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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I5566 (信義孝全)》之銘言: : 處理車禍事故有閃燈都可能會被撞 : 為什麼取締違規就不怕被撞 : 不是在路肩就一定安全啊 : 強烈建議取締違規也要出動緩撞車並且閃燈以保護員警生命安全 : 畢竟取締違規是手段不是目的,嚇阻也算達到目的 我覺得比較好笑的是, 之前有一陣子 國道警察一天到晚再靠么, 說他們的工作比一般警察還危險, 一年平均死亡是最高的。 增取要多給危險加給。 可是為了取締違規, 可以不顧自己的安全也是很奇怪。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28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3.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40221812.A.9E6.html
Howard1984 : 為了業績都可以爬上ETC的門架上了 12/23 09:16
hh800315 : 抓沒兩段左轉的都可以身體直接出來擋惹 12/23 09:20
godplayboy : 這幾年都改躲在避車彎了。以前跑出來攔車咧 12/23 09:22
godplayboy : 現在很安全了啦。躲路橋上穩到不行。 12/23 09:23
k1400 : 爬門架我記得 超白癡 12/23 12:29
chungj : 七堵分隊整天跑到天橋偷拍 12/23 17:09
Chrkamp : 可能忘記開燈,改天被後車撞飛,他們就會記起來了~ 12/23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