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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說的問題來分析,當碰撞輕微卻又提告過失傷害時。 1、現場談話紀錄表警方就會先紀錄車禍發生時有無受傷,此時的回答會是後續偵辦時的判 斷依據之一。 2、就診時,醫生如診斷不出確實的傷勢(普通車禍常見就擦挫傷、骨折等),診斷證明書常 見記載「病人主訴...」,這代表病人自己說的。 如有此類記載,當然偵查中會進一步以詢問方式反覆確認。 但如果詢問無法確認或偶爾會有如肌肉痛這種傷勢,會再函詢醫院。再有疑問,還有法醫研 究所或其他鑑定機關可以問。 又,推文有板友提到需要「甲種」診斷證明書,事實上實務不會這般要求,當事人多半開乙 種而已,甚至還有中醫診所或普通診所的診斷證明書 3、板友如有車禍,一件都嫌太多。但對後端處理的警察或司法人員來說,一年可能處理過 上百件車禍,證據的取捨自然不會是個問題。 但這類案件多半在檢方就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因為處分書沒有公開關係,一般人不容易得知 。推文有人扯到什麼司法官性別失衡云云,別想太多。 文末,以刑逼民到底好不好,端視你的角度。 對那種遇到車禍後躲在保險公司後面的人來說,有個逼你出來的工具很好啊。 對司法實務的人來說,有時很幹。 ※ 引述《dannielee (sapiens)》之銘言 : 以下舉例為 肉眼無明顯外傷 OR雙方都是汽車輕微車損 : 1.對方全責 車損也不嚴重(板金輕微凹陷這種) : 雙方都無受傷 被害那方可否當下驗傷 裝不舒服去驗傷 : 法官OR檢察官 會採信嗎? : 2.警察詢問雙方 當天雙方表示都無受傷 事後幾天一方驗傷裝不舒服驗傷 : 並推給當天車禍 法官會採信嗎? : 看了很多以刑逼民的案例 好像大家都說不管有沒有傷 都要裝病驗傷 : 法官真有那麼容易都相信驗傷的那方? : 實務上不知道是如何 有經驗的人可以分享案例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F7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8304608.A.2DF.html
acesslai : 應該是擺爛不想處理吧,關保險屁事,沒保險你不是 11/13 10:01
acesslai : 一樣搞 11/13 10:01
kilof : 推 11/13 10:04
pfw : 有保險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啊,不然保保險幹嘛? 11/13 10:22
henryc : 樓上,這種態度很常見啊,但被告的不是保險業務員 11/13 10:29
henryc : 耶。 11/13 10:29
kwinner : 有保險還是會被吉好嗎?乙式+超額保好保滿,太小看 11/13 10:32
kwinner : 人性 11/13 10:33
ryu38 : 保險公司不是萬能,有刑事部分他們不會出來那是事 11/13 10:34
ryu38 : 主要出來處理 11/13 10:34
pfw : 遇到死要錢的一樣上法院,不要想太多 11/13 10:45
Sunal : 還有一種是保險都夠賠了 應是要弄個精神賠償百萬... 11/13 10:53
Sunal : 理由是:都保險出的,你都沒出到錢怎麼可以 11/13 10:53
sgxm3 : 樓上講的這種人還真不少。一點保險概念都沒有的蠢 11/13 12:25
sgxm3 : 貨,非得獅子大開口最後兩敗俱傷。 11/13 12:25
Aixtron : 司法官現在性別比例有沒有偏離人口性別分布?我在敘 11/13 12:35
Aixtron : 述事實!至於會不會產生影嚮,您主觀說不會,我主觀 11/13 12:35
Aixtron : 說會,但是我尊重您的主觀! 11/13 12:35
allen210 : 判決好壞跟性別有什麼關係,你敢說男法官判比較爛 11/13 13:08
allen210 : 嗎? 還是說女法官看到案件先從性別因素下手你覺得 11/13 13:08
allen210 : 比較公正,女方都判輕一點這樣? 11/13 13:08
globejoy : 不好意思喔,你的主觀涉及歧視,根本不需要被尊重 11/13 17:16
globejoy : ,還好意思說自己尊重別人 11/13 17:16
globejoy : 補推 純噓某個歧視仔 11/13 17:18
