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naeatshit: 車號po出來會被吉吧? 10/03 17:58
推 basterds : 黑色奔ㄗ敢罰就吃子彈 10/03 17:58
推 Dusha : 車號不屬個資 為何會被罰 10/03 17:59
→ Dusha : 打錯 為何會被吉 10/03 17:59
推 Rudolph0726 : Po車牌最好吉得成 10/03 17:59
推 morrishh : 唉 有夠爛 10/03 18:00
推 bestsonaever: 牌子都寫罰責了還不罰 這可以檢舉處理單位了吧 10/03 18:01
噓 canlest : 不是 這是停管處業務 10/03 18:02
→ canlest : 跟警察檢舉本來就不對 10/03 18:02
→ NCC1305 : 身障的停車證是有登記車牌的,就算沒證也可以查該 10/03 18:03
→ NCC1305 : 車是否符合停放資格 10/03 18:04
推 alittleghost: 違反前條規定占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 10/03 18:05
→ alittleghost: 通報停車場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 10/03 18:05
→ alittleghost: 第三項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 10/03 18:05
→ alittleghost: 法條是說業者通報,民眾檢舉看警察心情 10/03 18:06
推 yameiday : 光是非屬道路用地就9成以上罰不了了吧 10/03 18:08
噓 canlest : 紅明顯 這就直接市長信箱檢舉即可 10/03 18:10
→ canlest : 台北的話就是單一陳情系統 10/03 18:10
推 ttnyhaay : 看到沒[非屬道路用地],上次檢舉亂停身障車位的也是 10/03 18:10
→ ttnyhaay : 一樣回覆,奉公守法的被當傻子 10/03 18:10
推 ppp369 : 猴猴做代誌 10/03 18:12
推 kivan00 : 根本一個法令各自解讀嘛 看心情辦 10/03 18:12
推 ttnyhaay : 苗栗也一樣啦,台灣最美的風景 10/03 18:13
推 t5p3ax : 反過來檢舉告示牌詐欺 10/03 18:13
→ lordwill : 在台灣不要生小孩 育兒環境超不友善 10/03 18:13
噓 jameslee0723: 這我問過警察,說要開單不易! 10/03 18:14
推 ttlun : 讚 以後我要爽停 10/03 18:15
推 poeoe : 因為不屬於警察單位開罰啊 10/03 18:16
噓 nikesb : 垃圾警察只有機車兩段擅長而已啦,其他都一堆理由 10/03 18:16
推 alwang : 台北有規定要透過單一陳情系統檢舉 不能走警察系統 10/03 18:20
→ alwang : 台北市的警察系統也選不到占用粉紅色藍色車位的項目 10/03 18:22
噓 george31708 : 法條說要業者報警舉發。你是業者嗎? 10/03 18:22
推 CoachKuester: 10台佔用婦幼專用車位的8台是雙B 10/03 18:24
→ CoachKuester: 在台灣開雙B的是不是都是沒水準的居多啊? 10/03 18:25
推 basterds : 沒水準的是那種以為有台車就優越的,不限雙B 10/03 18:31
推 siopp : 你只是投錯單位而已,不是投道路違規的檢舉信箱 10/03 18:32
→ ccc101419 : 給樓上:後面申訴市長信箱已經是「權責單位」回復 10/03 18:34
→ ccc101419 : 我了哦 10/03 18:34
→ ccc101419 : 不過可能是因為法規要求停車場業者才能檢舉啦,難 10/03 18:35
→ ccc101419 : 怪根本沒人在怕形同虛設 10/03 18:36
推 everfit : 我在泰安休息站不小心停過婦幼專用格,路人馬上提醒 10/03 18:38
推 choosin : 這就技術性擺爛 基本上這種事政府有臉規定就要有本 10/03 18:41
