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FERO : 我覺得法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用一種高01/18 16:39
→ EFERO : 高在上的角度來批判憤憤不平的平民,言必稱人權比01/18 16:39
→ EFERO : 例原則,怎麼不看看訂出來那些屁法有什麼屁用,阿01/18 16:39
→ EFERO : 你訂出來的法律就真的沒用啊,沒用就他媽改啊!01/18 16:40
→ EFERO : 用高道德標準訂出一個垃圾 阿又不改 那乾脆別定了01/18 16:41
我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跟你或者任何一個人一樣忿忿不平啊?但是我就問今天酒駕者
是因為罰的不夠重,或者「反正我酒駕車子也不會被壓掉」所以才酒駕嗎?不是吧?
絕大多數的酒駕者都是「我覺得我沒醉到不能開車」或「應該不會被抓到啦」,這樣的僥
倖心態,你就算把處罰調高到鞭打到死剁手指的程度,有用嗎?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6:48:04
→ songzhen : 法律是你選的立法委員訂的 你可以施壓立委修法啊XD01/18 16:46
→ songzhen : 是可以無視歐盟最愛的人權沒錯啦 不過歐盟要找臺灣01/18 16:47
→ songzhen : 麻煩也很容易 世界不是繞著臺灣人轉的01/18 16:47
推 EFERO : 你說的僥倖心態一定包含風險評估啊 我有5%機會被罰01/18 16:51
→ EFERO : 9萬,和我有5%機會車被壓掉 選擇上一定有差。01/18 16:51
→ EFERO : 而且你一次被抓到壓掉車 你還有車可以下一次酒駕嗎01/18 16:52
→ EFERO : 不要說那種特例有錢人 車子一台又一台的01/18 16:53
推 a96932000 : 推樓上,僥倖心態一部分程度是成本低。01/18 16:53
→ EFERO : 普通人被壓掉一台 好長一陣子沒辦法再酒駕啦01/18 16:53
推 Qiyana : 還有文化上吧 一堆長輩都覺得一兩杯不會怎樣啦01/18 17:00
→ Qiyana : 這種心態真的很噁 01/18 17:00
推 irvinglove : 你不要在這討論法理 這邊只要跟喊壓掉重判鞭刑死刑 01/18 17:01
→ irvinglove : 就好了 01/18 17:01
噓 philip2364 : 把酒駕被抓風險調高當然要用啊…什麼智障廢文 01/18 17:01
推 EFERO : 來了來了 法理最高 其他人都是愚民 別理他們 01/18 17:02
推 longtimens : 壓掉就不侵害人身,只有財產,效果又顯著 01/18 17:02
→ longtimens : 僥倖是因為處罰可以承受= = 01/18 17:03
噓 philip2364 : 每次看到這種智障廢文亂竄我就感到無言01/18 17:06
閣下大材,可否指出我哪裡寫的是智障廢文呢?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11:30
噓 caeser900452: 推僥倖心態建立在犯罪成本低落01/18 17:11
推 Zodiac10 : 可以推買酒送乘車卷嗎?(費用綁定在酒錢裡)或課額01/18 17:14
→ dean1990 : 當酒駕成為顯著犯罪時,本來就該嚴刑峻法遏止,殺雞 01/18 17:14
→ Zodiac10 : 外酒稅,公辦酒駕被害人保險。 01/18 17:14
→ dean1990 : 儆猴 01/18 17:15
→ dean1990 : 社會講究情理法,管制社會不能只談法學理論 01/18 17:16
推 berryc : 台灣酒駕殺人天花板才十年... 然後低標還有機會緩刑 01/18 17:18
這點我覺得可以作為修法方向,仿效日本那樣,累犯致人死亡的刑度有下限,無上限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21:13
→ igreensheep : 期待推文出現酒駕唯一死刑 01/18 17:21
噓 longtimens : 重點就是壓掉可以有效降低再犯率= = 01/18 17:22
→ longtimens : 酒駕再犯快4成,不然你說什麼方法可以 01/18 17:22
→ EFERO : 不是啊為啥要在那邊有的沒的?車壓掉到底有什麼困 01/18 17:23
→ EFERO : 難?直接阻止再犯,嚇阻效果超強 又沒人權問題。 01/18 17:24
→ honorpan : 比例原則……問體在酒駕造成的傷害,常使被害人與家 01/18 17:24
→ honorpan : 屬的損失已將比例變成不成比例了! 01/18 17:24
問題是單單是「酒駕」這件事沒有造成實害結果,酒駕「致人死傷」才有,而後者已經規
定可以壓掉了,你到底有沒有看我的內文啊??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26:48
→ EFERO : 法律人是不是一定要搞的很華麗來顯現自己的高度 01/18 17:25
→ EFERO : 效果什麼的不關我的事01/18 17:25
噓 longtimens : 你說比例原則 累犯就除了壓車再加其他刑罰啊 是有什01/18 17:26
→ longtimens : 麼問題 01/18 17:26
沒有問題啊?
