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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悲劇,我想先喚醒一下大家的記憶: 新聞 https://youtu.be/k7tidwpbfmg
判決書: https://reurl.cc/2gA4R9 摘要: 1. BMW 在市區直行超速行駛 2. Toyota 在路口左轉or迴轉(是哪個不重要,判決書有提到) 3. Toyota 上面一人死亡 4. 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鑑定結果均認: 「Toyota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次因」 5. 法院採信的 >>> 後送中央警察大學鑑定,鑑定結果認: 『BMW 為肇事責任者,Toyota 無肇事責任』 5-1. BMW 以超過150公里時速行駛, 進入路口雖略有減速至120公里以下, 仍無法避免兩車發生碰撞 5-2. Toyota 以20公里以下慢速行駛, 打方向燈進入路口通過停止線至與 BMW 發生碰撞間的3.80~ 3.87秒, 對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的情況下往前左轉,可無肇事因素 (注意到了嗎?Toyota 轉彎前也沒有停止喔) 當時大家也吵得沸沸揚揚: 直行車有沒有無敵星星, 迴轉/左轉是不是捏著懶趴就是要讓,不管對向是砂石車還是火箭。 兩案的雷同: 1. 直行車接明顯超速 2. 有分隔島,轉彎車無法先行預知到對向會存在超速車 我並不想爭論是誰對誰錯,但在路上的大家,哪個不想安全回家? 但事情已經發生了,不妨想想今天如果是你,要怎麼預防? 我個人建議: 1. 迴轉/左轉前,務必停下來,伸長脖子看對向來車,並確認對向來車的速度。 確認視線範圍內所有車輛都是正常速度,沒有無敵星星超速仔, 且沒有人會因為你的轉向而撞擊或急剎車,再執行轉向。 2. 在非封閉道路,請不要超速。 -- 人生就像橄欖球 你永遠不知道落地以後會彈向哪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214.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5846692.A.A64.html
nickyt : 對我就是講這篇 邏輯類似但板上風向完全不同 XDD 11/20 12:32
是啊...但我覺得這種事討論的層次已經不是誰對誰錯, 而是如果當事人是你,你該怎麼做?
rrazer : 誰對都沒差啦,死者就是輸家,你死了,人家睡你老婆 11/20 12:34
rrazer : 打你小孩 花你錢,路權比生命重要啊 11/20 12:34
iPadProPlus : 嗯啊,類似的判決很多 11/20 12:37
kutkin : 沒車比有車更危險 11/20 12:37
kutkin : 有車還知道他速度 沒車根本不知道 11/20 12:37
mioaria : 就算確認了,等等你要轉的時候來個超速仔還不是要 11/20 12:38
mioaria : 被撞XD 我是要預知幾秒後的未來才能安全轉? 11/20 12:38
沒錯啊,所以我文末最後一句話,就是不要當個隱形魚雷。 不過...大部分還是沒有先確認對向來車,造成的事故佔多數...
iPadProPlus : 問題是政府根本沒在宣導直行車不能無限上綱這件事 11/20 12:39
mioaria : 這些駕駛應該也是覺得安全才轉的吧,誰知道有個超 11/20 12:39
mioaria : 速仔出現 11/20 12:39
iPadProPlus : 每次新聞都是未禮讓直行車 11/20 12:39
iPadProPlus : 從來沒有說,直行車超速判100%肇責 11/20 12:40
mioaria : 都在說無限上綱轉彎要讓直行,超莫名 11/20 12:40
kutkin : 你如果怕就繞路 不然咧 11/20 12:41
bitlife : 其實面對超速很多的車,只要一決定開始轉,除非是對方 11/20 12:41
mioaria : 連這篇的報導警察也是說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真的是X 11/20 12:42
五告北爛啊,所以我才特別節錄判決書,科學檢驗直接打臉初判....
