02 16:18
tokeep: 就檢方提不出證據說他酒駕,當然無罪 08/02 16:38
tntbear: 老招了 08/02 16:46
js52666: 學起來囉 08/02 16:53
TOMMY75410: 實用,覺得溫馨 08/02 16:58
sai1268: 謝謝分享 08/02 17:00
Djent127: 鑽法律漏洞高手 08/02 17:09
alittleghost: 謝謝分享 08/02 17:09
tikal0904: 沒差啦 多搞幾次撞死幾個人就會有人想辦法處理了 08/02 17:16
Altair: 無法明 當然就只能假設無罪 08/02 17:21
Altair: 證 08/02 17:21
CMLeeptt: 感謝實用分享 08/02 17:25
diablolove: 垃圾酒駕 08/02 17:32
kobe30418: 聰明的用路人 08/02 17:51
AddMe0815: 奇怪的姿勢增加了 08/02 17:53
nh2238: 科科 肇逃判的比酒駕重 08/02 17:53
ROTFL: 上次還有一看到臨檢立刻停路邊喝酒,結果拿他沒辦法 08/02 17:59
LV3000: Welcome Taiwan 08/02 18:06
sdg235: 所以車上要放酒,一遇到臨檢馬上熄火下車灌 08/02 18:06
berryc: 回家喝酒跟車上放酒有一樣嗎? 真的當法官都是白痴喔 08/02 18:23
mathrew: 新招 08/02 18:31
pandp: 上次還有被警察追到家,家裡人拿瓶啤酒衝出來叫他們趕快喝 08/02 18:32
pandp: 的,有酒駕習慣的都很了這條法律 08/02 18:32
lovemost: 法律本來就是無罪推定原則,你不能因為懷疑就判有罪,是 08/02 18:35
lovemost: 檢警要負責證明有罪,但還是可以依法判定肇逃、逃避酒測 08/02 18:36
lovemost: 等罪刑 08/02 18:36
Friedman: 應修法把酒測前喝酒視為妨礙公務但政客本身就常酒駕 爛! 08/02 18:50
SRNOB: 法官養出來的酒駕雕 08/02 18:58
ewolf: 難道干擾酒測程序不能用拒絕酒測來處理這? 08/02 19:16
sywer: 如果本來就沒有酒駕,為什麼要在出車禍後故意喝酒? 08/02 19:19
hb0922: 高譚市果然名不虛傳 08/02 19:20
cattgirl: 酒駕計中計 無罪 08/02 19:21
ultratimes: 不對啊,明明可以反推好嗎 先測出當下的酒精值 08/02 19:42
leeyeah: 這招還蠻常看到的 簡單又無解 08/02 19:43
vokey: 管他要不要補喝,測到超標一律撲殺 08/02 20:02
alittleghost: 法官檢察官律師都一致認定此招無解 08/02 20:08
razor99: 學起來 08/02 20:09
shan1010: 管他是不是補喝,超標就當場擊斃,幹,酒駕垃圾 08/02 20:10
deltarobot: 高雄人 素質真高 08/02 20:11
aleny: 高雄酒駕素質很高,做個聰明的酒駕人 08/02 21:20
mynewid: 笑死邊抽邊喝很難 08/02 21:45
zzyzx: 測血液 剛喝完根本沒用 08/02 21:52
tabrisPTT: 應該要立法:車禍後24小時內喝酒,鞭刑10下 08/02 21:53
rainbow321: 這樣沒辦法判定當下到底是之前喝的還是剛剛那瓶 08/02 23:15
DYE: 只要肇事逃逸的罪 高於酒駕 就不會肇事逃逸去喝酒躲罪 08/03 09:53
dferww55: 沒人受傷的肇逃處罰比酒駕輕吧 08/03 11:05
Mrlegend: 神操作 漂亮 08/04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