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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8620 原文內容: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違停逆轉判無罪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汪姓丈夫搭安姓德國籍妻子的車,但安婦在路上違停、未緊靠路 邊60公分內,請汪男下車察看後車廂關好沒,遭林姓婦人開車撞死,一審時嘉義地院認安 婦未選擇安全的停車位置,認她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緩刑2年。二審時台南高分院 認為,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才會撞死汪男,認安婦沒責任改判無罪。 這件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的晚上10點多,安婦聽到後車廂傳來異音,她覺得可能是後車廂 沒有關緊,由於這個路段在右側有水溝,為了讓汪男能從右側下車,她不敢把車子緊停在 水溝邊,所以在道路上違停,閃了警示燈,由汪男下車查看,卻遭林婦開車撞上,最後搶 救無效死亡。 在當保母的林婦供稱,當時車上載著姪女,她因分心與乘客講話,沒有注意到前方安婦的 車,加上時間太晚了,一整天工作下來,又要擔心家裡的事情,精神上不太集中。一審時 ,林婦與安婦的和解因金額上沒共識破局,林婦依過失致死判8個月徒刑。 一審時法官認為,安婦違停也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但考量她是外國人跟丈夫沒有孩 子,失去唯一的親人,諭知緩刑2年。 最後林婦與家屬以400萬達成和解後,獲得家屬原諒,上訴後法院判處緩刑5年;安婦則辯 稱,她有開警示燈光、停車位置在彎道中是最寬敞且不會遮擋視線的地方。 但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2項規定,汽車臨停的時候,需要緊靠路邊,不可超 過60公分,因此二審辯論的核心就在安婦臨停時是否有在60公分內,不過二審認為,即使 是違停,事故的主因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交通部的鑑定意見不應是判斷的唯一依據 ,綜合所有證據,法院認為被告安婦沒有違法,改判無罪。 心得/說明:四輪大爺下車後很抱歉喔,你就不是大爺了被撞死剛好而已,你不要違停不 就沒事了,四輪仔每天撞死人都是行人的問題為什麼政府都不作為呢?應該把酒駕與撞行 人除罪化才對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9.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7325461.A.2F1.html
KITAN : 還好法官腦袋清醒 10/15 07:35
kissa0924307: 四輪現世報? 10/15 07:38
BlackCoal : 違停跟後車撞上去是兩回事,如果他是車輛故障停那邊 10/15 07:46
BlackCoal : ,你也要直直撞上去嗎? 10/15 07:46
liko7676 : 他算是車輛故障下去查看啊 同三樓 10/15 07:55
johnny30489 : 一審時法官認為,安婦違停也有過失責任 10/15 07:56
johnny30489 : 大爺愛違停就說 在那邊腦補 跟紐西蘭那兩個寶有什 10/15 07:58
johnny30489 : 麼不一樣 安全的區域停車不懂?車輛並無急迫性需停 10/15 07:59
johnny30489 : 下或是生命危險 10/15 07:59
libramog : 那以後就把馬路違停到剛剛好一台車能過就好了 10/15 08:38
leutk : 故障跟違停也是兩回事 三樓這個邏輯自助餐很優秀 10/15 08:38
libramog : 刮到就是技術差 全責賠錢吧 10/15 08:39
domago : 公車靠站 vs 貨車違停 10/15 08:41
Zodiac10 : 妻駕車臨停,夫下車檢查被撞死,和解後妻判無罪。 10/15 08:54
Zodiac10 : 原本判五個月緩刑變成無罪,這還好吧... 10/15 08:55
yurian : 有些人感覺就是一定要分族群對立才開心的樣子 10/15 09:06
dslite : 撞人的真老實 10/15 09:07
G773 : 酒駕除罪化? 最好撞死那些反串狗。 10/15 09:25
k1400 : 推 liko7676: 他算是車輛故障下去查看啊 10/15 09:34
k1400 : 車輛異音=車輛故障喔 10/15 09:34
yytseng : 這個判例很有問題,如果這個違停者沒罪,以後在高 10/15 09:36
yytseng : 速公路上路肩停超線然後叫乘客下車,就可以謀害人 10/15 09:36
yytseng : 而無罪了…. 10/15 09:36
