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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個朋友的經驗,他說也是有繫安全戴被拍,他說不可能沒繫,因為在高速公路本來 就會繫,再來是沒繫車子就會一直叫,反正照片就是很模糊,後來申覆也沒成功,原因是 警察不會沒事找你麻煩,所以還是只能繳罰單,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60.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47734242.A.CEF.html
henrk : 警察濫權沒罰則,所以才會一堆亂開單 03/20 08:00
Nchun : 申訴沒用,直接po爆料公社或投訴媒體比較有用^.< 03/20 08:14
tonica : 走行政訴訟 03/20 08:43
doubleyellow: 以後也要自備車內行車記錄器了嗎? 03/20 08:52
sai1268 : 媒體報出來就會說主動撤單,其他的自己申訴吧 03/20 08:59
addog74 : 回一樓,不然立法規定罰單申訴若有過,警察要自付該 03/20 09:19
addog74 : 張罰單怎樣?相對的申訴沒過,罰單金額要加倍呦!這 03/20 09:19
addog74 : 樣才公平啊 03/20 09:19
notime : 只能走行政訴訟 03/20 09:27
ludoren : 只能找白人朋友一起上新聞投訴才有用 03/20 09:29
sojay : 明確違停不開用勸導 這種模糊的要你吞?? 03/20 09:35
sojay : 這樣是不是以後開車要規定穿白衣服 03/20 09:36
iPadProPlus : 投訴媒體比較有用 台灣官僚超嚴重 03/20 10:09
deathmark : 安全帶扣就能解決聲音問題,警察當然不給過 03/20 11:04
Klauhal : 圖弄上來讓大家看看如何? 03/20 11:43
tokyoto : 警察若開了一張單被申訴成功 對績效會有影響嗎?如 03/20 11:46
tokyoto : 果有當然是死不認錯 03/20 11:47
MTBSsales : 反觀熱心民眾一天到晚沒事就亂檢舉找警察麻煩 03/20 11:49
maniaque : 三百塊到法院啊,當場要求檢視原始國家追焦照檔案 03/20 12:11
maniaque : 至於沒插安全帶車會叫.....插了dummy就不會叫了 03/20 12:12
tom49 : 申訴本來就是對於國家侵犯人民權利的一種保障,哪 03/20 12:15
tom49 : 有什麼申訴不過罰兩倍的想法 03/20 12:15
leeszuyuan : 照片很模糊,那開單的人要舉證人家沒繫安全帶呀! 03/20 13:05
henrk : 回六樓,大概沒遇過被警察主觀開單吧!我就遇過,非 03/20 13:06
leeszuyuan : 沒證據怎麼開單? 03/20 13:06
henrk : 常確定沒違規但警察就說有 03/20 13:06
mono1023 : 警察不會無故開單根本萬用理由;裁決所是恐龍單位 03/20 13:55
mono1023 : ,只能走訴訟 03/20 13:55
cuteneo : 垃圾警應該很多人都遇過 03/20 13:58
dong2 : 我也遇過在台大旁邊的圓環騎機車兩段式左轉時,警 03/20 14:21
dong2 : 察在旁指揮交通對著在待轉區的我和女友說我們從對 03/20 14:21
dong2 : 面直接左轉過來待轉,解釋了還不相信,還好旁邊的 03/20 14:22
dong2 : 機車騎士幫忙作證,不然單子吃定了 03/20 14:22
dong2 : 羅斯福路五段北行在公館圓環左轉基隆路待轉,被警 03/20 14:27
dong2 : 察硬說我們是從基隆路東行在圓環迴轉西行待轉,少 03/20 14:27
dong2 : 停羅斯福路五段北行的待轉格 03/20 14:27
hakkiene : 申訴至少可以取得原檔吧 而不是模糊不清的列印照片 03/20 14:59
Ccsteeker : 警察不會找你麻煩,但是會便宜行事。 03/20 15:31
Ccsteeker : 警察,單位講法都一樣,這是上課範本嗎?「警察跟 03/20 15:34
Ccsteeker : 你無怨無仇,跟你沒有利害關係,不會針對你,不會 03/20 15:34
Ccsteeker : 沒事找你麻煩。」 03/20 15:34
Ccsteeker : 是啊,但是會便宜行事阿。 03/20 15:34
ultratimes : 看有人說走行政訴訟,但這種罰單應該禁止行政訴訟 03/20 18:47
ultratimes : 以節省司法資源,乖乖繳錢就沒事了哪來這麼多問題 03/20 18:47
ultratimes : 光是警察不會沒事找你麻煩,這回答還不夠充分? 03/20 18:48
cyber0305 : 其實,有一部分行政訴訟法官也是這樣的態度,比起 03/20 19:02
cyber0305 : 實體認定,他們更在乎程序問題,行政法不是刑法那 03/20 19:02
cyber0305 : 樣的嚴格證據主義,所以現場違規認定還是偏向舉發 03/20 19:02
cyber0305 : 單位。 03/20 19:02
ultratimes : 本來法官就該尊重舉發單位 03/20 19:23
ultratimes : 甚至該給舉發單位權限,某些案子禁止再打行政訴訟 03/20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