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666450 : 我先10/26 17:48
噓 z2oiidxii : 喔10/26 17:51
推 lwamp : 太棒了 主流民意勝利 車板繼續悲憤10/26 17:51
推 ga3322165 : 48條也有在那46項可檢舉範圍內啊10/26 17:51
噓 henryhao : 喔 真的假的10/26 17:52
噓 globejoy : 笑死法盲在那邊裝懂10/26 17:52
→ lwamp : 所有在這裡被罵的政策都是一票一票投出來的 車板又10/26 17:52
→ lwamp : 要反指標了10/26 17:53
→ linda0215 : 48條第二項 車輛不禮讓行人 是不能檢舉的10/26 17:53
推 beergap : 心中有黨,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10/26 17:53
→ linda0215 : 可以檢舉的是48條-1-2 車輛行經路口未減速10/26 17:54
→ syterol : 怎麼了 這才是我要的交通啊 年底就讓你哭10/26 17:54
→ linda0215 : 問題是手機看不出來有沒有減速 所以還是不能檢舉喔10/26 17:54
推 sm981512 : 轉彎也可以用44條阿10/26 17:54
→ linda0215 : 我問過了 轉彎時優先用48條 所以不能檢舉10/26 17:55
→ ga3322165 : 欸不對 44條就可以吧 他也沒說直行10/26 17:56
推 philip2364 : 幹你垃圾陳oppo,台灣罪人10/26 17:57
→ tyrande : 啥? 綠燈右轉 都給走斑馬的先行 我錯很久了嗎10/26 17:59
噓 yiyin330 : 法官函釋一下再來說10/26 18:00
推 eatyourshit : OPPO會繼續高票當選的 要相信大多數台灣人10/26 18:00
→ shamanlin : 這條其實很謎,應該說心證範圍很大10/26 18:00
→ shamanlin : 我有看過行人根本還離很遠根本沒影響警察照樣抓的10/26 18:01
→ shamanlin : 也看過擺明都擋住還停下腳步了然後警察當沒事10/26 18:01
→ tokeep : 要撞快撞,笑你不敢10/26 18:01
→ linda0215 : 轉過去被開罰的找曾先生 他會幫忙撤罰喔10/26 18:03
→ tokeep : 檢舉仔崩潰就是爽10/26 18:03
→ linda0215 : 有轉彎優先用48條,直行才是44條喔10/26 18:04
推 GymRat : 垃圾不分藍綠10/26 18:06
噓 fourmi : 垃圾不分藍綠,一邊提案通過,另一邊也不見出來阻止10/26 18:07
噓 HiIm5566 : 好喔10/26 18:08
噓 xu3 : 別害人 最近台中才架七個科技執法抓沒禮讓10/26 18:10
推 kitty2000 : 希望新莊多裝幾個,輔大那邊如果有裝就不會死人了10/26 18:11
→ kitty2000 : 如果平常真的有在讓行人的習慣,最好看到違停擋到10/26 18:11
→ kitty2000 : 斑馬線會不減速10/26 18:12
→ kitty2000 : 直行讓行人,必須先看人行道上有沒有人準備過馬路10/26 18:13
→ kitty2000 : ,不然有時候會來不及煞車10/26 18:13
噓 rtoday :10/26 18:13
推 lee40006 : 之前有摩托車禮讓後從後方騎過還被開未禮讓,理由10/26 18:14
→ lee40006 : 是保持的距離不夠10/26 18:15
噓 wpd : 這種為了選舉而po的風向文可以桶嗎??10/26 18:15
噓 Sciarra : 禮讓行人你會怎樣?10/26 18:15
→ fenderrb : 氣氣氣氣氣10/26 18:15
→ fenderrb : 他一定是走路沒被讓找警察又不開罰10/26 18:16
噓 furio : 你知道殺人罪也沒有行政罰嗎?10/26 18:20
→ linda0215 : 不要噓我啦 快點幫我推爆 才會有記者來抄10/26 18:20
噓 GTSxForza : 哈,你就永遠不要當行人10/26 18:21
推 more520 : 笑死幫行人補個血,白痴政府盡做白痴事10/26 18:21
