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shin (behind the mask :)
看板car
標題Re: [問題] 罰單沒收到所以逾期
時間Fri Oct 22 21:48:43 2021
※ 引述《pizza889 (批撒ha)》之銘言:
: 最近刷簿子發現被扣了一筆法院扣押款$48**
: 問了幾個單位最後被告知是在去年初的某張罰單未繳
: 所以罰單金額加了滯納金後強制執行
: 不過我都沒收到此張罰單過
: 於是又問了監理站
: 回覆說我的資料只有通訊地址沒有戶籍地址
: 所以正常會寄一份什麼東西到戶籍地
: 但我沒留戶籍地址所以他們沒寄出
: (寄什麼東西我聽不太明白)
: 我大約三年前搬離當初留的通訊地回到戶籍地
: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我有被開單
: 請問這樣能申訴不繳滯納金嗎
: 查了違規事項應該是$3000的罰單
: 多繳了$18**實在覺得冤枉
: 監理站沒有我的戶籍地資料應該不是我的問題吧
: 還是罰單逾期未繳後 就算戶籍地有收到監理站寄的東西
: 滯納金一樣直接算到頂?
從法規層面來看你已經先輸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1項:
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
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汽車主要駕駛人、
地址等
如有變更,均
應向公路監理
機關辦理登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5條(摘錄):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補辦登記、補照
或禁駕駛:姓名、出生年、月、日、
住址,依法更改而不報請變更登記。
再來,凡是強制執行的程序,一定是經過合法送達的程序,不管是一般送達、寄存送達、
公示送達...都是合法的、有效的、有產生法律效力的送達。
(雖然行政文書有送達,不代表你一定有看到,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所以你還是可以申訴,但申訴成功的機會應該很渺茫。
也提醒各位汽車的車主,如果車輛規格或車主資料有異動,一定要去監理所辦變更,
縱使不知道怎麼辦理,至少打通電話去問一下也並不麻煩,不要等事情變大條了才悔
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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