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2WdkjO 完整新聞標題:氣炸了!車停路邊遭醉酒吵架撞毀 女控肇事者不賠 原文內容: 停放路邊的車子,遭人喝醉酒衝撞,嘉義1名受害者怒控,對方原先說好會賠償損失,後 來卻以經濟不佳為由,只打算給3600元的紅包了事,但車子維修近6萬元,還花了46天才 修好,生活大不便,讓她決定提告毀損。她說,好不容易鄰居提供撞車當下的影片給她, 法官卻要她找到證人,證明對方是故意衝撞案件才成立,讓她難以接受! 女子vs.男子:「喜歡了嗎?喜歡了嗎?喜歡了嗎?」 不顧男子阻攔,女方開了車迎頭衝撞,引擎蓋隆起,她下車怒嗆,還憤力關上了門,男子 急著要打開,卻打不開!原來女子喝醉了,撞車出氣,車門都撞壞了! 受害者徐小姐:「那女生駕駛有打電話來跟我說,就是我沒有車去修車的這段期間,1天 可以補償我1千元的代步費,後來我們直到車修好,她老公就說他是做工的,可能經濟狀 況不好,她老婆沒有工作,所以可能比較沒有錢,他可能包個紅包給我這樣。」 撞車意外發生在去年9月9日,3名男女喝了酒吵架撞車,徐小姐不滿對方無意賠償,也質 疑警察態度不夠積極! 受害者徐小姐:「一直沒有拿到這段影片,所以我真的也求助無門,因為沒有照到也沒有 證據,有了之後,我拿這段影片要再去派出所提告,就不好告了。」 長榮派出所副所長王文智:「員警到場發現林女酒後駕車,酒測值0.72,依公共危險罪嫌 疑送,現行犯移送,被害人提出毀損告訴,員警依規定受理。」 由於當時並沒有拿到撞車的影片,徐小姐說,法官一度要她自己找證據,現在又要她找到 找到證人,證明對方是故意撞車才行,讓她覺得不合理! 律師王振名:「民眾在車輛或是建築物遭受不明原因破壞時,應該立刻拍照存證,保存證 據,調閱相關監視器錄影帶,以及留存修復的單據,以作為後續求償之用。」 避免引發糾紛,律師也提醒確保自身權益之道。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車停路邊發現遭不明人士碰撞毀損,第一件事情就是先自行將車輛外觀拍照存證,並觀察 周邊有無政府或私人商家的監視器,以利後續提告、求償。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3208615.A.856.html
VSshow : 白痴不到報警 05/04 21:58
VSshow : 北七不照SOP流程跑 05/04 21:58
summer08818 : 有報警 只是當下沒留證據 05/04 22:00
MK47 : 報警警察不是會拍照嗎? 05/04 22:06
pimday : 她到底有沒有拿到影片 那段話真的看不懂XD 05/04 22:08
LeeAnAn : 新聞連結裡面沒有影片。各位不要上當 05/04 22:25
loveloser : 就單純車禍硬要告毀損被法官打槍後怪警察的三寶法 05/04 23:03
loveloser : 盲仔 05/04 23:03
loveloser : 毀損要有故意 她自己無法舉證當然被打槍 05/04 23:06
loveloser : 連民事訴訟的錢都要省 死好 05/04 23:07
vovoson : 法官不會隨便開先例好嗎 以後大家都用毀損以刑逼民 05/05 00:43
vovoson : 法官就煩死了 05/05 00:43
johnny30489 : 又是酒駕 四輪仔一天到晚酒駕亂撞 05/05 01:19
berryc : 酒駕肇事都可以推給酒、非故意 05/05 02:03
poposaur1 : 垃圾法官 05/05 04:51
sharkhead : 推loveloser 05/05 06:30
freeclouds : 賠不賠是民事問題 怎麼整天都想以刑逼民 05/05 07:03
freeclouds : 要告車損對方不賠去聲請假扣押阿 怎麼這點都不做 05/05 07:03
ccc101419 : 白癡,毀損要有主觀的故意要件,告民事侵權行為損 05/05 07:09
ccc101419 : 害賠償就好了 05/05 07:09
ccc101419 : 仔細一看上面還有人嗆法官,去念點書好嗎? 05/05 07:11
dragon8332 : 內文低能推文也有低能 05/05 07:22
preisner : 毀損罪, 行為人必須具有毀損之故意, 沒錯啊 05/05 08:14
preisner : 這應該先告民事賠償吧 05/05 08:14
preisner : 覺得法不合理就去要求立委修法啊,現在法就是這樣啊 05/05 08:15
t7788921 : 做工的經濟狀況有比較不好嗎?新聞不是一直報工地多 05/05 08:22
Tahuiyuan : 又這種酒駕賤民…做工薪資不差,但他們會吃喝嫖賭 05/05 08:38
Tahuiyuan : ,那個階級太多這種了,建議立法把賠不出錢的廢物 05/05 08:38
Tahuiyuan : 抓進義務勞動隊,用基本工資做到賠完,賴賬不賠或 05/05 08:38
Tahuiyuan : 脫產仔保證少很多。 05/05 08:39
QuentinHu : 就告錯法條,先罵法官?! 05/05 09:15
ppp001 : 一定沒保車體險 對這種人就是讓保險公司代位去告 05/05 09:55
Primk : 亂罵的都要 看一下 是不是支持高速內車道違法超速仔 05/05 10:18
ultratimes : 酒駕還沒故意?刑法19III參照 05/05 12:53
ccc101419 : u大師你知道什麼叫作「自曝其短」嗎?不要再丟臉了 05/05 13:46
canlest : 哪一個是u大師? 還是c大推錯篇? 05/05 13:59
loveloser : 樓上居然不認識u大師 笑 05/05 14:42
kimiraikko : 民刑事不分 然後覺得很委屈 鄉民同憤慨爛政府 05/05 15:43
j07242054 : 笑死竟然有人不認識大師 05/0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