噓 pooroo : 標題帶風向很不可取10/26 18:22
推 Chu05 : A了一下之前的文章,看來是反串10/26 18:22
→ linda0215 : 這種好康的事 一定要上新聞10/26 18:24
推 ludoren : 現在的問題也是每個分局對於“轉彎”未禮讓行人的10/26 18:25
→ ludoren : 檢舉案件標準不一樣啊,有的會成案,有的就是回覆不10/26 18:25
→ ludoren : 在檢舉範圍,根本就是在亂搞10/26 18:25
→ ludoren : 之前幸福路有小貨車轉彎撞死行人後,還裝模作樣大執10/26 18:28
→ ludoren : 法,現在政府民代反而是助長這樣的行為10/26 18:28
推 ga3322165 : 臺灣警察能省事就省事,之前去備案在睡覺的員警還在10/26 18:30
→ ga3322165 : 那邊不耐煩10/26 18:31
噓 masala : 廢文10/26 18:32
→ iMANIA : 其實google一下就知道限縮檢舉這個議題 藍綠都在推10/26 18:33
→ iMANIA : 對於立委來說違規魔人的群體>>>>>>>>檢舉達人的群體10/26 18:33
→ iMANIA : 選票比較重要 至於哪些藍綠立委支持限縮自己google10/26 18:33
推 saru20279 : 之前問交通部路政司對方回覆「轉彎車可以用44條檢10/26 18:35
→ saru20279 : 舉並舉發」,把交通部的回覆轉給我轄區的承辦,但10/26 18:35
→ saru20279 : 承辦依然堅持自己的見解「轉彎車一定要用48條舉發10/26 18:35
→ saru20279 : ,然48條不屬於民眾可檢舉項目 不予舉發!」10/26 18:35
噓 ups : 噓爆會有記者嗎?^^10/26 18:37
→ watern : 顆顆10/26 18:38
推 kazami : 限縮檢舉不分藍綠啦 不限縮有人吵 限縮也有人吵 誰10/26 18:43
噓 playdoom : 我還是讓吧!行人很可憐10/26 18:43
→ momoWade : #反串要註明10/26 18:43
→ kazami : 叫愛檢舉的根本沒幾張票 吵輸就乖乖吞下去囉10/26 18:45
→ kazami : 比起檢舉 自己做好最重要 與其在那邊吵限縮檢舉 還10/26 18:45
→ kazami : 不如改掉自己並排暫停的壞習慣10/26 18:46
→ kazami : 檢舉魔人多數都嚴以待人 寬以待己10/26 18:47
推 kazami : 這社會需要的是嚴以待己...10/26 18:50
推 toast122 : 讚啦,有政府會做事!10/26 18:51
→ maniaque : 不管44 or 48 ,都還是違規啊~~~現在是怎了,頭殼??10/26 18:59
噓 wavier : 警察?笑死10/26 19:02
→ wavier : 最好哪天警察或民代家人在人行道被撞死,再來修法10/26 19:03
推 ChungLi5566 : 沒有公路總局的公文 我一率不信10/26 19:04
→ linda0215 : 既然momo大說要註明 那我註明一下10/26 19:06
噓 knight326 : 這種沒證據一律當成廢文10/26 19:06
噓 wilson0937 : 嗯嗯10/26 19:08
推 hieix : 違規固然可惡,但“檢舉”這種風氣造成的社會不信 10/26 19:08
→ hieix : 任與仇恨副作用更大,不管是不是選票考慮我都不認 10/26 19:08
→ hieix : 為檢舉是合理的,執法還是以公權力為主比較好 10/26 19:09
噓 furio : 推ups大 10/26 19:10
噓 hcmike : 支持,不然檢舉到手酸了 10/26 19:13
推 Sailado : 四十八是指沒有劃設行人穿越道的情形,如果有行人 10/26 19:24
→ Sailado : 穿越道則是引用四十四,跟轉彎或者直行無關,所以汽 10/26 19:24
→ Sailado : 車經過行人穿越道的時候不管汽車轉彎或者直行,只要 10/26 19:24
→ Sailado : 不禮讓都依然是可檢舉範圍 10/26 19:24
→ cva2000 : 路口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就44條,沒有的才是48條 10/26 19:26
