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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patrick555 : 我相信在這邊討論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看不慣內線定速 03/22 09:24 → patrick555 : 仔有能力就請去找立法委員修改法律吧 03/22 09:24 看立法院怎麼說的 107年4月立法院議題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67765 (二)據報導內側龜車名列國道重大惡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未駛回原車道導致堵塞,處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交通部 卻開一道後門,「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形成模糊空間,導致警方執法不易。警方坦言,法規對內車道占用時 間及距離都未明訂,以現場執勤人員判斷為主,若內線車輛被中外線車超越,就是 明確的速度過慢。但每次開罰,用路人將罰單貼上網常掀起論戰,多數人對於內車 道是超車道、或只要最高速就能開,莫衷一是,警方也坦言開罰後,民眾不服申訴 機率很高。高速公路局指出,臺灣道路容量飽和,才開放內側當「超車道」兼「快 車道」,主要供超車之用,超完就讓出,若要開須以最高速,不能阻礙超車,「是 因應臺灣路況的彈性措施。」學者指出,國外駕駛人花很長時間培養駕駛文化與道 ,高速公路上車雖多,內車道極少被長時間占用;但臺灣人常占據內側車道就死 不出來,應以執法、源頭考照教育,改變用路人不良的駕駛習慣。 國道警察的標準:內線車輛被中外線車超越就是明確的速度過慢 高速公路局的標準:超車道兼快車道是彈性措施,不能阻礙超車 學者指出:沒文化與道德的臺灣人佔據內側車道死不出來 還真不是沒找立法院 但立法院認為立法院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正常的 是交通部的行政命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亂搞 所以法律不是問題 問題是執法鬆散、怕被申訴、駕駛人沒文化沒道德跟交通部亂搞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248.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50968.A.E3A.html
enkidu0830 : 有沒有怎麼樣,那是你自己認為的龜車跟警察的事 03/22 10:21
pippen2002 : 107?現在是112哦!!懂? 過去不代表未來 03/22 10:39
pippen2002 : 你去問升官的ˊ前交通部長啊~~他懂嗎? 笑爛! 03/22 10:40
bilibala : 樓上趕快爛死吧!這也能扯政治?莫名其妙了。 03/22 10:55
bilibala : 這問題就是兩邊都有說法,政府怎樣做都會有人有意見 03/22 10:56
pzztt : 題目就說最高速了 一堆人跳腳 沒辦法 03/22 11:03
BigRollPeace: 真的修法也會有人嚷著說政府剝奪他在內線用速限上 03/22 14:30
BigRollPeace: 限行駛的權利啦,嘻嘻 03/22 14:30
sazabijiang : 交通部就是執法不利,才會很多人以為+8+9才正常 03/22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