bitlife : 車閃開,否則碰撞幾本上難以避免,多嚴重而以 11/20 12:42
關鍵在於你知不知道對方嚴重超速
mioaria : D 11/20 12:42
mioaria : 哇 怕就繞路,現在是違規超速仔的世界阿? 11/20 12:43
kutkin : 多撞幾次就會有左轉專用道 左轉時相 11/20 12:43
sojay : 直行的速度已經明顯超過其他用路人的反應速度了 11/20 12:43
iPadProPlus : 對啊,這個新聞的警察也很莫名其妙。沒啥提超速這 11/20 12:44
iPadProPlus : 件事,事情明明就是超速導致,卻劈頭就說轉彎沒禮 11/20 12:44
kutkin : 不然咧 二輪也是因為事故多被趕去待轉一樣 11/20 12:44
iPadProPlus : 讓。難怪一般人民都在那無限上綱 11/20 12:44
bitlife : @kutkin說到重點,政府省錢,人民自己想辦法,然後又把 11/20 12:44
bitlife : 以前那個左轉車已先轉彎完成的規定又拿掉(這是讓法 11/20 12:44
nickyt : 警察又不是法官 他哪知道BMW開多少 有沒有肇責.... 11/20 12:45
我同意啦~啊我更同意的是既然不知道,就不要先把結論講出來, 警察又不是判定肇責的人...何苦惹得一身腥
bitlife : 院省事,沒到嚴重超速時都好判) 11/20 12:45
bitlife : 政府如果負責點,一定寬的路要嘛就禁止左轉,要不然就 11/20 12:46
bitlife : 給左轉燈 11/20 12:46
廣設左轉燈的確可以減少此類事故, 但是如果不超速...也可以減少。
bitlife : 人眼不是測速槍兼電腦,只靠不到少許時間無法完成測 11/20 12:47
bitlife : 距測速,就算完成大概也是錯的 XD 11/20 12:47
kutkin : 自己上路就知道有些路口其實是不適合左轉,迴轉。 11/20 12:48
ErnestKou : 最安全的方法就是繞路取代迴轉,要迴轉也要在有專用 11/20 12:48
kutkin : 但是為了便民 政府也從來不管 11/20 12:48
ErnestKou : 時相的路口迴轉 11/20 12:48
beoneg : 最保險就是找路口右轉再右轉…然後分隔島不要再種植 11/20 12:49
bitlife : 忘了一點,完成對方的測距測速,其實還差一個計算現在 11/20 12:49
beoneg : 栽了,台灣夠綠了 11/20 12:49
對啊!分隔島種一堆妨礙視線又耗費公帑維護的樹幹什麼啦!!! 有夠智障的!!!!!
bitlife : 出去會不會碰撞,這個能心算正確其實蠻猛的 XD 11/20 12:50
mioaria : 靠北我笑了,台灣夠綠XDD 這句話充滿深深的無奈 11/20 12:50
nickyt : 推一下 分隔島種植栽 真的超危險 11/20 12:51
你沒推喔是箭頭,給你機會再給你幾分鐘CD
bitlife : 種植植物是為了防止車燈照到對向車眼睛,但沒經常修 11/20 12:51
bitlife : 剪就太高,另外在夜間,只要車燈被遮住,其實是看不太 11/20 12:52
bitlife : 清楚遠處對向車 11/20 12:52
kutkin : 你要不超速比較難啦,除非你抓到就扣車 11/20 12:52
kutkin : 你只能改變自己 11/20 12:52
ErnestKou : 但是路口就不要再植栽了,對向閃燈過來才知道有車來 11/20 12:53
shashayou : 當初這個案件一堆白x法盲鄉民被打臉 以為直行車就是 11/20 12:53
shashayou : 無敵星星 用logo來判斷對錯 11/20 12:53
kutkin : 在安全的地方左轉,政府還不會告訴你哪邊是安全的 11/20 12:53
kutkin : 你只能自己經驗判斷 11/20 12:53
MacD89 : 這個案件如果是換成在行人穿越道真的是無敵星星的 11/20 12:54
MacD89 : 行人死的就是行人了 下次不要騎那麼快了 11/20 12:54
nickyt : 其實這個案件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拍到 結果還很難說 11/20 12:54
kutkin : 沒有影像真的沒用呀 11/20 12:55
l79cm : 那台重機有認真煞車也煞的住,感覺自己騎太快不敢 11/20 12:55
l79cm : 煞車怕鎖死喔下次換ABS的車好嗎 11/20 12:55
我不這麼認為欸,在那個當下你還會考慮要不要煞車壓死....機率很低, 比較容易發生的倒是人呆住了,或是其實已經煞死了,但煞車距離根本不夠。
bitlife : 其實傳統無影像時代,還是有很多方法鑑定時速,雖然誤 11/20 12:55
