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方是轉彎車,轉彎車不是“禮讓”直行車。路權是直行車的,你方是“應讓”。 https://i.imgur.com/bcarnca.jpg
先看道路狀況,這是雙向各一線慢車道+快車道的路型,你方影片開始行駛在內側快車道 。接近路口時開始跨線進入慢車道。 https://i.imgur.com/Gs4HqRY.jpg
車輛壓過停止線時,還沒完全進入慢車道。 這種開法就是完全把路當自己家的,一次佔兩線。右邊機車要直行的。路線被你佔了,內 側後方要直行的車也給你擋住。這種開車習慣,用30萬教你怎麼開車,剛好而已。 看你回覆的內容,根本沒有搞清楚到底錯在哪 右轉前在不侵犯外側車輛路權的前提下,提前先切入慢車道,貼著右邊,打方向燈示意右 轉,到路口轉彎。 如果車太多,死活沒辦法在路口前先換到右線,或是快到路口才想到要右轉怎麼辦?很簡 單,下一個路口再轉。或是直行找可以迴轉的路口繞回來。 ※ 引述《freezees (還是綿被最了解我ˊˇˋ )》之銘言: : 我爸爸今年在一月駕駛小客車 有轉的時候不小心和一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 : 爸爸再右轉的時候有減慢速度和打方向燈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Ima-HAu-7M
: 事後我爸有找過三次和解 但是對方都沒有出現 : 後來才知道對方早有準備 提起過失傷害訴訟 並要求賠償30萬 : https://imgur.com/a/8hgX0F2 : 因為車鑑的結果 肇責比是7:3 我爸是7 對方是3 : 主要是因為未禮讓直行車 而且轉彎時壓到白線 : 感想: : 1. 後行車紀錄器也是很重要的 : 2. 轉彎時必須先在路口暫停 確認右方沒來車才可以過 避免有機車竄出來 : 3. 受傷者最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3.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3895723.A.CB2.html
Wing3011 : 這個案子,如果汽車十字路口先完全停止後再右轉,是09/23 09:36
Wing3011 : 不是就沒有肇事責任?09/23 09:37
你是說完全一樣的路線但是進入路口後先完全停下來再走嗎? 基本這種路線不會完全無責,如果撞擊發生在完全停止的狀態,那汽車方應該是次因,如 果汽車在減速停止過程或重新起步,簡單說就是車在走的狀態發生碰撞,那跟現在的狀況 是完全一樣的。 汽車方這個路線應該要先吃一張右轉彎前未先駛入外側車道
sdiaa : 從內側車道右轉很難無責任~09/23 09:46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09:49:37
godzillabox : 不用講這麼多啦,有些人一生教不會,花錢剛好而已09/23 09:47
benboy : 就像原po講的 不提早到外側關門 怎樣都會有肇責吧?09/23 09:50
pop88pop88 : 像這種如果第三人責任險有保,法院判多少就會幫他賠09/23 09:51
對,但是交通事故多半是刑事附帶民事。 意思是過失傷害的刑責先判,再告訴你該賠多少。 而刑事判決前有沒有取得和解會嚴重影響判決結果 你聽過以刑逼民嗎?
