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 不都有爆料說機車騎士掛墨片在狂飆? 11/23 14:16
→ maniaque : 開玩笑,晚上掛墨片飆速,然後家屬靠北前車沒開大燈 11/23 14:16
推 ayuhb : 啥? 這篇那裡提到安全帽了 11/23 14:17
→ maniaque : 有歐~~~有人用截圖引來的 11/23 14:17
→ maniaque : 當然,我回應的,不是講現在樓主這個啦,樓上別景章 11/23 14:18
推 ayuhb : 你回個跟內文無關莫名其妙的東西幹嘛... 11/23 14:22
推 domago : 信賴保護原則 11/23 14:23
推 Anderson0819: 沒差啊四輪路權仔覺得行人可以撞祝福他全家出門都 11/23 14:26
→ Anderson0819: 被撞飛 11/23 14:26
推 sober921 : 騎士的視野是被自己給飆沒了,路燈跟機車大燈明明可 11/23 14:30
推 lightmei : 如果在日本你綠燈然後有老人推著腳踏車過馬路或一 11/23 14:30
→ sober921 : 以讓他在合理速限發現車前路況的 11/23 14:30
→ lightmei : 群小朋友舉著手過馬路看你減不減速,還規定加速通 11/23 14:30
→ lightmei : 過勒,前提是什麼完全沒講,只想酸 11/23 14:30
→ sober921 : 你這個舉例不好,行人的路權大於汽車,這個例子是前 11/23 14:31
→ sober921 : 車路權大於重機 11/23 14:31
→ Penny4321 : 照你這樣說,中國日本都允許路上有人也直接撞下去? 11/23 14:32
→ longtimens : 我的意思是原原po根本沒搞懂狀況 11/23 14:33
推 noobmuch : 不是腦殘就是1450的聚集地,你期望什麼 11/23 14:34
→ lunping852 : 人本身是會發光膩 11/23 14:34
推 poison5566 : 本來就不是一定某方全責 而是很清楚誰對誰錯的時候 11/23 14:49
→ poison5566 : 應該要某方全責 應注意未注意可以存在 但不是整天肇 11/23 14:49
→ poison5566 : 責37開 11/23 14:50
→ hanchueh : 欸你沒說清楚 行人路權是跟斑馬線有關的 11/23 15:06
→ hanchueh : 所以要說清楚這個行人是在斑馬線上 11/23 15:06
→ hanchueh : 還是在斑馬線附近(視同在線上) 11/23 15:06
→ hanchueh : 還是附近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而他不用 11/23 15:07
→ hanchueh : 還是附近都沒有斑馬線所以視同可合法穿越 11/23 15:07
推 carllace : 沒有應注意未注意,只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能注意 11/23 15:20
推 xiao0120 : 就算有斑馬線也不能闖紅燈阿,有事嗎? 11/23 15:20
→ SilentZ : 你舉的例子蠻怪的吧... 11/23 15:27
推 jacky23 : 台灣的法條邏輯一直都是很一致的 就算我方有路權對 11/23 15:32
→ jacky23 : 方沒有 能夠避免的危害我方還是要盡量避免 寫成法 11/23 15:32
→ jacky23 : 條就是「應注意能注意」如果硬要說有路權的最大 那 11/23 15:32
→ jacky23 : 跟行人最大的先進國家中心思想就完全矛盾 11/23 15:32
推 hanchueh : 就算是行人最大的美國也是要看地方的 11/23 15:51
→ hanchueh : 行人從不該出現的地方出現被撞死也是有車0肇責的 11/23 15:52
推 horb : 行人有霸王條款的。也只有斑馬線上吧 11/23 15:55
推 calase : 其實法官手上資料通常都比媒體報告的多 11/23 19:04
→ calase : 鄉民看起來不合理的點,搭配資料可能會更容易理解 11/23 19:05
推 EVA96 : 看到這種水準的文真的快笑死 XDDDDDDDDD 11/24 00:05
噓 Layton : 「看得到」跟「看得到然後能夠停得下來」應該不一樣 11/24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