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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版友回覆 回文、推文我都有看 心裡大概有個底了 衷心感謝各位 (補充:我是機車駕駛、老婆是機車乘客) ========================= 各位版友好 小弟這邊有車禍問題想請教各位 相關資訊如下: 當事人-汽車駕駛(A)、機車駕駛(B)、機車乘客(B') 時間-去年底 地點-台中市成功路與繼光街口(無號誌路口) 成功路、繼光街都是單行道 其中成功路為單向雙車道、繼光街為單向單車道 汽車走繼光街往台灣大道方向 機車走成功路往火車站方向 兩造於上述路口發生碰撞 https://imgur.com/298RPbN 汽車駕駛人沒事,前保桿損傷,自述車速40~50 機車駕駛腿部多處擦傷,自述車速40~50 機車乘客十字韌帶撕裂 機車左側車殼破裂 當下雙方有報警、叫救護車以及做筆錄(均無酒駕) 有申請初判表 初判表載明汽車駕駛「未依規定讓車」 機車駕駛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態」 汽車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機車僅有強制險 ---以上為事發經過--- 想請問各位版友 1.無號誌而且都是單行道,誰的路權大? 2.初判表看起來兩造都有肇因,是否建議要再自費申請鑑定釐清詳細肇責? 3.假設肇責為五成,是把雙方車禍衍伸費用*50%這樣算嗎? 4.機車駕駛腿傷已好、機車乘客還在治療中,是否只能等乘客傷好才調解呢? 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事情不太了解 若有遺漏請告知 以上問題請版友們不吝指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67.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1538339.A.263.html
chesterk5418: 依我不專業的見解,路權是路>街,但老實講機車騎士 01/25 09:40
chesterk5418: 受傷基本上汽車就是比較虧...尤其這種肇責機乎55的 01/25 09:40
chesterk5418: ,以刑逼民就搞死你 01/25 09:40
YCL13 : 這種鐵定有肇責而需要出險的,我是不會計較肇責幾% 01/25 09:45
YCL13 :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到保險不能理賠再說 01/25 09:46
kissung : 未讓(7成)、未減(3成)。 01/25 09:50
YJM1106 : 機車為右側來車,路權優先,7/3分吧 01/25 09:56
acesslai : 有受傷的,不用太在意肇責比例,能和解就和解,保 01/25 10:10
acesslai : 險是一定出險,擔心肇責沒必要,除非你沒保第三人 01/25 10:10
acesslai : ,出一次也是出險,保費也漲不多 01/25 10:10
frank111 : 不管誰肇責大,你不可能是0,也就是說你一定要吃過 01/25 10:22
frank111 : 失傷害,這條算刑事保險不會理你,放下身段好好談 01/25 10:24
frank111 : 我是你就寧可多擔一點肇責,讓保險公司多賠一點 01/25 10:26
Dorae5566 : 繼光街要讓成功路的 01/25 11:44
Dorae5566 : 汽車七成 01/25 11:45
yayaorz : 支道讓幹道 少車道讓多車道 車道數相等才是左方讓右 01/25 11:53
yayaorz : 方,怎麼看都汽車錯 01/25 11:53
yayaorz : 繼光街出來還敢開40-50?道路恐怖份子 01/25 11:55
※ 編輯: terry761109 (220.134.167.160 臺灣), 01/25/2021 12:10:13
Dorae5566 : 不是怎樣看起來是車子錯,那邊就是繼光街要讓成功 01/25 12:13
Dorae5566 : 路 01/25 12:13
Dorae5566 : 跟啥誰撞誰,車頭撞車身都無關 01/25 12:15
Dorae5566 : 那邊兩條都雙向,也沒有支幹到。就是左右。然後都 01/25 12:16
Dorae5566 : 是單行道,所以永遠繼光街讓成功路 01/25 12:16
bozen : 機車靠左或靠右,可能會影響鑑定結果 01/25 12:35
bozen : 3 可以這麼說 4可以直接申請調解 01/25 12:37
bozen : 如果機車靠左,那建議是申請鑑定,有機會免責 01/25 12:39
bozen : 補充,是機車有機會免責 01/25 12:41
darktasi : 第三人賠好賠滿,多去醫院探視包包紅包 01/25 14:57
terry761109 : 謝謝以上前輩的意見! 01/25 16:08
franknba12 : 汽車7機車3,不過汽車通常保險較足就讓保險處理吧, 01/25 20:44
franknba12 : 當然關心不能少 01/25 20:44
Nobita : 不要拖超過六個月 01/26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