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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isinal (http://orisinal.com)》之銘言: : ※ 引述《mself (mself)》之銘言: : : 雙方都不是我的親人或仇人。我也不是鑑定專家。只是想聽大家意見,自己警惕。 : : 白車有違規嗎、有肇事嗎。白車應該怎麼做才對? : 先表明立場,我覺得"按照現行規定"來說這個判決沒有太大問題 : 但問題是存在規定跟交通號誌上,等下再來說 我也先表明立場,不是針對原 po 及眾多版友。 還有我不是雙方親人、仇人、本人、關係人,也不是永遠只走主線或支線, 以下討論跟汽車機車也無關,可把雙方都換成汽車,沒有偏向任一方。 判決書說:"(A 車未)暫停讓幹線道之告訴人騎乘之 B 機車先行" 讓的前提條件是: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 A 車遠早於 B 車到達路口,並進入十字路口。A 車要如何讓 B 車先行? 如果只因為文字沒寫,就認為沒有"差不多時間"這個前提條件,那 1 秒後到路口 的幹道車該讓、5 秒後的也該讓、50 秒的也該讓。這是在錯誤解釋法規吧? 除非法官自己開車,在支線都會讓 50 秒之後才到路口的幹道車, 不然法官本身也是同意,這條規則有"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的前提。 就應該討論 A、 B 兩車到達的時間,是否屬於差不多時間。 判決書說:"乃將 A 車橫向佔據停在中和街西往東行向車道" 汽車左轉會在十字路口中停車,觀察對向的直行、右轉車,是正常車輛操作。 判決書用 "橫向佔據停在車道" 來描述這個正常操作,是不是誤導、或被誤導? 而且,路口算車道嗎?A 車有橫向佔據車道嗎?還是應該說:沒有保持路口淨空? 再說,幹道車要左轉,也是會像判決書所說,"橫向佔據停在(支線車的)車道"。 所以是幹道可以,支線禁止嗎?還是都禁止? 最後,有沒有可能,法官本身沒有開車? 據說沒有送鑑定?這點也很不能理解。 惡法亦法,白車如果因為惡法被罰,是另一回事。但認事用法還是要寫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26.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2175995.A.D31.html
smallpig02 : 判決令人心服口服的話,女老師早就認了 09/03 11:35
kahabu : 法官也是亂源之一 09/03 11:46
smallpig02 : 幹嘛還叫媒體來報,就是在那邊亂搞,人心不服 09/03 11:56
zhutou : m大的疑問跟我一樣 09/03 12:07
zhutou : 支幹道如果沒有先來後到的觀念 09/03 12:07
zhutou : 那支道要怎麼生存XDDD 09/03 12:07
alittleghost: 不用討論了,同樣事證一切依法官自由心證 09/03 12:07
smallpig02 : 就亂寫一通就好啦,支道去死啦,就這樣寫 09/03 12:09
smallpig02 : 人家是法律人,你各位都低端、法盲,懂不懂? 09/03 12:09
tbofgpab : 照判決書邏輯,綠燈左轉遇到行人停下來禮讓判違停 09/03 12:18
tbofgpab : ,直接開過判不禮讓行人。 09/03 12:18
imhimh : 台灣的法律真的笑死人 09/03 12:40
WestDoor0204: 樓上某人真的很氣,真的就是看不懂法條,自以為是的 09/03 12:54
WestDoor0204: 代表,還在惡法,這個判決就是針對這種故意離開的, 09/03 12:54
WestDoor0204: 真的要多看點書 09/03 12:54
WestDoor0204: 以為找記者可以改變判決喔,笑死人,還在惡法法官心 09/03 12:56
WestDoor0204: 證,不讀書才會在那裡滑坡秀下限 09/03 12:57
hcshin : 方圓50公尺內所有故意離開者,一律告肇逃,絕不寬貸 09/03 13:00
toinnd : 路人滑倒不幫他一把就變故意離開一下 真棒 09/03 13:07
WestDoor0204: 滑坡滑起來,笑死,讚讚讚,優質用路人啊 09/03 13:11
jyekid : 判決不可能讓所有心服口服 一個人爽另一個人就不爽 09/03 13:29
william826 : 開車騎車讓一下 不要超速 09/03 13:35
william826 : 事故會發生 往往兩個三寶對的時間幹在一起 09/03 13:35
william826 : 除非道上殺人當戰功的 不然一般人不會玩私刑 上法院 09/03 13:36
william826 : 根本浪費時間 班都不用上了 09/03 13:36
william826 : 阿那種路口催油門、大腳油門的 人品本來就畜生 09/03 13:37
kahabu : 判決不能服眾,難道就不能說是亂判是惡法嗎?不合理 09/03 14:11
kahabu : 的地方就該改進而不是辯到黑白不分 09/03 14:11
betkuz : 笑死,判決什麼時後服眾是必要條件,那這樣司法機 09/03 14:32
betkuz : 構全部回家,陪審百姓投票投一投結束啦 09/03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