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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的檢舉案,需要由警察最後審核 民眾只能提出檢舉,並不是地下市長縣長 https://i.imgur.com/xBYrrUL.jpg
已經有善心民眾建立提議: 恢復民眾得提出靜態違規停車檢舉的權益 https://i.imgur.com/sEPMajD.jpg
網頁: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討論平台 註冊帳號快速、隱密,向政府發出心聲機會 提供給希望道路安全,向上提升的版友參考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b7440a1-332a-4b91-9e3c-5199f840c5f0 60天連署期,達到五千覆議。政府需要作出回應。願各位版友行車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49.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39055385.A.B1E.html
Aixtron : 我家旁過夜的蟑螂都回來了12/09 21:12
chimouse : 巷口雙向道又被停到變單向道了12/09 21:12
flybow : 這個應該是要發動公投進行創制的級別12/09 21:18
Anderson0819: 拜託不要12/09 21:20
DASHOCK : 最近開始亂象加重了 ~ 哀12/09 21:21
Aixtron : 真的應該公投12/09 21:22
看我ID,働!蘋果創辦人都表達憂心 ※ 編輯: SteveJobs (27.53.49.205 臺灣), 12/09/2021 21:23:30
followaymis : 要不要連署恢復強制執行死刑12/09 21:32
YCL13 : 我覺得辦若禁止檢舉的公投應該會有70%以上贊成吧12/09 21:32
KSUGOD : 覺得空虛XD12/09 21:36
MK47 : 太麻煩了 我要直接加入隨便停黨12/09 21:42
evermpeg2 : 不需要,直接在熱區電子執法,既能減輕警察負擔,又12/09 21:45
evermpeg2 : 可以增加國庫收入,三天大概就可以回收了,要也是連12/09 21:45
evermpeg2 : 署這種啦12/09 21:45
jasonkey123 : 公投都沒效力了,還連署.... 辦家家酒??? 12/09 21:50
TheOddOne : 覺得建議科技執法好了 避免被河蟹12/09 21:50
TheOddOne : 檢舉app都有違規熱區 在那邊裝就好12/09 21:51
TheOddOne : 說真的半夜有人停非鬧區紅線我也不會吃太飽去檢舉12/09 21:52
TheOddOne : 偏偏就是有人喜歡在尖峰時段臨停光復路我幹你娘12/09 21:52
angelpeace : 半夜妨礙我好好走路,我一樣檢舉12/09 21:53
LeeFrank : 科技執法最簡單 結果政府錢都花在搞意識形態上12/09 22:05
amilkamilk : 新法比較好,舊法找大多數人的麻煩 12/09 22:11
linda0215 : 拿罰單的錢去外包專業人員來取締不就好了 12/09 22:13
linda0215 : 就可以基層警力專心上班了啊 這麼簡單 12/09 22:14
Uhavemyword : 這垃圾政府連公投結果都不鳥了 會怕你聯署 12/09 22:17
l6333133 : 樓上你....今天發現巷弄紅線多了好幾台車停放 12/09 22:21
astroflyer : 太好了 從今以後大家出入一台車比較安全,隨到隨停 12/09 22:24
astroflyer : 反正政府覺得不緊急的違規可以不罰12/09 22:24
five07 : 每次都有這種巨嬰思維,因為不罰什麼,所以可以ooo12/09 22:27
five07 : ,有夠好笑12/09 22:27
kissa0924307: 對啊 本來就可以 又不是不罰才可以 笑死12/09 22:29
rehdscoo : 垃圾法令12/09 22:33
JOHN2188 : 沒屁用12/09 22:45
JOHN2188 : 廢規劃沒從根本解決,徒勞無功12/09 22:45
JOHN2188 : 絕大多數正常人不會以違停為樂趣或興趣,大眾運輸12/09 22:47
JOHN2188 : 廢+停車規劃廢才是根本問題12/09 22:47
yu339533 : 已覆議 或許達五千人政府也不會恢復檢舉權 但是此 12/09 23:16
yu339533 : 時不發聲 會讓這群低能兒以為沒人關心 所以必須回12/09 23:16
立委也許不用開車,但總會聽到司機按違規停車喇叭
MaxLJ : 建議科技執法+1,交通亂象+警力問題一次解決12/09 23:20
amogha100 : 一定要推12/09 23:21
※ 編輯: SteveJobs (27.53.49.205 臺灣), 12/09/2021 23:34:09
aliangh : 違停好啊 讓路變窄 車速就快不起來 車禍也許變多 死 12/09 23:35
aliangh : 亡人數一定降 所以違停停好停滿 打給公厚姆厚啊 12/09 23:36
godchildtw : 狗吠火車,沒屁用,政府才不會鳥你 12/09 23:37
godchildtw : 就算你戴了貞操帶,政府還是要強姦你 12/09 23:38
fcz973 : 停家門口那麼方便管他紅線黃線阻礙交通三小的 12/09 23:48
Yjizz : 垃圾違停縱容 那還劃紅線幹嘛 駕照也廢了~ 12/10 00:26
Yjizz : 修這法條CALL警察只會姍姍來遲來鳴笛幾響就走有屁用 12/10 00:27
