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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1300035.aspx 原文內容: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30日電)為遏止酒駕,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總統府28日發布總 統令,酒駕修法於今天生效,民眾春節行車上路適用酒駕新規。 酒駕刑責加重 未肇事可判3年罰30萬元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將酒駕 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並明定公路主管機關 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 1.5萬元罰鍰。 憲法明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總統府28日發布總統令,公布由總統蔡英文簽署,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副署的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陸海空軍刑法。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明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依總統府28日發布總統令起算,酒駕修法新規於今天正式生效,民眾行車駕駛將適用更嚴 格的酒駕規範。(編輯:謝佳珍)1110130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2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就問 酒駕連2年都不敢判 提高到三年有何意義? 他媽的應該修最低刑期阿 例如: 1年以上 3年以下才有意義阿 選一堆智障 修這垃圾東西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30.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43529296.A.6DC.html
chenlimath : 敢不敢酒駕就地伏法?01/30 15:56
tfct : 罰30萬蠻好的啊01/30 15:56
sammy98 : 還好我都喝酒騎馬上路01/30 15:56
etop : 臉跟車刺上酒駕犯啊01/30 15:57
tfct : 拒測怎麼處理?罰30萬?01/30 15:57
william826 : 罰30萬那些低端人口怕怕01/30 15:57
chenlimath : 菲律賓販毒就地伏法換得人民安寧,是怕殺到自己人?01/30 15:57
Number9527 : 個人還是覺得酒駕車輛直接充公01/30 15:59
SEEDA : 這種裁量權給恐龍法官還不等同虛設01/30 16:05
manson666 : 根本在搞笑01/30 16:06
GOPOL : 2年變3年 這是啥小............01/30 16:06
ejrq5785 : 你選的01/30 16:07
manson666 : 車輛直接法拍 跟鞭刑01/30 16:07
shihchinlun : +個10萬對有錢人有差嗎不痛不癢01/30 16:09
tajna428 : 是最高30萬?還是最低30萬?這麼簡單文案連智障都會01/30 16:09
shihchinlun : 超過標準直接先扣進去拘留30天 一年以上刑期不緩刑01/30 16:10
shihchinlun :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 我看誰敢酒駕01/30 16:11
ymca0135 : 拒測? 01/30 16:11
w9 : 修上限有屁用 智障嗎01/30 16:12
w9 : 這種要有感有效一定得提高下限啊01/30 16:13
wavier : 就交代走過場啊。酒駕黨民心所向耶,誰敢嘴01/30 16:13
wavier : 小朋友都知道怎麼修,看看換臉法。朕不是不修01/30 16:14
w9 : 就算上限拉高到100年,每次都判6個月易科罰金有屌用01/30 16:14
SungHyun : 作秀阿嬤...01/30 16:15
wondada : 有修跟沒修差不多@@01/30 16:15
WeiMinChen : 提高上限 地板不變 米姐給你一個讚01/30 16:16
godchildtw : 公布姓名有個屁用,新聞報了宋少卿酒駕,全台灣人都01/30 16:16
godchildtw : 已經知道宋酒駕,還不是繼續酒駕。酒駕一律銷毀車子01/30 16:17
godchildtw : 抓一次銷毀一輛,不管你車是租來還是借來的,罰到你01/30 16:18
godchildtw : 沒車子可以開,再買一輛抓一次就再銷毀01/30 16:19
callmelanpo : 沒錢最大01/30 16:20
resiest : 就地槍決比較快01/30 16:20
ptt246 : 沒人會修法罰自己的01/30 16:22
rainbow321 : 一年以下跟10年以下 不都一樣 反正都可以易科罰金01/30 16:35
mississibbi : 唯一死刑之前都會有人罵啦......01/30 16:36
rainbow321 : ddp演演猴戲人民就買單了 嘻嘻01/30 16:36