→ choosin : 事執行 等到民眾自己檢舉都已經是政府怠惰 然後民 10/03 18:41
→ choosin : 眾還很難檢舉補救 10/03 18:41
推 ckzzz : 會認為開什麼車都是怎樣的人,根本弱智 10/03 18:42
→ ckzzz : 人的因素硬要扯到車的品牌 10/03 18:42
噓 ultratimes : 不要沒事就搬法條出來,不開罰,很大是嗎? 10/03 18:47
推 vatog : 錄案辦理? 這答覆實在模糊 10/03 18:51
→ Lowpapa : 不只婦幼 一堆殘障車位都沒證亂停 10/03 18:52
推 buster520798: 在路上騎車開車亂丟煙蒂,即使拍到了也標注時間地點 10/03 18:53
→ buster520798: 也檢舉失敗,供參考 10/03 18:53
→ gjgj6666 : 停車場法的主管機關本來就不是警察局啊,你投錯當 10/03 18:59
→ gjgj6666 : 然被打槍 10/03 18:59
→ berryc : 單一陳情系統才是對的啊, 直接打去派出所被搓掉都不 10/03 18:59
→ berryc : 知道 10/03 18:59
→ jack55777100: 你可能沒看過台中港outlet殘障車格,+9跟豪車的最佳 10/03 19:04
→ jack55777100: 停車位 10/03 19:04
→ ymy7171 : 你檢舉錯地方了吧,這不是交通違規阿.... 10/03 19:04
推 zxc654033 : 要跟1999檢舉 10/03 19:06
→ ccc101419 : 第二次申訴市長信箱已經是新北市交通局停管科回復 10/03 19:06
→ ccc101419 : 我了 10/03 19:06
→ abobi : 台北市會罰喔 10/03 19:09
推 wuliou : 好 明天開始爽停 10/03 19:42
推 ives522 : 好 停爆 10/03 19:43
噓 hcshin : 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的「道路」,本來就 10/03 19:44
→ hcshin : 不是警察的管轄範圍。 10/03 19:44
→ hcshin : 一堆人搞不懂正確受理檢舉的對象是誰 10/03 19:48
推 deeder1 : 別說什麼商場百貨公司啦,前兩天在泰安休息站,也 10/03 19:49
→ deeder1 : 是一堆+9跟雙B都直接停身殘/婦幼車位,只因為這些 10/03 19:49
→ deeder1 : 車位離廁所最近。(看過確定沒證、而且下來一車都 10/03 19:49
→ deeder1 : +9) 10/03 19:49
噓 ludoren : 這種停車場權責單位就不是“警察局”,不要就只會 10/03 20:02
→ ludoren : 憤世嫉俗,然後推文說到的國道服務區,那就是真的道 10/03 20:02
→ ludoren : 路範圍 10/03 20:02
→ sazabijiang : 你跟原PO一個樣,並不是真心為了弱勢團體著想 10/03 20:20
→ sazabijiang : 你只是想滿足自己的正義感而已。 10/03 20:20
推 YEHBOBO : 不適用道路處罰條例要送社會局還是哪裡看看 10/03 20:21
推 toshiba5566 : 車牌門牌不是個資啦! 10/03 20:22
噓 SIL : 因為你寄錯單位了,這個應該是找交通局 10/03 20:23
→ ccc101419 : 讓我替某幾樓highlight一下重點,知不知道什麼叫「 10/03 20:33
→ ccc101419 : 權責機關」? 10/03 20:33
推 canlest : 我們跟你說的是實務可行的 10/03 20:44
→ canlest : 你可以先用可行的方式檢舉 10/03 20:44
→ canlest : 同時要求他們照規矩來 10/03 20:44
→ ccc101419 : 其實我已經看到某樓有正解了,就是只有停車場可以 10/03 20:49
→ ccc101419 : 檢舉,民眾檢舉就看承辦 10/03 20:49
推 wtfconk : 一直都是這樣啊,奉公守法的永遠吃鱉,懂得鑽漏洞才是 10/03 20:58
→ wtfconk : 真的 10/03 20:58
推 TobyW : 一開始就檢舉錯單位,跟停管處檢舉幾乎都成案 10/03 21:05
