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fct : 公司發現時 可以告員工詐欺不當得利吧 12/25 10:37
噓 newking761 : 你講這麼多,出了事還不是要跑法院,一個訴訟弄個兩 12/25 10:37
→ newking761 : 年,你車就不能動兩年 12/25 10:37
對阿 我沒有說不用跑法院 我只是分享一下資訊而以
若能了解相關的法律關係,並在事先跟對方把合約內容寫好,可以降低上法院機率
推 littlelinsyu: 這個案例真尷尬,欠稅的人不一定會說 12/25 10:38
有些是借名的當下沒有欠,之後在借名關係存續中欠稅且被執行的
推 yohobasa : 推 12/25 10:38
推 MK47 : 你改叫答答哥吧 12/25 10:40
我是問問哥!
推 AirRider : 推 12/25 10:41
推 cutethau1 : 推用心分享 12/25 10:41
推 kilof : 太詳細了 諮詢費應該要收個五千吧 12/25 10:41
推 Zodiac10 : 好專業!熱心解答給推! 12/25 10:42
推 acchang : 熱心給個讚 12/25 10:48
推 psee : 推詳細解說 12/25 10:50
推 onegoman : 推分享 12/25 10:51
推 louisxxiii : 專業推 12/25 10:51
推 Gipsie : 推答答哥 12/25 10:52
推 y2k20096 : 熱心給推 12/25 10:52
推 ccc101419 : 推一個,觀念清楚 12/25 10:52
推 d27125075 : 推優文 12/25 10:54
推 xru03 : 熱心推 12/25 10:55
→ dslite : 那要怎麼證明所有權?匯款紀錄? 12/25 10:58
事先的契約可以證明,內容大概要提到
甲方是所有權人,且實際上的使用收益占有都是甲方
乙方只是出名人。
且在借名登記關係中所生的一切費用(稅金、罰單、燃料費)都由甲方負擔云云
其實沒有契約,只要有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
還有實際上的所有人開這台車去哪裡都給他拍照
繳款單收據阿...
或者你說的匯款也是一種證明方法 很多都可以
推 Jasperpan : 推認真 12/25 10:58
推 jimmy12332 : 好文 12/25 11:04
推 j27710146 : 太認真了 12/25 11:07
推 huangkai : 推 12/25 11:11
推 HyDroGen2528: 推 12/25 11:15
推 certainpen : 若原PO朋友用定位等方式擅自開走原PO的車其實也未違 12/25 11:20
→ certainpen : 法 畢竟是他名下 他開走車拿去典當等也是合法? 12/25 11:21
推 qilar : 好專業 12/25 11:26
推 john801110 : 推專業 12/25 11:27
推 livious : 推熱心解答,受用 12/25 11:29
推 Nchun : 樓上,車他名下不代表他有所有權,一開始就說了,車 12/25 11:29
→ Nchun : 是動產,不是登記制,他開走有竊佔的可能。 12/25 11:29
正解,我之前有看過一個判決。
車子流當後被當權利車(不能過戶)處理,但是登記名義人(也就是行照上的車主)
私底下去把車子牽回來,結果最後被判竊盜罪。等一下來找找看判決
找到勒
https://bit.ly/3z4XoXN
大意:
登記名義人車子讓渡出去之後 透過GPS又去把車子牽回來構成竊盜
「...可見被告斯時應有將該車讓渡告訴人或金主之合意,並交付該車,則在告訴人或金主取得
該車所有權後,被告未經同意,擅將該車駛離並變賣,已屬竊盜行為無訛。]
推 BENQ5478 : 問問哥太神啦 12/25 11:30
→ Nchun : 登記在名下不代表車是他的! 12/25 11:31
推 Super5566ya : 專有 12/25 11:36
→ Super5566ya : 業 12/25 11:36
推 PsMonkey : 不想搞懂但是得推一個 12/25 11:38
推 Nchun : 登記名義人如果不想再負擔違規稅金,車又不知道在誰 12/25 11:42
→ Nchun : 那(民事不知道該告誰),該怎麼辦,能直接跟警方報遺 12/25 11:42
→ Nchun : 失嗎?這我就不懂了... 12/25 11:42
除非你的車子真的被偷走了,否則通常這種情況去被遺失很有可能會有誣告罪問題
下面的起訴書都是當鋪流當後,稅金罰單寄給車主 車主受不了去報案最後被誣告罪起訴
https://bit.ly/3oRtXov
https://bit.ly/3pVHnPK
https://bit.ly/3EYFnMS
https://bit.ly/3pTJvaD
所以最好不要用報警當手段....會有刑事責任的
正確的處理方法是....看好了哥只講一次
首先你要知道
牌照稅、燃料費、罰單 雖然監理站都有窗口 但其實是隸屬不同主管機關管的
其實這三種費用,都有相關的函釋說假設沒有過戶的車輛,應該是「實際所有人、實際使
用者」要繳納。 所以登記名義人拿買賣契約書,或者流當證明就可以轉給真正要繳的人。
只是罰單的部分比要麻煩,規定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
通常必須要在應到案日期之前去辦理否則他們不會受理。
假設你在這個過程中遇到困難不給轉(有的公務員很...你懂得,而且你這三個費用
只要有一個沒有轉成功,你最後還是要提起下列民事訴訟解決)
大招就叫做民事確認所有權不存在之訴
https://bit.ly/3nya9o0
通常在判決主文、判決書內容會交代這台車的所有權變動過程
