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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屬於我國法律上的汽車, 縱火慣犯老王在我國法律屬於自然人, 我能在社區規約規定老王不能住進社區嗎? ※ 引述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之銘言: :   : ※ 引述《zyfan》之銘言 : : 朋友社區的管委會以以下理由 : : 禁止電動車停在社區停車場 : : 1、大樓為升降機台,出問題時消防車無法進入。 : : 2、電車電池為金屬密閉式,消防灑水設備無法應付。 : : 3、電車一但開放不是只能指定品牌而是必須公平全部開放,電車自燃發生並非為發動 : : 間;而是靜止狀態下也會產生。所以為大樓安全起見不能開放!如有必要須經區權會同 :   : : 。 : : 因為朋友想購入電動車 : : 但結果不讓停 : : 我怎麼看都覺得不合理~ : : 光第一點~難道平面車位的地下室 消防車就進得去嗎? 進去有用嗎? : : 大家覺得勒!? :   :   : 管委會這種做法是完全合法呀~ :   : 這個最主要是大樓自治的精神啦 :   : 基本上政府不會介入大樓自治 :   :   : 只要管委會合法開會投票 做成的決議 :   : 也可以是當做是有經過法律授權 :   : 要推翻只有一個辦法 :   : 下次開會 :   : 讓其他住戶投票通過可停電車 :   : 這個建議你可以一戶一戶去敲門遊說看看 :   :   : 但畢竟現在大家知識都提升了 :   : 都知道鋰電池的火災風險 :   : 油車燒起來 :   : — 就是用泡沫滅火 :   : 電車燒起來 :   : — 沒有任何辦法可滅火 只能讓他自己燒完 :   :   : 車子在燒 :   : 20分鐘 整棟大樓就都是煙了 :   : 你覺得其他住戶 :   : 可以接受地下室的車子燒個10小時嗎? :   : 整棟大樓都不用住人了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34.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1224941.A.EDE.html
ctx1000 : 老王可以被惡鄰條款處理 11/29 10:35
jinshun : 管委會說禁大便 本板鄉民也會回你:一切合法、不爽 11/29 10:39
jinshun : 你就去告啊 11/29 10:39
ctx1000 : 你可以去試試看規約大家要不要改禁大便阿 11/29 10:42
Aixtron : 不行,但可以阻止車進去,車主要去打官司,取得執行 11/29 10:47
Aixtron : 名義後再強制執行,曠日廢時!這就是法律!!! 11/29 10:47
hugoworld : 規約沒那麼偉大好嗎 11/29 10:50
Aixtron : 法律好氣又好笑的點,在於通常您的對手都不是善良守 11/29 10:50
Aixtron : 法的人!但對不守法的人,您要有錢有時間慢慢玩,還 11/29 10:50
Aixtron : 不見得玩的贏,搬走還比較快! 11/29 10:50
Aixtron : 如果大家都守法,就好了,連紅線違停都做不到了,有 11/29 10:52
Aixtron : 花式規約不就正好? 11/29 10:52
leutk : 就一堆法盲用自己的定義把電車另外歸類 同時也以為 11/29 10:53
leutk : 規約可以凌駕法律 就跟那種員工遲到罰3000還覺得合 11/29 10:53
Aixtron : 結論千萬買房億萬買鄰,不是他們錯了是您買錯了XD 11/29 10:53
hugoworld : 規約這麼厲害,怎麼很多大樓公共區域一堆雜物?法 11/29 10:54
hugoworld : 律這麼厲害,怎麼一堆違法違規的事情? 11/29 10:54
hugoworld : 這些法都是給懂玩的,了解吧~ 11/29 10:54
ctx1000 : 很厲害啊 但是執行率很難說 就跟交通規則87%像 11/29 10:55
Aixtron : 重點是台灣不合法但有效!所以不合法併排擋在路中不 11/29 10:57
Aixtron : 給人過的,您就撞下去嗎?所以合不合法是個笑話,看 11/29 10:57
Aixtron : 您沒有才是真的... 11/29 10:57
Killercat : 老王只是前科的話 你要怎麼用惡鄰條款 XD? 11/29 10:59
Aixtron : 早上才碰到一個綠燈,行人紅燈,低頭滑手機要上斑馬 11/29 10:59
Aixtron : 線的,我叭牠,牠看我沒減速,急忙退回去!其實牠不 11/29 10:59
Aixtron : 退,我就要急煞了! 11/29 10:59