fck01 : 此路段有排水溝,啊你不會等沒有排水溝再靠邊停? 10/15 09:37
fck01 : 標準台灣四輪大爺思維,想停哪就停哪。 10/15 09:37
yytseng : 這種案例就不能當純車禍來看,有人死亡重傷,因果 10/15 09:38
yytseng : 關係都要釐清很清楚的,死者家屬應該再上訴才對 10/15 09:38
hcshin : 從這個案例可以知道,不同法官就會有不同見解,反正 10/15 09:40
hcshin : 凡事都法官說了算,法官覺得有罪就有罪,沒罪就沒罪 10/15 09:40
Kayusumi : 違停應該有比例,不然大家都違停後面撞到算倒楣 10/15 09:40
hcshin : 法官說事故主因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那怎沒提次因? 10/15 09:43
zebirlin : 噓這ID 10/15 10:06
Rudolph0726 : 之前在那邊洗推文 10/15 10:30
furio : 林婦自承"她因分心與乘客講話...."這真的自己挖坑 10/15 10:53
ludoren : https://i.imgur.com/HzAQlYz.jpg 10/15 11:00
ludoren : 看判決書在中埔台3線的公路 10/15 11:01
chiz2 : 不是啊,不是都說德國人很會開車?怎麼到台灣就歪掉 10/15 11:05
chiz2 : 了? 10/15 11:05
skthree : 你的心態看起來有點生病,有沒有考慮去看個醫生? 10/15 11:36
knik119 : 被三寶撞能說什麼 10/15 11:54
ozyamazaki : 這事件要吐的點實在太多了 在彎道停車? 二審法官 10/15 12:09
ozyamazaki : ? 10/15 12:09
Semaj543 : "停車位置在彎道中"???這什麼極品三寶? 10/15 12:18
Coma : 發這種心得的是什麼族群大家都懂 10/15 12:20
ROTFL : 橘入淮為枳。在這邊酸德國人其實是打自家臉。 10/15 12:23
snth0705 : 可憐 10/15 12:26
Js1233 : 笑死,不會開到安全的地方再查看嗎?那個林姓婦人 10/15 12:26
Js1233 : 有夠衰的 10/15 12:26
snth0705 : 笑死?衰在哪 開車分心撞到人活該死好 10/15 12:28
PCC2003 : 跟乘客講話就分心撞上去,這種人別再碰車子了 10/15 12:34
ludoren : 看判決書是在彎道前,林婦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拍到對 10/15 12:37
ludoren : 方故障燈有8秒的時間,有8秒反應時間結果還是撞上去 10/15 12:37
Tahuiyuan : 有8秒還能撞上去,就算硬要判安婦有部分責任,頂多 10/15 12:47
Tahuiyuan : 一成吧。至於違停到自己當寡婦,其實蠻有哏的。 10/15 12:48
wetor : 有山溝的地方就會有車神,自己小心 10/15 12:48
Tahuiyuan : 德國人在台灣開車歪掉,表示日耳曼人種沒有比百越 10/15 12:49
Tahuiyuan : 和馬來人種擅長開車,道路設計才是主因。 10/15 12:50
finasoul : 亂停遇到亂開的 絕配 10/15 13:22
SSSONIC : 看到人就撞死 這很台灣 10/15 13:35
SiriusJinn : 沒關係 重機還是不能上國道 10/15 14:04
birdman4368 : 看來德國人到了台南也是變成當地三寶 10/15 14:40
pinkuuu : 只看文字無法判斷。最好能到現場看當時情況 10/15 14:42
pinkuuu : 但我自己在開車覺得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該撞到人 10/15 14:43
pinkuuu : 開車本就該全身關注。台灣本來路上就一堆寶 10/15 14:44
gogoegg : 當然是後車的問題更嚴重 但臨停要挑地方 10/15 15:14
palapalanhu : 德國人也是嘛 10/15 15:16
Splitter : 我猜撞死人的車子前擋貼30 10/15 16:00
cospergod : 兩輪仔整天在車板也買不起車拉 10/15 17:17
hanchueh : 臨停跟行人被撞是兩回事吧 10/15 17:55
hanchueh : 臨停車不依規定停 被撞 自己應該有部分肇責 10/15 17:56
hanchueh : 但行人就是最大 10/15 17:56
ASKA : 不知道是不是黑紙仔... 10/16 01:03
jhay : 車版一堆雙標仔 高速內線撞蠍子車就是駕駛的鍋 這 10/17 00:50
jhay : 個案例八秒反應還撞死人 結果是罵路邊停車的 笑死 10/17 00:50
poposaur1 : 女人開車 10/19 09:03
poposaur1 : 行人最小 10/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