上面那個費用的主管機關就會改徵了不會找登記名義人要。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登記名義人先繳了,再去跟實際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求償
(這會面臨時既所有權人、使用人有沒有財產讓你執行的問題)
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或者無因管理
最高法院一○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二八號判決
「因代他人繳納款項,而不具備委任、無因管理或其他法定求償要件所生之不當得利返還請
求權(求償型之不當得利),旨在使代繳者得向被繳之人請求返還其免予繳納之利益,以
調整因無法律上原因所造成財貨不當變動之狀態。因此,一方為他方繳納稅捐,乃使他方
受有免予繳納之利益,並致一方受損害,苟他方無受此利益之法律上之原因,自可成立不
當得利。
推 WORLDKING56 : 推 12/25 11:48
推 denniss : 推 12/25 11:50
推 ahsins5236 : 專業,律師或法官來的吧 12/25 12:00
垃圾法律人來的
推 you87you78 : 推 12/25 12:02
推 ShibaTatsuya: 推 12/25 12:11
推 HBO10383 : 推! 12/25 12:12
推 gjcl6 : 推 12/25 12:14
推 timberland : 我是不懂就跟朋友不夠熟,為什麼還要這樣做… 12/25 12:23
→ lancelot123 : 推Lawsnote,看來也是業內人士或者法律學生 12/25 12:24
推 vespar : 也太用心 專業推! 12/25 12:24
推 zizou : 專業文 推! 12/25 12:25
推 applewarm : 推案例整理 12/25 12:26
推 rock913343 : 推 12/25 12:27
推 crazywolf : 這篇很棒,推案例整理 12/25 12:29
推 sd785 : 問問又答答 好文就給推 12/25 12:29
推 piercingX : 專業 12/25 12:37
推 Well2981 : 推熱心答答哥!好文收穫滿滿! 12/25 12:38
推 sunnyivan : 推 專業 熱心回文 12/25 12:40
推 roseritter : 推推 12/25 12:42
→ roseritter : 不過地下錢莊恐怕不是不懂法院見解 而是球棒比較順 12/25 12:43
這個我同意 哈哈
推 drung : 好文推 12/25 12:46
推 acesslai : 光是罰單不繳,借名登記就很麻煩12/25 12:47
推 tyantmf : 謝謝專業文章 推12/25 12:49
推 flyer1206 : 有個疑問,假如動產是登記在A名下,A和B講好無償給B12/25 12:58
→ flyer1206 : B使用,但B要負擔後續使用的規費,這樣動產會變B所12/25 12:59
→ flyer1206 : 持有??12/25 12:59
痾...依據你的敘述分析如下
你這個看起來車子所有權人是A。然後A跟B之間有使用借貸關係,並且約定期間的規費
要是這樣所有權人還是A阿。B是「持有」非「所有」
就好像你去跟租車公司租車,你也是合法「持有」。但你還不是所有權人
依據民法第761條,「所有權」要變動要「交付跟讓與合意」
只有交付,沒有讓與合意所有權是不會變動的。
推 QQ5566 : 太神啦12/25 13:03
推 snd : 專業推12/25 13:13
推 gedicht : 推~12/25 13:13
※ 編輯: ejrq5785 (218.173.39.194 臺灣), 12/25/2021 13:29:52
推 mhmichelle : 感謝分享12/25 13:19
推 dses5120 : 熱心推12/25 13:21
推 QuentinHu : 推分享12/25 13:24
推 Soujyu : 專業優文 讚12/25 13:32
推 a22804649 : 感謝分享~所以在借名登記的當下,所有權人應將行 12/25 13:39
→ a22804649 : 照留存,並設立抵押權,當作防身手段 是這樣理解12/25 13:39
→ a22804649 : 嗎?12/25 13:40
沒錯 這樣可防登記名義人狹登記名義亂搞
還有車子要保管好別亂借人尤其登記名義人
推 l79cm : 不愧是滴滴答答哥很專業呢12/25 14:02
推 Yooooooooo : 專業給推12/25 14:12
推 kokunmai :12/25 14:37
推 claymath : 好麻煩12/25 14:43
推 skywithfish : 推推12/25 14:54
推 llittlefat : 認真推12/25 15:15
推 deamo0708 : 認真好文給推啦12/25 15:24
推 SetsunaOgiso: 推法律人12/25 15:37
推 dodo11060 : 推12/25 16:14
推 LeeFrank : 推12/25 17:46
推 ghan : 推12/25 17:52
推 tsmcCCW : 想問一題不大一樣的,有些有錢人買車借他人名登記12/25 19:40
→ tsmcCCW : ,這樣中低收申請會查得到他有豪車嗎?12/25 19:40
啥意思?社會局如果要核定一個人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
一定會查得到名下的財產
推 smilejune : 推!漲姿勢了 12/25 20:22
※ 編輯: ejrq5785 (42.77.252.41 臺灣), 12/26/2021 09:11:41
推 cyberhan : 認真 12/26 11:33
推 guanting886 : 推認真 12/26 17:22
推 hsc199611 : 專業! 12/2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