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wpapa : 輾死孝子 賠不完了啦 09/14 14:21
→ shamanlin : 算你的,因為你應該要保持安全距離煞停 09/14 14:24
→ shamanlin : 而且那邊是單一車道還用鑽的 09/14 14:24
→ KAOGUY0617 : 這個很複雜 Livina可能賠償比例高於肇責比例 09/14 14:24
推 lightmei : 大家都戴套,但只有你老婆懷孕,不是你的責任難道 09/14 14:25
→ lightmei : 是套子的責任? 09/14 14:25
推 wang4320 : 跟高速公路一樣,有時候閃了撞到隔壁車道反而更慘 09/14 14:31
推 fenderrb : 過失致死起訴。上法院答辯。 09/14 14:34
推 acesslai : 看平時有沒有燒香,我是會踩死 09/14 14:35
推 afune12369 : 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頂多避難過當可減輕責任 09/14 14:37
→ afune12369 : 但還是要看侵害法益的順序 09/14 14:37
推 lightmei : 所以現在才提倡讓速不讓道,突然切換車道的風險比 09/14 14:40
→ lightmei : 直接撞下去還高 09/14 14:40
推 jack520 : 如果因爲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事故發生時,無法煞 09/14 14:57
→ jack520 : 停,必需要向旁轉向切入避開,這個危難狀態算不算 09/14 14:57
→ jack520 : 是自己引起的? 09/14 14:57
推 afune12369 : 回樓上 是 09/14 15:00
推 cloud654 : 會閃就是煞不住 會煞不住就是貼太近 一樣是安全距離 09/14 15:12
→ cloud654 : 的問題 09/14 15:13
→ maniaque : 這case 就機車打了方向燈,眼神注意到匯入車道的 09/14 15:21
→ maniaque : 狀況,卻沒有注意到自己車前的車已經煞停,才撞上的 09/14 15:22
→ cystal : 這三台車沒被判過失致死都是司法不彰 09/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