rainbow321 : 公布姓名要幹嘛 沒人care啊01/30 16:36
rainbow321 : 老闆也不會因為你酒駕而把你辭職 臺灣不是日本好嗎01/30 16:36
ahlolha : 換臉比較嚴重^U^01/30 16:38
ETJohn : 廢到笑 01/30 16:39
CCNCCN : 不錯 現在開始01/30 16:39
Yooooooooo : 罰三十萬比較有感01/30 16:41
SMG2016 : 就騙騙小綠粉,有交待就好了01/30 16:43
otblue : 初犯10年以上,再犯無期或死刑才勉強可以接受!01/30 16:51
shangclock : 修下限要怎麼保自己人?01/30 16:52
sstandc : 又再作秀。地板不改,改天花板。怕自己人踩線難救?01/30 16:58
MKIU : 沒改地板 作秀01/30 17:02
pal42204 : 逆向四輪都沒唯一死刑了,幹嘛擔心酒駕小事01/30 17:13
enthusiastic: 好哦改成肇事逃逸比較省01/30 17:18
PHXD : 不敢碰累犯 真的是做表面功夫01/30 17:44
d1438a : 好政策,執行力也高01/30 17:48
MK47 : 改最高沒啥意義 前幾篇不是有宋少氫那個長期酒駕藝01/30 17:52
MK47 : 人的新聞 好幾了還連半年都沒判到 直接易科罰金01/30 17:53
MK47 : 這篇 #1XzKDhUO (car)01/30 17:53
ohyakmu : 跟沒改一樣,尬嘛浪費時間公佈,刷存在感01/30 17:54
cygnusracing: 重判3年。01/30 18:04
l6333133 : https://i.imgur.com/gEOwU01.jpg01/30 18:12
a152508 : 廢物官僚01/30 18:13
rodndy666 : 不三年就不能緩刑了,還是有一點用的01/30 18:33
問題就是不會判三年
Kirov : 肇事逃逸?拒絕盤查?01/30 18:52
metroid0104 : 廢物選出的廢物政黨,修這種搔癢法案01/30 18:59
finhisky : 修最低刑期 有黨證的怎麼放水 01/30 19:00
fit : 這裡的鄉民都好煞氣,視判刑坐牢如無物,視罰金如糞土01/30 19:02
fit : 不知道那些酒駕廢物是不是也跟鄉民一樣霸氣01/30 19:04
ckck0823 : 穩01/30 19:06
colinwon : 有夠爛,酒駕有修跟沒有一樣01/30 19:06
austin0353 : 沒收犯罪工具啦01/30 19:22
JAY711230 : 垃圾政客們自己怎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01/30 19:35
elfish123 : 白痴怎麼不修下限01/30 20:46
hcshin : 無恥政客01/30 21:29
vanling520 : 修成10年以下好了01/30 21:56
NowQmmmmmmmm: 酒駕的人會怕你公布姓名嗎是在開玩笑?01/30 22:26
NowQmmmmmmmm: 那些酒駕累犯也沒錢罰就爛命一條你不扣他車永遠不發01/30 22:27
NowQmmmmmmmm: 還根本不怕01/30 22:27
cpm25 : 修法耶!哏修那裡01/30 22:57
pony4523 : 有錢大爺表示小錢辣,幾天就賺回來了01/30 23:03
ste07336 : 直接判三年不就好了01/30 23:15
kakukangen : 酒駕犯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01/30 23:20
DRPSY : 有沒有人提案公投01/31 00:15
morrishh : 難怪酒駕都沒在怕的01/31 00:30
※ 編輯: s58565254 (180.217.39.120 臺灣), 01/31/2022 00:43:39
trickart : 提高上限、地板不變 覺青繼續被唬爛瞎挺 01/31 00:43
Alllllogo : 推,勞工是我們心裡最軟的一塊 01/31 00:56
Eternal1028 : 死忠的啦 01/31 04:25
GimO : 現在都不會判上限2年 改3年沒意義 而且不沒入車輛 01/31 07:39
GimO : 這些人根本不痛不癢 01/31 07:39
gy29289957 : 真的當大家都白痴欸 01/31 07:50
dearjohn : 畢竟一群死忠的~讓酒駕的都死一死吧 www 01/31 08:30
psee : 千杯千杯再千杯 01/31 08:46
aowen : 好重啊 01/31 09:39
black82465 : 一堆民意出來關說 01/31 10:11
baboosh : 沒意義 有種改半年以上 01/31 10:41
CrystalCastl: 笑死菲律賓換得人民安寧是誤會什麼了 01/31 10:59
holygoner : 沒入車輛及立刻關3天。 肯定大大提升效果 01/31 12:06
Jeff911 : 拉高上限就是在演而已 01/31 13:07
allenxxx : 幹政治人物公布照片剛好給他曝光機會,根本自肥 01/31 15:25
horb : 這有什麼屁用。沒收車子才有用 01/31 16:21
horb : 拒絕酒測的也一併沒收 01/31 16:24
HS316229 : 上限再高法官不判根本沒屁用 01/31 23:09
HS316229 : 不扣車 判決也幾乎不用關 有人會怕? 01/31 23:12
PHINEAR : 不加入“以下” 都是假動作 02/01 07:25
PHINEAR : 更正 ”以上“ 02/01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