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看板car
標題Re: [討論] 國道「煞停」害貨車追撞 警:前車負全責
時間Mon Dec 27 09:51:02 2021
※ 引述《KDSKY (貓茶)》之銘言:
: 那個,個人對於行車安全距離的理解是,不就是因為不確定前方車
: 況才要保持安全距離嗎?
: 前方為什麼剎車也要是後才能知道吧?如果今天是因為駕駛突然發
: 病或者是車輛機件故障咧?後方難道就不會撞上了嗎?
: 而且影片中被撞的車輛應該是還沒煞停就被撞上了吧?
這個只是新聞啦~
本來錯誤就會很多了
尤其是警察第一時間說的 常常會是錯誤的…
也因此常常被法官打臉
這個首先要先定義「無故緊急煞車」
前方有車 就不是無故
駕駛忽然頭暈 就不是無故
有貓狗鳥竄出 就不是無故…
通常要判肇責是這樣啦…
法官判決 > 車禍事故鑑定 > 初判表
這個有繼續走到後面的話
前車全責 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37.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40569864.A.233.html
推 xdctjh : 前天怎麼了? 12/27 10:04
前方有車啦…
※ 編輯: aass5566 (42.74.237.15 臺灣), 12/27/2021 10:07:35
推 azik : 要是沒走到後面呢,自我安慰>初判 12/27 10:11
推 vaude : 法官只是有權力但不一定是對 12/27 10:18
→ vaude : 的 恐龍垃圾也可以當法官 12/27 10:18
推 poju0424 : 你有下過麗寶嗎 12/27 10:25
→ songzhen : 法官判決對自己有利時 可以跟保險和對方要錢 能要錢 12/27 10:35
→ songzhen : 的就是對的 12/27 10:35
推 yesyesyesyes: 確實是以法官為主,警察的初判意義不大 12/27 11:44
→ waterdesign : 還有要看被撞的人的態度你們忘了嗎? 12/27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