tfct : 要是連5000人都不到就好笑了 請加油 12/10 00:28
fatz : 全面科技執法,一律沒法逃,警察又輕鬆 12/10 00:51
freshbox7 : 我建議不用了啦,最好大家一起加入違規仔的行列, 12/10 01:26
freshbox7 : 讓這些權貴高官體驗一下違規仔的天堂,讓他們自己 12/10 01:26
freshbox7 : 都被違規的影響到受不了就自然會改啦 12/10 01:26
freshbox7 : 要爛大家一起來爛啊,打不贏就加入不會嗎? 別的國 12/10 01:28
freshbox7 : 家法規是越來越嚴,只有台灣死越多人還改越鬆 12/10 01:28
tofukingkion: 幸好是這條連署,不是切車道那條 12/10 01:55
raphael1994 : 以前不敢停的 現在可以光明正大囉 12/10 02:27
GetMoney : 退了月租車位,用無牌廢機車占巷內紅線,裝2支攝影機 12/10 04:15
GetMoney : 錄影防惡意破壞檢舉跟警方取締 12/10 04:15
sharmans : 沒有用啦 現在就獨裁政治 台灣已經人治了12/10 05:46
ststLiang : 推文都可以看到了 不給檢舉自己就要努力違規 你 12/10 06:20
ststLiang : 還認為有人檢舉是為了交通好? 12/10 06:20
ststLiang : 真正為了交通好的人 誰會”故意”去火上澆油!12/10 06:21
ststLiang : 有檢舉的時候交通就已經夠爛了 還需要你提醒政府 12/10 06:22
ststLiang : 交通很爛? 12/10 06:22
ststLiang : 每年死那麼多人從來沒少過 12/10 06:23
ststLiang : 就算已經檢舉到爆炸! 12/10 06:23
ststLiang : 每年一直都死一堆人 12/10 06:24
ststLiang : 如果因為沒有檢舉 結果路上多出一堆故意違規 那些 12/10 06:27
ststLiang : 違規的人中還有很多是因為不滿沒有檢舉的人? 12/10 06:27
ststLiang : 有沒有想起來哪裡怪怪的? 12/10 06:27
檢舉可以避免當面衝突 也減少第一線警察出勤風險 歡迎回文討論
pastor1982 : 連署沒用 12/10 07:55
K30126 : 別這樣 買便當很不錯方便 12/10 07:58
EricMartin : 女皇蔡特勒萬歲 12/10 08:07
uuss : 集滿5000政府回應表示:不同意 12/10 08:20
※ 編輯: SteveJobs (123.193.189.27 臺灣), 12/10/2021 08:44:37
EFERO : 這個平台只會通過党想要的提案啦 別傻了 12/10 08:58
deffejfr : 集滿之後回應:蛤? 12/10 10:01
Sighman : 劣幣驅逐良幣,良幣不能被淘汰只能加入劣幣 12/10 10:39
Sighman : 給上面sist大,大家會生氣是因為一句話 : 12/10 10:40
Sighman : 殺人放火金腰帶。這種搞法大家都想拿金腰帶而已 12/10 10:41
YCL13 : 真得說台灣交通法規非常噁心,想到之前在學校時有外 12/10 10:43
YCL13 : 籍生就完全無法解理為什麼台灣的警察不能直接抓超速 12/10 10:44
YCL13 : ,還得再另外加放測速照像的告示牌後才可以開罰 12/10 10:44
jyokairin : 感覺不太可能成功,畢竟政府明顯就是要包庇違停= =" 12/10 11:00
car88929 : 隨便停超爽 連署個屁 12/10 11:43
ives522 : 不會過啦 顆顆 12/10 12:16
bagtwo : 連署 申訴成功者檢舉人與開單元各罰600給申訴者 12/10 12:24
pal42204 : 樓上連署啊,違規仔們一定挺你 12/10 12:53
ludoren : 有本事就修法申訴成功檢舉者就罰錢 12/10 14:54
ststLiang : 加入違規是能拿什麼金腰帶? 12/10 15:53
ststLiang : 會害人還差不多 12/10 15:54
ststLiang : 你有聽過有人痛恨暴力 但是因為不滿政府不壓制暴力12/10 15:56
ststLiang : 決定自己要去對人失暴的嗎? 12/10 15:56
ststLiang : 聲稱要更好也是那個人 放話要搞爛也是那個人 這 12/10 15:59
ststLiang : 到底是要幹嘛? 12/10 15:59
smallpum : 過了也沒用 之前一堆聯署都被打槍 這根本笑話 12/10 16:32
smallpum : 我還是廉署了 希望這次布一樣12/10 16:32
williamllll : 要不要先去請大法官釋憲啊 12/10 18:12
williamllll : 這直接違反憲法第23條吧 12/10 18:14
rrroooqqq : 科技執法是否有危害隱私權,就像etag,國家都知道你 12/10 21:30
rrroooqqq : 幾點幾分上高速公路,從那上交流道從那下去 12/10 21:30
firfox : 前幾天草埔隧道消防演習改走舊路,真的很好奇法定 12/10 21:39
firfox : 速限到底要怎麼正常開,但是偏偏那邊有區間測速 12/10 21:39
firfox : 科技執法之間速限要先檢討,不然就只是搶錢而已 12/10 21:40
sgs0120 : 路過 12/11 01:42
iamseanli : 這個公投不會過啦!太多自私的車主和鄉愿的民眾 12/11 03:16
iamseanli : 但還是附議了,希望狗吠火車有些效果 12/11 03:20
螳臂擋車 盡力看看^^ ※ 編輯: SteveJobs (123.193.189.27 臺灣), 12/11/2021 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