噓 wim1990 : 這個行為跟你去台電說你家停水一樣 要人家怎麼辦? 10/03 21:09
→ TobyW : #32-2是說停車業者應通知主管機關,如限期改善仍不 10/03 21:33
→ TobyW : 作為,則「停車場」會被依#40-1罰1800~3600 10/03 21:33
→ TobyW : #40-2則是說如果車主違反#32-3違規停在專用車位, 10/03 21:33
→ TobyW : 「車主」會被罰600-1200,並沒有停車場才能檢舉這 10/03 21:33
→ TobyW : 種事 10/03 21:33
→ ccc101419 : 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10/03 21:37
→ ccc101419 : 如果真如T大所說 為何新北交通局停管科也沒有舉發呢 10/03 21:38
噓 ymy7171 : 權責機關回覆你是因為你改寄市長信箱 10/03 21:40
→ ymy7171 : 所以你一開始就該找交通局停車管理科檢舉就好了 10/03 21:41
→ ymy7171 : 而且他都寫 錄案辦理 不就是在處理了嗎 怎麼沒做為? 10/03 21:42
https://i.imgur.com/yfA8f0A.jpg
請你比較兩個回復的文字,看看差別在哪
※ 編輯: ccc101419 (1.163.165.245 臺灣), 10/03/2023 21:44:37
→ TobyW : 錄案辦理就是已舉發的意思,停管沒有不處理 10/03 21:45
→ TobyW : 民眾可以跟停車場反應,也可徑向停車場主管機關檢 10/03 21:50
→ TobyW : 舉,供參 10/03 21:50
原來是這樣嗎?
謝謝賜教 但為何另一個回復有出現"並依停車場法進行裁處"的文字而我這件沒有?
※ 編輯: ccc101419 (1.163.165.245 臺灣), 10/03/2023 21:54:39
推 dream6789 : 推 10/03 22:00
推 whitecow : 你是不是不爽賓士車 10/03 22:18
→ yumeixuan : 婦幼車位跟博愛座有87%像 10/03 22:30
噓 qweboy : 檢舉送錯單位 警察局不管停車場的 10/03 22:52
推 joseph0318 : 不是寫錄案辦理了嗎 哪裡跟罐頭跟你說不罰 10/03 23:05
推 theone5204 : 新莊好市多檢舉,跟原po類似的回覆 10/03 23:23
噓 VVVV55555 : 不是找警察局,是停管處開罰的,請找停管處,網路 10/03 23:34
→ VVVV55555 : 搜尋就有婦幼車位檢舉攻略了。 10/03 23:34
推 fj90201 : 鳳山火車站停車場以前也檢舉過,大家踢皮球 真可憐 10/04 01:29
推 snowfish104 : 要找停管處啦 台北市1999每一件都隔天就開 10/04 01:43
噓 iuexeyz : 檢舉錯機關當然不舉發,呵呵 10/04 06:50
→ AHEAD099 : 不就用字遣詞差別而已 第一點看起來就人工回覆的 10/04 07:38
→ AHEAD099 : 就是通知你有在處理了 意思差不多 10/04 07:41
噓 trickart : 是停管處管…不是警察局 天啊…檢舉送錯單位還在不 10/04 07:52
→ trickart : 開心… 10/04 07:52
推 qazwd : 送錯單位了吧,這是地方政府交通局管的,開單的單 10/04 07:59
→ qazwd : 位是交通局 10/04 07:59
噓 danielpupu20: 加油 10/04 09:09
推 ChikanDesu : 呃 廢話嗎 停車場哪裡能跟警察檢舉 10/04 11:08
→ pepe5566 : 所以你這是投錯單位… 10/04 11:21
推 hanabidsca : 網路攻略一堆啊 10/04 12:11
噓 wenchin1023 : 先噓爆 停車場本來就不是警察主管 去把規定讀熟再說 10/04 14:49
推 p1227426 : 好市多 家樂福 都可以停了 10/04 16:53
推 ssqqqqqq : 你想知道停管科有沒有裁罰就把案件編號抄下來再寄 10/04 17:39
→ ssqqqqqq : 一次去問就好了... 10/04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