bitlife : 差大很多,但150km誤差再大還是夠判刑 11/20 12:55
TackoFall : 在台灣 選沒有左轉燈的地方轉 就是在賭而已 11/20 12:55
TackoFall : 賭對面死角沒有飛彈過來 再來就是比誰臉皮厚 11/20 12:56
nickyt : @179 他那台車看起來蠻高級的應該有ABS吧... 11/20 12:56
TackoFall : 不過事實也是有些地方不硬轉根本永遠過不去 11/20 12:57
TackoFall : 覽趴夾緊跟著車流轉 賭對向沒人撞過來 11/20 12:57
sanpeter : 推,嚴重超速問題比較大 11/20 13:00
Yatta : 推中肯 11/20 13:01
songmeng : 市區道路飆這麼快還是肉包鐵 真的找死... 11/20 13:05
windowdoor : 車板一堆人路權 法規 根本考筆試就忘了 11/20 13:15
windowdoor : "考完筆試就忘了" 11/20 13:16
MacD89 : 看影片 前面行人穿越道還不減速 就算這次沒出事 以 11/20 13:16
MacD89 : 後也遲早會害死依法在行人穿越道有絕對路權的行人 11/20 13:16
david7112123: 推推推 11/20 13:18
mofass : 烏爾沃爾與運用姿色於此而運用粗元素而已m 11/20 13:19
eeee5566 : 我認為重機都還在思考要不要煞就撞上去了 11/20 13:19
eeee5566 : 大家事後看都覺得應該要幹嘛,當下是做不到的 11/20 13:19
eeee5566 : 另外最後的呼籲要看,如果你常在轉彎就知道 11/20 13:20
eeee5566 : 怎樣的速度你全車會過得去,怎樣的速度就有危險 11/20 13:20
eeee5566 : 但說實話實際呢?實際就是一堆人呼嘯而過,你也不知 11/20 13:21
a456618 : 這迴轉不吃兩車道的腳踏車仔還來秀下限啊 11/20 13:21
eeee5566 : 誰會願意讓你先過,就一定有不讓你過的那一天出現 11/20 13:21
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你預設對向所有人都不願意讓你。
MaySnow2010 : 等等又要被車友出征或者無視這一篇 11/20 13:22
kutkin : 沒差吧,本來就上網聊聊 11/20 13:24
Madao0149 : 這篇完美打臉飆仔 11/20 13:27
angush220 : 建議1 迴轉停下來等個兩秒確定對向車速可以少掉很多 11/20 13:31
angush220 : 事故 多的是撇一眼就轉的 11/20 13:31
沒錯啦,但我覺得幾秒鐘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要能確認對向車行速度以後,再執行轉彎動作, 如果你需要兩秒,那就兩秒;你需要十秒,那就十秒; 你沒辦法辨別,那就駕照繳回去,或是到其他路口再轉。 你可以決定要不要賭,機會成本就是時間,或是前科/金錢損失/時間
WWIII : 這篇正解 沒在路中看一下 最好知道對面沒車 11/20 13:38
iPadProPlus : 我在這邊左轉也沒把握能看到一百公尺外小小台重機 11/20 13:40
ludoren : 要設內縮左轉車道跟號誌根本很困難,某南部官員會傲 11/20 13:40
ludoren : 慢不屑的跟老百姓說,左轉車流要15%以上才肯施捨做 11/20 13:40
iPadProPlus : 而且這個二輪好像是小屁孩啊,88年次 11/20 13:41
iPadProPlus : 再飆啊 11/20 13:42
l79cm : 最低成本的做法就是在對向車道地上畫預判線,轉彎 11/20 14:06
l79cm : 車依據直行車在預判線前或後來決定自己是否能轉彎 11/20 14:07
l79cm : 預估對向車速主觀判斷還是很多都不準確 11/20 14:08
berryc : 迴轉不就是要觀察對向車,評估對方到路口的時間 11/20 14:12
berryc : 再衡量自己需要的時間, 時間足夠才能轉 11/20 14:13
berryc : 通常評估時間是需要時間的, 不停下來除非視野良好 11/20 14:13
berryc : 不過我真的受不了那種己經彎過去了還不踩油門加速 11/20 14:15
berryc : 的烏龜..導至後車得因為他放慢速度 11/20 14:15
chi17 : 應該找找當初支持BMW的ID這次是支持重機還是迴轉車 11/20 14:18
Audien : 分隔島種樹真的很低能= = 11/20 14:19
Jacky4939112: 路口分隔島種樹真的智障 11/20 14:29