pop88pop88 : 吧?09/23 09:52
keineAhnung : 全都是寶 09/23 09:57
keineAhnung : 全家都是寶09/23 09:57
SkyPlus : 如果外線不是機車而是砂石車,這種三寶就會突然懂09/23 10:03
SkyPlus : 禮讓了09/23 10:03
Wing3011 : 了解,謝謝09/23 10:07
shcnku : 這條線看起來是10公分的,如果是15公分的還有讓直 09/23 10:21
shcnku : 行機車的問題嗎?09/23 10:21
理論上沒有,15公分是道路邊線,車輛不能行駛在路肩。從路肩起步的車路權最低。 但是法官有時會有不同見解。因為我們不是絕對路權判定。如果是絕對路權的話。原po這 個案例汽車全責機車無責。但這個案例機車吃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可能性超過99%
alwang : 還是要讓 車板之前就吵過就算騎人行道的直行都要讓09/23 10:27
不是要讓,是要考慮注意義務以及是否積極避免事故。 法官認為你要右轉,看右邊是應該的,因此你有注意義務 客觀上你應該要能看到從路肩衝出的車,那就沒有不能注意的客觀理由。 那麼如果你沒看到,那就是沒盡到注意義務 如果你有看到,那就必須有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作為,如果你不作為的話,就要有好理由 來說服法官 譬如攻防常見的是使用猝不及防。我有看到,但他衝太快我沒有反應時間。 以及偶爾會提到的信賴保護原則:我有看到他,但是我路權比他大,所以我認為他應該要 減速。(信賴保護原則需建立在己方無違規的前提) 只要你能說服法官你有看到但最後發生事故是對方的問題,我做了所有能做且該做的還是 無法避免事故。那才有可能無責。
kitty2000 : 先貼出判決書再來扯路肩要讓吧,不然聽起來都像是09/23 10:30
kitty2000 : 在造謠。而且根本不用扯那麼遠,光是慢車道右轉已09/23 10:30
kitty2000 : 經是pr90的模範生了09/23 10:30
其實很多人分不清楚檢查庭跟法庭。 很多人只是在檢察庭被檢察官唸了兩句,或是被起訴了,就以為是判決。其實真的走到最 後法官判決的沒那麼多,大部分在調解時就結案了,少部分提告後在檢察官這裡搓湯圓搓 掉,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就給一個緩起訴處分。用緩起訴換你和解條件。 那並不是判決,是當事人自己同意賠和解內容。傳著傳著就變有責任。其實並不是,只不 過檢察官用起訴逼你跟對方和解,而和解就是要掏錢,掏錢等於承認自己的過失(比例)。 只要不是法官判的,不管是調解上和解還是檢察庭當庭和解,都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不是 法官判決。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11:23:44
maniaque : 若是原告提告刑事,除非是非告乃,不然和解撤告比較快 09/23 11:27
maniaque : 而若非告乃,檢察官敢違背提告的意願,跟被告談條件?09/23 11:28
maniaque : 過失傷害本來就是告乃,撤告只是把雙方先踢進調解 09/23 11:28
maniaque : 喬好就自己撤一撤,進法院只要在宣判前撤告都無前科. 09/23 11:29
CyberGTO : cc 09/23 11:37
maniaque : 就算是非告乃,若被害者堅持提告,檢察官不會忤逆意願 09/23 12:00
maniaque : 跟被告談緩起訴的,檢察官能談的範圍就是自己能決定09/23 12:01
maniaque : 像是偷摘了公家的花那種竊盜罪09/23 12:02
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 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 過失傷害,原告堅持要告,檢察官可以不起訴,當然原告還能走自訴這條。 過失致死,檢察官依職權知悉後就必須依法處理。沒有撤告這回事。檢察官頂多依規定給緩起訴
afune12369 : 推 09/23 12:11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12:31:08
jimmyyang : 路肩要讓比較超過了但我們沒必要賭 09/23 12:31
maniaque : 本案對造沒掛,掛掉的是另外一篇.....:D 09/23 12:56
jupei : 蠻白目的開法 09/23 12:57
rx1342 : 這種人不是沒搞清楚錯在哪,是因為不想承認有 09/23 12:57
rx1342 : 錯,承認有錯就輸了,如果角色互換,騎車的是 09/23 12:57
rx1342 : 他爸,我看馬上指責開車的不會開車 09/23 12:57
frank111 : 當事人"和解",檢察官是有算考績的,在檢調這就和解 09/23 13:16
frank111 : 訴訟就不會往下走,就不用浪費司法資源,畢竟法官和 09/23 13:17
frank111 : 檢察官的人數有限,不要把時間浪費在芝麻蒜皮的小事 09/23 13:18
frank111 : 所以檢察官常常會勸雙方和解 09/23 13:18
freezees : 那慢車道很窄 想在那慢車道右轉 前面就必須急彎 09/24 21:53
freezees : 剛好機車又想從右側超車 就相撞了 09/24 21:57
freezees : 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賠償的部分 可以這樣亂開嗎 09/24 21:57
freezees : 他想要休息半年 我們也要補他六個月的薪水嗎@@ 09/24 21:58
wisdom : 薪資賠償是有條件的,主要分成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賠 10/12 08:51
wisdom : 償,這部分主要看醫師診斷,通常診斷書會寫建議修養 10/12 08:51
wisdom : 時間,上面寫多久基本就是賠多久的薪資損失。另一部 10/12 08:51
wisdom : 分是癒後的勞動力減損(如果有的話),這個根據個案 10/12 08:52
wisdom : 認定。還有癒後如果有回診需求,回診的請假薪資損失 10/12 08:52
wisdom : 也能求償。但不會是當事人自己喊多久就多久,要有憑 10/12 08:52
wisdom : 有據。當然這些損失依然要記上肇責比例 10/12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