Aixtron : 我有說那種性別好或爛嗎?不知道是我歧視,還是腦補 11/13 17:25
Aixtron : 的自己心中才有! 11/13 17:25
Aixtron : 一個社會本來就應該反應其人口分布的價值,太過失衡 11/13 17:29
Aixtron : 本來就不好,我只是反應我的看法,我尊重別人的意見 11/13 17:29
Aixtron : 也有罪?難道和我不同,我就要伐異求同?一定要戰到 11/13 17:29
Aixtron : 贏或輸? 11/13 17:29
Aixtron : 我沒有要戰的意思,只是原PO特別提到我的論點,我說 11/13 17:32
Aixtron : 明罷了,我有罵人嗎?就算我是少數說,您可以像原PO 11/13 17:32
Aixtron : 說我說的不對,但人身攻擊duck不必 11/13 17:32
donew82 : 兩年前曾經不慎發生車禍,我開車對方騎重機,對方 11/13 17:34
donew82 : 挫傷,當時第一次要和解對方開出40萬的賠償金,保險 11/13 17:34
donew82 : 公司不願意接受!因為多次回診都沒有骨折跡象,開了 11/13 17:34
Aixtron : 再人身攻擊,我絕不寬貸!!! 11/13 17:34
donew82 : 多次證明都是挫傷,而對方就像前面幾樓說的、認為 11/13 17:34
donew82 : 為什麼是保險賠,而我沒有賠,堅持提告過失傷害! 11/13 17:34
donew82 : 後來找了專門調解的朋友去調解、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 11/13 17:34
donew82 : 25左右的金額、且大方的告訴對方機車不算折舊,照 11/13 17:34
donew82 : 價賠償,對方仍堅持提告!由專業人員建議下,最後 11/13 17:35
donew82 : 我自掏腰包+保險各自多三萬塊給他、才擺平讓他拿了3 11/13 17:35
donew82 : 0幾萬撤告! 11/13 17:35
Aixtron : 有種罵人,就點名罵,否則自己是不是心虛? 11/13 17:36
baboosh : 有律師險 專門處理刑事 結果還是保險公司出錢請律師 11/13 17:53
baboosh : 慢慢跟律師玩 11/13 17:53
koreapig5566: 結論:告爽的。法官不會讓這種人利用提告來凹賠償 11/13 21:26
Sunal : 是阿,保險費是誰付的,未來保費還會加費也是會痛 11/13 23:04
Sunal : 的,實在搞不懂一定要對方出的意義在哪 11/13 23:05
wayne790614 : 家人遇過車禍後對方消失的前例,最後還是走回以刑 11/14 01:39
wayne790614 : 逼民,未來的想法會是以刑逼民轉和解 11/14 01:39
wisdom : 34F的案例,先不提對方受傷這件事的真偽,就當成是 11/14 13:48
wisdom : 事實。那麼這個案子就要分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對方的 11/14 13:48
wisdom : 民事損失,這部分只要能舉證,保險多半都是照規定在 11/14 13:48
wisdom : 保額內都能滿足。即使保險公司不認,最後法院判決也 11/14 13:49
wisdom : 是只要法院判多少,保額內保險公司不會含扣。 11/14 13:49
wisdom : 而另一個點是刑事,對方有受傷,你就有刑事責任,保 11/14 13:49
wisdom : 險轉嫁的是民事,刑事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對方說:為 11/14 13:49
wisdom : 什麼你不用付出代價。這個說法是成立的。而最後為什 11/14 13:49
wisdom : 麼會由你自己掏三萬?這數字很公道,因為這種輕微傷 11/14 13:49
wisdom : 害,法院大概就是判一個月易科罰金三萬。如果對方告 11/14 13:49
wisdom : 你到底,民事判多少保險賠,刑事判決你自己扛,要嘛 11/14 13:49
wisdom : 選擇給法官判一個月繳三萬給國庫結束這一回合(預期 11/14 13:49
wisdom : ),不然這三萬掏給對方買一個方便+五年前科紀錄。 11/14 13:49
wisdom : 說實話便宜了。 11/1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