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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el (城裡的風)》之銘言: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 : 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 : 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 。 : 意思是高速公路上能見度極低時可以打雙黃燈。 先聲明本篇不是要說誰對誰錯,只是單純對該法條文字內容做客觀、理性討論 根據法規描述(重新摘要整理): 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遇有濃霧、大雨等能見度甚低時,時速應低於40公里或 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依我對這段文字的理解,這個法條的意思是,行車遇濃霧、大雨時(能見度很差), 有下列這2種應變方式: 1.速度應低於40,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2.暫時停於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所以打危險警告燈的同時,前提也必須要做到速度低於40,或暫停路肩的行為。 如果時速大於40,其實是不宜打危險警告燈的。 不知道這樣對法條的理解是否有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73.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24670451.A.066.html
sunnyhung : 但違反法條也抓不到,因舉証困難 06/26 10:20
※ 編輯: hcshin (118.171.73.249 臺灣), 06/26/2021 10:34:03
TaiwanNeko : 邏輯錯誤 06/26 12:00
TaiwanNeko : 晚上要開大燈,但開大燈的前提不是晚上 06/26 12:00
所以危險警告燈可以想開就開,想關就關,不用管前提 如果在天氣良好的白天,我當然知道大燈是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完全不會有任何問題
autoppp : 能見度低?鴿子可能都不知道怎量化,還敢開單 06/26 13:22
重點不是開不開單,而是法規要表達的規範是什麼 ※ 編輯: hcshin (118.171.73.249 臺灣), 06/26/2021 13:45:37
ultratimes : 重點是鴿子如果能拍到我的車牌反而證明能見度還夠高 06/26 13:55
ckgodboy : 邏輯很特別哦...... 06/2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