原po說的是一酒駕不論有沒累犯有沒死傷直接壓車,跟我說的有一樣?看完內文好嗎?都
幫你節錄了
→ EFERO : 在那邊什麼有下限無上限到底在幹嘛... 01/18 17:26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28:33
→ EFERO : 還是這就是理組和文組想法上根本的落差?真搞不懂 01/18 17:28
以前過失致死法定刑度就是兩年以下,不管多可惡多人神共憤的累犯酒駕最多就是兩年,
後來才慢慢修到這樣的,自由刑沒訂上限,就可以依案例情況給予應有的懲罰,你有看到
日本酒駕致死是一年以上,致傷是15年以下嗎?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31:32
推 tfct : 壓毀一台車30萬差不多啊 又沒說要刑法或鞭刑 01/18 17:30
噓 longtimens : 對啊 初犯壓車 累犯壓車再加其他刑罰 你是哪裡看不 01/18 17:30
噓 amport625 : 唉 01/18 17:30
→ longtimens : 懂 01/18 17:30
→ tfct : 我倒覺得壓毀還蠻符合比例原則的 01/18 17:31
→ longtimens : 壓車標配為什麼有比例原則問題 01/18 17:31
→ tfct : 難道酒醉撞死人的人命不值得一台車?01/18 17:31
噓 BisWang : 重傷或致死才壓掉,根本不能嚇阻,酒駕的哪個覺得自01/18 17:32
→ BisWang : 己會撞到人? 01/18 17:32
→ honorpan : 沒有實害就行?這要拿人命來填成實害才可,重點在 01/18 17:32
→ tfct : 原po說的是超標。 你有仔細看嗎? 01/18 17:32
→ honorpan : 不讓這危險有任何僥倖的心態以嘗試。 01/18 17:32
那唯一死刑是否最能遏止僥倖心態?
→ tfct : 我覺得你只是要賣弄法律學識而已。01/18 17:33
噓 longtimens : 每次法律人討論都拿現行制度說這樣不可行,啊靠北就01/18 17:34
→ longtimens : 是現行制度大家不滿意,拿現行制度反駁是什麼邏輯壞01/18 17:34
→ tfct : 跟人命的風險比起來,這超符合比例原則的01/18 17:34
→ longtimens : 死?01/18 17:34
→ tfct : 而且越容易撞死人的車,越貴。符合比例原則 01/18 17:35
「越容易撞死人的車越貴,符合比例原則」
原來我一直都在跟這種水準的人討論,唉…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40:24
噓 BlueANSI : 本來不想理你,結果自己跳出來給人打,這什麼操作 01/18 17:38
→ BlueANSI : ?打那麼長一篇你衡量法益了沒? 01/18 17:38
初犯嗎?累犯嗎?酒精濃度多少?被害人死或傷?這些都在衡量法益啊?
不過我也不能怪你,連行政怠惰都要上網問的水準大概也不是很意外
推 EFERO : “慢慢修到自由刑沒訂上限,可以依案例情況給予應 01/18 17:40
→ EFERO : 有的懲罰” 所以我才說法律人只管自己訂的爽根本不 01/18 17:40
→ EFERO : 考慮效果,你是不是覺得修改好棒棒啊?阿就沒效啊 01/18 17:40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43:27
→ ASKA : 現在的法律對酒駕的處罰並不低。只是都是事後了... 01/18 17:41
→ ASKA : 如果懲罰效果不好,可以考慮管制源頭 01/18 17:42
是的,我同意你的看法
https://www.google.com/amp/s/opinion.udn.com/opinion/amp/story/9668/2094581
這篇的看法也是認為如此
噓 longtimens : 怎麼跳過不回啦 舉個比壓車更能降低再犯率的方法來 01/18 17:43
→ ASKA : 例如禁止賣酒 (應該不可能) 或只能在特定場所喝酒01/18 17:43
→ longtimens : 啊 01/18 17:43
酒駕初犯一律槍斃如何?再犯率為0
反正你認為比例原則都是打高空嘛?
