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allpig02 : 判決令人心服口服的話,女老師早就認了 09/03 11:35
推 kahabu : 法官也是亂源之一 09/03 11:46
→ smallpig02 : 幹嘛還叫媒體來報,就是在那邊亂搞,人心不服 09/03 11:56
推 zhutou : m大的疑問跟我一樣 09/03 12:07
→ zhutou : 支幹道如果沒有先來後到的觀念 09/03 12:07
→ zhutou : 那支道要怎麼生存XDDD 09/03 12:07
→ alittleghost: 不用討論了,同樣事證一切依法官自由心證 09/03 12:07
→ smallpig02 : 就亂寫一通就好啦,支道去死啦,就這樣寫 09/03 12:09
→ smallpig02 : 人家是法律人,你各位都低端、法盲,懂不懂? 09/03 12:09
推 tbofgpab : 照判決書邏輯,綠燈左轉遇到行人停下來禮讓判違停 09/03 12:18
→ tbofgpab : ,直接開過判不禮讓行人。 09/03 12:18
推 imhimh : 台灣的法律真的笑死人 09/03 12:40
→ WestDoor0204: 樓上某人真的很氣,真的就是看不懂法條,自以為是的 09/03 12:54
→ WestDoor0204: 代表,還在惡法,這個判決就是針對這種故意離開的, 09/03 12:54
→ WestDoor0204: 真的要多看點書 09/03 12:54
→ WestDoor0204: 以為找記者可以改變判決喔,笑死人,還在惡法法官心 09/03 12:56
→ WestDoor0204: 證,不讀書才會在那裡滑坡秀下限 09/03 12:57
推 hcshin : 方圓50公尺內所有故意離開者,一律告肇逃,絕不寬貸 09/03 13:00
推 toinnd : 路人滑倒不幫他一把就變故意離開一下 真棒 09/03 13:07
→ WestDoor0204: 滑坡滑起來,笑死,讚讚讚,優質用路人啊 09/03 13:11
→ jyekid : 判決不可能讓所有心服口服 一個人爽另一個人就不爽 09/03 13:29
推 william826 : 開車騎車讓一下 不要超速 09/03 13:35
→ william826 : 事故會發生 往往兩個三寶對的時間幹在一起 09/03 13:35
→ william826 : 除非道上殺人當戰功的 不然一般人不會玩私刑 上法院 09/03 13:36
→ william826 : 根本浪費時間 班都不用上了 09/03 13:36
→ william826 : 阿那種路口催油門、大腳油門的 人品本來就畜生 09/03 13:37
推 kahabu : 判決不能服眾,難道就不能說是亂判是惡法嗎?不合理 09/03 14:11
→ kahabu : 的地方就該改進而不是辯到黑白不分 09/03 14:11
噓 betkuz : 笑死,判決什麼時後服眾是必要條件,那這樣司法機 09/03 14:32
→ betkuz : 構全部回家,陪審百姓投票投一投結束啦 09/03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