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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啊 直接建立取締人制度 要經過訓練考核,拿到執照後 可進行取締舉發(直接成案) 並且可抽10%作為酬勞 但若被申訴成功(取締錯誤) 需返還酬勞外加酬勞的三倍當罰款 取締人沒有驅趕、攔截的權利 僅能用拍照舉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3.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0045447.A.019.html
hcmike : 那逼車也要有執照,雞腿執照/等等 現在就有了 11/15 18:54
SSSONIC : 這樣違規也要加重處分吧 違規最低十年徒刑 車輛財 11/15 18:58
SSSONIC : 產沒入充公 11/15 18:58
calase : 樓上這個提議不錯,但大概上路一週你就會發現同事 11/15 19:33
calase : 朋友都不見了XD 11/15 19:33
Bimmer3698 : 呵,同事朋友?他自己也進去蹲了吧 11/15 19:40
Bimmer3698 : 啊,沒車可能就不會 11/15 19:41
ankrro : 女男平等服役2年,兵役期間都去站路口交管,取締違 11/15 20:05
ankrro : 規,與交通警察同等權利,教召考交通法條 11/15 20:05
relaxcloud : 樓上講到兵役,我寧可女生全都去受同樣時數的的護 11/15 20:36
relaxcloud : 理訓 11/15 20:36
CarelessWind: 直接取締發包給民間公司,不就一勞永逸 11/15 21:47
realbout : 我覺得可以~ 11/16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