推 tfct : 認真回你一篇01/18 17:43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46:48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48:22
推 WMX : 我也覺得當下沒入最有效01/18 17:48
→ WMX : 當下沒入報廢,就不會有侵害人身的疑慮01/18 17:49
噓 smfy : 沒入車輛的好處是沒車怎麼酒駕呢 我想酒駕者的心態 01/18 17:49
噓 BlueANSI : 被講幾句回不了心態就崩,可憐啊 01/18 17:49
我的公法已經不怎麼樣了
你連法規裡面法益衡量在哪裡都看不出來,還在那邊「法益衡量呢?」簡直可以回大一從
民總唸起了
→ smfy : 也不可能是故意為了要酒駕再去借台車吧 01/18 17:50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8.46 臺灣), 01/18/2022 17:52:24
→ BlueANSI : 你寫一堆比較是有打到痛點嗎?沒有啊 01/18 17:50
→ WMX : 周遭親友都會拒絕借車給他,租車公司也會嚴格把關 01/18 17:50
→ BlueANSI : 你寫那些書本都有,照抄誰不會? 01/18 17:50
→ smfy : 沒入車輛講到鞭刑和死刑都是扯太遠了 01/18 17:50
噓 EFERO : 唉 裝睡的人叫不醒 01/18 17:52
→ songzhen : 辛苦你了 世上終究白癡多 這裡也是一群沒解釋權的在 01/18 17:53
→ songzhen : 嘴砲而已 01/18 17:53
噓 longtimens : 是誰侵害人權,沒入直接滑坡到唯一死刑,是誰邏輯崩 01/18 17:53
→ longtimens : 壞,有夠可憐 01/18 17:53
→ BlueANSI : 你可能剛學到比例原則忍不住想秀一波,不怪你,但 01/18 17:54
→ BlueANSI : 你需要再加油。 01/18 17:54
→ WMX : 甚至只要沒有傷害到人,不關不判刑都可以 01/18 17:54
→ WMX : 沒入危險駕駛者的車輛,反而比判刑更沒有妨礙人身 01/18 17:54
→ WMX : 自由的問題 01/18 17:54
推 WMX : 判刑六個月妨礙的人權,遠比沒收報銷車輛太多了 01/18 17:57
W大我同意你的看法,事實上自由刑或者行政上的管收處分
都是強度比財產上行政罰(罰鍰 沒入)更嚴重的處分
用這個角度來看 既然可以因為酒精超標處兩年以下徒刑
似乎是沒有理由不能直接沒入
噓 rltc : 又是覺得鞭刑或壓車不會改善的文,看到最後一段我都 01/18 17:58
→ rltc : 笑了,一樓已經講的很清楚了,成本低本來就是僥倖心 01/18 17:58
→ rltc : 態的一環,真不懂你們這些玩法律的腦袋裡到底裝什麼 01/18 17:58
→ rltc : ,連做人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呵...看看台灣現在的鳥 01/18 17:58
→ rltc : 樣子,真可悲 01/18 17:58
→ rltc : 如果我被抓到就是車子被壓掉,1%我都不敢賭。但在台 01/18 17:59
→ rltc : 灣會被壓嗎? 不會麻...那我就賭囉 01/18 17:59
推 WMX : 原po都只想著用判刑(死刑鞭刑監禁)的方法處理 01/18 18:02
→ WMX : 但當下沒收輛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條,根本沒有妨礙 01/18 18:02
→ WMX : 人權的問題 01/18 18:02
噓 pfw : 壓一台車換一條人命不好嗎? 01/18 18:08
→ ccc101419 : w大我晚點回覆你 01/18 18:09
推 WMX : 我看這篇原po是有解釋,為什麼不抓到酒駕一律沒入 01/18 18:17
→ WMX : 銷毀,說這樣會變成沒依照情節等級處理嗎? 01/18 18:17
→ WMX : 不過另一個問題是...這條法律確實有在執行嗎? 01/18 18:17
推 phoenixzro : 機率有所謂期望值,僥倖心態當然也有 01/18 18:17
→ phoenixzro : 被抓到罰300跟被抓到罰300萬,前者我敢賭後者不敢 01/18 18:18
噓 cospergod : 悲哀 01/18 18:20
噓 rltc : 【絕大多數的酒駕者都是「我覺得我沒醉到不能開車 01/18 18:30
→ rltc : 」或「應該不會被抓到啦」,這樣的僥倖心態,你就 01/18 18:30
→ rltc : 算把處罰調高到鞭打到死剁手指的程度,有用嗎?】 01/18 18:30
→ rltc : 真的奉勸各位好好把這句話記在心裡,這就是台灣現在 01/18 18:30
→ rltc : 法律人的邏輯,這就是現實 01/18 18:30
→ rltc : 雖然這論調我看了這麼多年,但至今我依然沒有從中看 01/18 18:32
→ rltc : 出一點道理來,呵呵,順帶一提這麼多年來台灣酒駕和 01/18 18:32
→ rltc : 交通事故也依然沒有減少,但法律人可能不覺得這是打 01/18 18:32
→ rltc : 臉,可能他們的生活已經脫離現實了吧 01/18 18:33
酒駕罰則提高但是案件沒有減少 恩恩
是誰打誰臉阿?