loveFigo : 讚, 法官腦袋正常 11/20 14:39
hb0922 : 台南市的見解果然跟屎一樣 11/20 14:54
hugo851107 : 台灣駕駛:轉彎要讓直行車啦! 11/20 15:06
hugo851107 : 也是台灣駕駛:直行車不要那麼快讓一下轉彎車。 11/20 15:06
搞不清楚這是反串還是秀下限。 不過直行車不能超速,本來就是非常明確的規則, 目的也不是因為要去讓轉彎車。
Arashi0731 : 我都預設對方不會讓,寧可讓後面按喇叭,後面趕時間 11/20 15:14
Arashi0731 : 的會自己想辦法。 11/20 15:14
ENEP : 同樓上 很多人說什麼十字路口直行踩煞車很煩 阿對向 11/20 15:22
ENEP : 待轉車頭就一直過來 哪天遇到一個硬切的我不就慘了 11/20 15:23
sdyy : 合理 還有警察的話不等於法官判決 11/20 15:25
ErnestKou : 路口放油門,含一點煞車不是很正常的防衛駕駛動作嗎 11/20 15:47
ErnestKou : ? 11/20 15:47
suntex : 台灣的分隔島上真的特多障礙物 那個灌木叢的高度剛 11/20 15:50
suntex : 好把轎式的自小客駕駛視線擋得死死的 不要再在路中 11/20 15:50
suntex : 間的分隔島種一堆樹了!!! 11/20 15:51
weiwei5566 : 市區開150根本隨機殺人啊,當然直行車錯多 11/20 16:06
poisonshing : 這篇才是正解,飆速仔就繼續生命捍衛路權吧 11/20 16:13
mhmichelle : 推這篇 11/20 16:13
lmc66 : 依據道路信賴原則 駕駛在為違規情況下迴轉 目測對向 11/20 16:33
lmc66 : 直行車距離很遠 因此開始迴轉 但直行車車速過快 11/20 16:34
lmc66 : 導致目測距離不足 我認為超速車要負擔的責任較大 11/20 16:35
lmc66 : 未違規 11/20 16:35
fywei : 支持超速重罰坐牢 11/20 16:39
fywei : 是嚴重超速 11/20 16:40
※ 編輯: stillcolor (122.147.214.186 臺灣), 11/20/2020 16:52:29
a78720505 : 開這麼快誰去回轉都會被撞 11/20 16:56
tabrisPTT : 嚴重超速真的害人害己,應該直接判蓄意殺人... 11/20 17:00
ENEP : 重新看了一次判決書 這受害人家真的很慘阿... 11/20 17:09
ENEP : 一家四口在車上 副駕妻當場死亡 先生2018年也因病走 11/20 17:10
fan0226 : 我記得這台還是bmw業務試乘車不是嗎 11/20 17:10
fan0226 : 那時候新聞鬧很大阿 11/20 17:10
ENEP : 了(不知道有無關連) 剩下兩個小孩...判決出來的時候 11/20 17:10
ENEP : 兩個大人都走了 這飆仔真的是害死一家人 11/20 17:11
appleball200: 推 11/20 17:15
eric791112 : 這件2審BMW方用1500萬和解撤告,否則豐田是否為轉彎 11/20 17:58
eric791112 : 車法院並無為實質判斷 11/20 17:59
fan0226 : 1500萬換兩人姓名,以台灣來說差不多惹 11/20 18:11
fan0226 : 性命跟小孩長大 差不多惹 11/20 18:11
hcshin : 汽車被自殺式攻擊的機車擊落真的是倒楣透頂 11/20 19:28
ainor : bmw google下隨便都是試車撞人 11/20 19:32
cospergod : 第一篇的兩輪屁孩都不敢屁了 11/20 21:09
nickyt : 原來結局是撤告? 這樣根本肇責還未定吧.... 11/20 21:40
elitelai : 推,不過鄉民會選擇忽略 11/20 21:58
k5792688 : 刑事怎麼撒告? 11/20 22:16
pingjung : https://i.imgur.com/RtIL5p7.jpg 11/21 00:39
Yatta : 二審判決書很明確了,上訴駁回改判緩刑三年,因為有 11/21 01:23
Yatta : 和解 11/21 01:23
gwofeng : 超速違規就別提路權了,還快到轉彎車無法預判的速度 11/21 03:36
gwofeng : ,撞成爛泥也罷 11/21 03:36
MacD89 : 人行穿越道不減速遲早害死行人 沒什麼值得同情的吧 11/21 09:34
MacD89 : 今天只是提早被另一個三寶收走而已 11/21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