→ linda0215 : 曾先生說轉彎時就優先用48條 10/26 19:27
噓 QuentinHu : 公三小 10/26 19:28
→ linda0215 : 因此就不能檢舉 我的證據在上面 10/26 19:29
→ linda0215 : 還請樓上兩位大大 提出證據 10/26 19:29
噓 thrombocyte : 德政 以後挑戰極近距離刷卡行人 10/26 19:35
噓 yiyin330 : 曾先生說了算啥,只是他個人解釋 10/26 19:40
→ yiyin330 : 申訴到署長信箱早就打臉過不知道多少案件了 10/26 19:40
推 lion0208 : 覺得是警察問題,也有可能台北市民較會投訴,我台 10/26 19:43
→ lion0208 : 北市檢舉成案率不到八成,相同的檢舉台中市成案率 10/26 19:43
→ lion0208 : 九成九10/26 19:43
推 wpd : 呵呵 原po不敢歸咎市府啦 不符他的宗旨 10/26 19:50
推 deengel : 這次選舉真的沒看到改善交通的政策有點失望 10/26 19:51
推 dversity : 這邊四輪貴族板這樣的文會倒也真奇怪 10/26 19:52
推 ptt20210726 : 我會讓小孩老人,滑手機的,誰理你. 10/26 19:53
推 nautasechs : 哇靠天啊 竟然在車版看到對我有用的文!太感謝了,10/26 19:57
→ nautasechs : 以後轉彎不用怕了10/26 19:57
→ nautasechs : 我超賭爛轉彎過斑馬線時行人那種看到鬼的表情 怎樣 10/26 19:59
→ nautasechs : 啦 看到車來不會閃喔 10/26 19:59
→ linda0215 : 曾先生是執法員警 他說不行就是不會被舉發 10/26 20:03
→ linda0215 : 麻煩樓上那些說可以檢舉的 打去給曾先生 絕對會被嗆 10/26 20:06
→ linda0215 : 爆 10/26 20:06
噓 cayalst : 不用打給他啊 寫局長信箱就能開罰囉 有時只是員警 10/26 20:17
→ cayalst : 的看法不同而已 更上層才不管你不舉勒 照開 之前在 10/26 20:17
→ cayalst : 新莊中正路右轉新泰路檢舉不少不讓行人的了 有些承 10/26 20:17
→ cayalst : 辦不開我就請局長看就開了 繼續當你的違規達人吧10/26 20:17
→ linda0215 : 不是啊 我就是第一次沒開罰 寫局長信箱 對方才回我 10/26 20:19
→ linda0215 : 說民眾不能舉發…… 10/26 20:19
→ linda0215 : 曾員警還說 轉彎不禮讓行人被開單的駕駛 用這個法條 10/26 20:22
→ linda0215 : 申訴成功 因此他不會再舉發 10/26 20:22
推 jason0814uj : 然後呢? 要衝撞總統府再出來發文號召好嗎10/26 20:25
推 lion0208 : 果然是被申訴過,這樣就只能到更高位階甚至局長了 10/26 20:33
→ lion0208 : ,基層員警沒辦法擔 10/26 20:34
→ fonce : 文山區寫署長信箱轉彎一樣不舉啦,你們就繼續放任 10/26 20:34
→ fonce : 交通殺人吧,報應遲早會到的 10/26 20:34
推 Alllllogo : 幫推,以後轉彎就衝過去就好了,說我沒看到,看到 10/26 20:41
→ Alllllogo : 車子要退三步喔 10/26 20:41
噓 dick929 : 反串文看了有點膩10/26 20:52
噓 tokyoto : 沒證據在編什麼故事 10/26 21:08
推 amou1030 : 推啦,依法行事。 10/26 21:11
→ amou1030 : 是民進黨說不能檢舉的,爽啦 10/26 21:11
※ 編輯: linda0215 (111.250.193.71 臺灣), 10/26/2022 21:19:29
推 rrroooqqq : 限縮檢舉後就一堆偷懶員警啦,之前檢舉交叉路口十 10/26 21:23
→ rrroooqqq : 公尺內禁止停車,結果員警回說車輛停在人行道上, 10/26 21:23
→ rrroooqqq : 故不得檢舉 10/26 21:23
→ rrroooqqq : 行人真的很可憐... 10/26 21:29
推 inuwanwan : 推推,德政 10/26 21:30
