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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是該看身心科,而是要記得更新自己的法治觀念 早就修法,違停已無法讓民眾舉發要求警方開單的權利,開不開單,勸不勸導是警察公務 員的權力 一來你非該體系公務員,二來修法後你也沒權利,請問你哪裡覺得你可以要求別人?何況 是要求公務員?人家是依法行政,至於妳違不違停,那是你自由,但是警方對妳勸不勸導 或直接賞你紅單,那也是它的權利,懂???? 警方從頭到尾是依法行政看不出哪裡有問題了 你唯一可以的只有要求執政的政府去改變或修法達成你要的訴求,懂???? ※ 引述《linda0215》之銘言: : 時間: Wed Jun 15 10:31:09 2022 : 雖然簡訊報案不用錢 : 但是警察可能會收不到簡訊 : 因此就不來處理 : 建議可以直接撥打110報案 : 還可以在報案同時要求員警 : 在處理違停後回報狀況 : 以上是員警林筱雯建議的 : 回覆內容如下: : 您於111年6月12日至本局局長信箱,反映「簡訊報案違規停車未派員處理」一事,經本 : 一、本局調閱當(11)日簡訊報案紀錄,並無您14時6分之報案紀錄;另對於您同日15時3 : 二、謝謝您的來信,如對本案有疑義可逕向本局勤務指揮中心洽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 三、本案聯絡人員:警員林筱雯;聯絡電話:(03)932-2271。 : https://i.imgur.com/Dsg8QjC.jpg : PS. : 我詢問為何員警到場都不開罰單,直接讓違規駕駛駛離,林員警回答:沒有人想要收到 : 請廣大的鄉民告訴我 我的觀念扭曲 是不是該去看身心科醫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92.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5264722.A.0F6.html
aofm : 合理,但影響民眾觀感給噓 06/15 11:56
neglect : 說事實也被噓,真是無妄之災 06/15 11:57
Boss1983 : 觀念正確,先補血 06/15 12:04
Boss1983 : 不過我好奇,開不開單標準在哪?警察的心情? 06/15 12:05
lancelot123 : 不對,能勸導的違規態樣規定在處理細則第12條,沒在 06/15 12:07
lancelot123 : 裡面的警方沒有裁量權。不過原po這個案例,違停車能 06/15 12:07
lancelot123 : 現場直接駛離的,代表駕駛在車上或附近,警察可以用 06/15 12:07
lancelot123 : 第12條第1項第5款「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 06/15 12:07
lancelot123 : 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06/15 12:07
lancelot123 : 」幫忙解套,所以原po 要報案就去找那種駕駛離車很 06/15 12:08
lancelot123 : 久的 06/15 12:08
lancelot123 : 然後你說修法後違停已無法讓民眾舉發要求警方開單的 06/15 12:11
lancelot123 : 權利,法條是哪一條? 06/15 12:12
maniaque : 行政罰法#19 請卓參 06/15 12:30
maniaque : 道路交通管理除罰條例的母法之一 06/15 12:31
MilkTeaMan : 你跟他說機車違停就來了啊 06/15 13:14
lancelot123 : 那是警察得勸導的規定,不是民眾不能要求警察開單的 06/15 13:15
lancelot123 : 規定 06/15 13:15
Roger106 : 合理,但不懂違規不開單的理由 06/15 13:17
lancelot123 : 我是找不到人民要求行政機關為特定行政處分,除了訴 06/15 13:18
lancelot123 : 訟還有什麼方法啦,可能行政法學得不夠多 06/15 13:18
strive : 邏輯滿分 給推! 06/15 13:20
andyjaw : 感謝政府德政可以放下違停 06/15 13:24
AntiCompete : 法O 06/15 13:40
AntiCompete : 居然說讓民眾“舉發”,講這種代表他完全沒概念 06/15 13:43
georgets620 : 多讀點書 06/15 13:50
motokare : 推你一個 06/15 14:23
DuGoGo : 簡訊報案都可以無視嗎? 06/15 15:48
ji3g4zo6 : 無知真可怕 06/15 15:55
canlest : 觀念哪裡正確 = = 06/15 16:11
wavier : 執法者?笑死 06/16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