噓 BlueANSI : 依照他的言論跟內容我不覺得他是法律人 01/18 18:35
→ bbb80295 : 國軍酒駕汰除有沒有違反你的比例原則?怎麼沒看到 01/18 18:36
→ bbb80295 : 你出來幫國軍酒駕的護航一下 01/18 18:36
沒有研究 如你有心得可發一篇我來拜讀
→ BlueANSI : 我認識的法律人不會吵架就搬法條講原則,而是會綜 01/18 18:37
→ BlueANSI : 合各種不同學者意見或說法佐證自己論點。 01/18 18:37
你認識的法律人不知道什麼是行政怠惰 是去翻行政法總論還是上PTT問呢?
推 kenness1019 : 是法律人也被罵 不是也被罵 人真難做 想看看b大怎 01/18 18:40
→ kenness1019 : 麼評價酒駕一律壓掉這種規定…不是只有一直說人假法 01/18 18:40
→ kenness1019 : 律跟法律初學者 01/18 18:40
推 Zodiac10 : 台灣酒駕和交通事故沒有減少??? 01/18 20:17
噓 rltc : 所以我才好奇這板年齡層在哪裡 01/18 20:37
→ rltc : 當然沒有減少啊,還大大增加呢 01/18 20:38
欸欸 不是先喊打臉就贏好不好?
酒駕的刑責從兩年改成十年 行政罰金也調升
結果酒駕案件節節增加 這不就代表單純提高懲罰沒有用?
你是否打自己臉阿?
※ 編輯: ccc101419 (1.161.242.50 臺灣), 01/18/2022 20:52:46
→ wylscott : 酒駕刑則提高但實際判多久?有幾個真的實際判到7年 01/18 20:52
→ wylscott : 以上?法官是否都會裁量酒駕者是經濟支柱而輕判? 01/18 20:53
噓 longtimens : 你也知道單純提高懲罰沒用喔 那還不趕快推酒駕超標 01/18 20:53
→ longtimens : 就沒入 01/18 20:53
→ wylscott : 對啊 提高刑責沒用是換一個方法懲罰 不是一句沒用就 01/18 20:54
→ wylscott : 了事 沒入剛好而已 01/18 20:54
→ rltc : 早在另一串講完的東西你不需要特別回來這邊扳回一 01/18 21:43
→ rltc : 城啦,還在打臉,有人自己的臉被打腫都還沒感覺,唉.. 01/18 21:44
→ rltc : 想做功課就去爬文呀 01/18 21:44
推 XperiaZ5 : 比例原則只是一個面向,管制這個社會絕對不是某領域 01/18 23:17
→ XperiaZ5 : 的法學理論可以解決的。原po似乎是法律工作者,我本 01/18 23:18
→ XperiaZ5 : 身也是法律實務工作者,我只能說,我現在對以前在學 01/18 23:18
→ XperiaZ5 : 院學習的理論,不予置評。 01/18 23:18
推 ice4564 : 罰的再嚴不抓有個屁用,監考官跟你講作弊抓到直接 01/19 09:17
→ ice4564 : 往上送,結果人都不來監考你覺得想作弊的會不會作 01/19 09:17
→ ice4564 : 弊? 01/19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