噓 stareil : 禮讓行人被台灣玩就變得有點病態,一堆二輪仔騎路 10/26 21:31
→ stareil : 中間硬要讓,後面一堆車對向也一堆車都沒讓,就他 10/26 21:31
→ stareil : m一台二輪卡在路中間要讓個行人,行人也覺得尷尬 10/26 21:31
噓 aaaaaalio : 垃圾不分白藍綠 10/26 21:36
推 Shougon : 謝謝你幫忙爭取四輪路權 10/26 21:48
→ Ccsteeker : 為什麼檢舉會被限縮? 10/26 21:59
→ Ccsteeker : 因為無限制檢舉就是台灣交通的照妖鏡。 10/26 21:59
推 finaleWL : 優文推一個 遊戲規則清楚明瞭 剛好上個月檢舉一個 10/26 22:25
→ finaleWL : 轉彎未禮讓行人的 44條 這月底我來看看結果 10/26 22:26
推 primeblue17 : 欸這樣我不敢過馬路欸 10/26 22:31
噓 bnnann : 好太棒了,越多人看到越好 10/26 23:08
推 nautasechs : 你不敢過馬路是應該的,本來走路就要看路,車子來10/26 23:11
→ nautasechs : 了你難道沒想過開車會有視線死角跟後車追撞/阻礙交 10/26 23:11
→ nautasechs : 通問題? 10/26 23:11
噓 five07 : 可憐 10/26 23:38
噓 pf775 : 不然你要投_ _ _嗎10/26 23:41
噓 SiriusJinn : 這種基本道德觀念還要靠法條來約束喔?可憐啊 10/27 01:07
噓 umin928 : 抄你個頭 10/27 01:35
推 atgo1207 : 幫補血 之前交通社團就有檢舉轉彎未禮讓被打槍的 因 10/27 04:19
→ atgo1207 : 為48不在可檢舉範圍 10/27 04:19
噓 nn1975 : 噓並排 10/27 05:48
噓 ftwing : 【你總有一天會下車走路】 10/27 06:47
推 acesslai : 好的不分享,專分享些差勁的思想 10/27 07:07
噓 ryu057 : 你是不會寄署長信箱跟市長信箱喔?讓高層去電他啊 10/27 07:26
噓 frank111 : 哈哈哈 一早就看到有趣的事 10/27 08:11
噓 Adam111 : 真的可憐啊 10/27 09:36
噓 renovar : 這素質真可憐 10/27 09:45
→ linda0215 : 我寄了 市長信箱 對方說不舉發喔 10/27 10:05
→ linda0215 : 整串文看起來 最可悲的是反串文居然看不出來是反串 10/27 10:06
→ linda0215 : 是我病了還是這個社會病了?10/27 10:07
→ syldsk : 推推,下次會記得加速 10/27 10:40
→ mopigou : 警察躲起來看你裝逼 10/27 11:29
噓 yiyin330 : 推文裡那個憂鬱症的公務員想被肉搜出來電是不是 10/27 13:18
→ friberg : 限縮檢舉那些民代真的垃圾10/27 15:30
推 ccc101419 : 原來是反串,看標題差點噓 10/27 16:24
※ 編輯: linda0215 (223.137.70.178 臺灣), 10/28/2022 06:55:53
→ linda0215 : 直接過彎囉 警察不舉發 10/28 10:35
噓 rogerliu : 我知道,都是民眾黨害的對不對? 10/28 12:12
噓 devin0329 : 好了啦垃圾四趴 10/28 12:14
推 iPadProPlus : 原來如此 10/28 14:33
推 as314 : 好棒棒 10/28 16:18
噓 knik119 : 教唆殺人嗎 10/28 20:31
推 KQJH : 上個月有檢舉過不禮讓行人,永和分局以第44條第2項 11/02 23:52
→ KQJH : 第00款舉發成功,一共4台中獎! 11/02 23:52
噓 hhh770509 : 我上個月才檢舉兩台轉彎沒讓的 有舉發 11/03 14:25
推 abcdefg847 : 法院的判決根本不能當作判例,在那說人家法盲之前 12/05 11:30
→ abcdefg847 : 先分清楚吧 12/05 11:31
噓 Maori : … 12/09 20:58
噓 toshism : 這叫好消息... 01/04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