ctx1000 : 前科你要他怎樣...騎士更生人之類的? 11/29 11:00
ctx1000 : 慣犯你抓到他繼續犯 就看社區有沒有想要惡鄰阿 11/29 11:01
ctx1000 : 法律規約通常不救急 這點如果還不知道...那當學習吧 11/29 11:02
Aixtron : 卡片改密碼,然後技術性讓您找不到改的人,因為是機 11/29 11:05
Aixtron : 器就不生強制罪!民事您就打到天荒地老為止,要不然 11/29 11:05
Aixtron : 為什麽只有我國有以刑逼民這種爛招?大家都守法保險 11/29 11:05
Aixtron : 不亂開價的話,那裏需要搞到這麽複雜? 11/29 11:05
Aixtron : 其實惡鄰根本沒有用!我們社區有人欠繳五十萬管理費 11/29 11:08
Aixtron : ,我當主委去要還被洗臉,惡鄰的程序要求很嚴謹,對 11/29 11:08
Aixtron : 方寧可給律師也不繳!!! 11/29 11:08
ctx1000 : 欠繳就去照程序催款阿 話說人家欠了你就要惡鄰.. 11/29 11:10
ctx1000 : 他不只欠款而已吧 11/29 11:10
Aixtron : 台灣的悲哀不是大家在比誰守法而被罰很多,是在比大 11/29 11:10
Aixtron : 家不守法而多佔了別人多少便宜! 11/29 11:10
ctx1000 : 台灣交通用路心態不就是佔便宜 我早知道這樣啊 11/29 11:11
Aixtron : 您看我都說對方找律師讓您程序落空,我是寫英文?欠 11/29 11:13
Aixtron : 到一定金額,法律上也是惡鄰喔!所以這個社會每個人 11/29 11:13
Aixtron : 都是法律,法條根本裝飾用! 11/29 11:13
ctx1000 : 你社區不也找律師 自己幹嘛? 11/29 11:15
Aixtron : 佔便宜那只用路,我買便當,都有婆媽直接插進來,說 11/29 11:15
Aixtron : 牠插隊,牠還說插一下不會死!!! 11/29 11:16
ctx1000 : 花點錢讓律師處理阿 花社區錢就花 自己弄會比較好? 11/29 11:16
ctx1000 : 程序落空就當學習阿 我們又不是天生就吃這飯的 11/29 11:16
Aixtron : 站著說話不腰疼,律師是義工? 11/29 11:17
ctx1000 : 所以你覺得都自己來處理0成本最合乎利益? 11/29 11:17
ctx1000 : 那很好啊 我欣賞你 你可以繼續了 11/29 11:17
Aixtron : 我法研所的,找律師也沒用的...不要以為法律律師萬 11/29 11:19
Aixtron : 能!我就當庭看過詐欺犯拍法官桌子的,法官也不能怎 11/29 11:19
Aixtron : 樣... 11/29 11:19
ctx1000 : oh 我該說的已經說完了 你喜歡這樣我覺得ok 11/29 11:20
Aixtron : 主委的權限很小的,想花就花?您下次自願當主委... 11/29 11:20
ctx1000 : 主委本來就沒很大 除非想恣意擴權 11/29 11:21
ctx1000 : 所以我當過幾屆委員 但現在的心態是 不會想再去做 11/29 11:22
petitebabe : 主委權限真的很小...當過就知道 11/29 11:22
ctx1000 : 委員會本來就是依照區權會走 還有規約走 是能幹多大 11/29 11:22
Aixtron : 要請律師也要社區有錢,也要大家同意喔,您想花就花 11/29 11:22
Aixtron : ,和想不讓電車進來就不進來,不是一樣? 11/29 11:22
ctx1000 : 你去問你社區要不要花阿 我長得像你鄰居嗎? 11/29 11:23
petitebabe : 主委花社區的錢請律師還會被社區其他住戶提告 11/29 11:24
ctx1000 : 要花錢就去問區權阿(有需要的話) 沒過就沒過 11/29 11:24
ctx1000 : 大家要擺爛不是你要解決的問題 11/29 11:25
Coma : 建議您也主張油車更容易起火,要求也不得停放油車 11/29 11:27
frank111 : 地下室興建的時候已經考慮過"油車"起火的狀況,也有 11/29 11:28
frank111 : 設置相對應的滅火設施,如泡沫灑水、防火區間等 11/29 11:29
arcross : 拍法官桌子法官也不能怎樣 我的疑問是… 11/29 11:34
arcross : 法官需要怎樣嗎 是拍桌子又不是拍法官的頭 11/29 11:34
ctx1000 : 人家說法研所拉(攤 11/29 11:35
ctx1000 : 桌子: 當時我怕死了...大概這樣 11/29 11:35
hanchueh : 法律是最沒效率又兩敗俱傷的方式 11/29 12:46
hanchueh : 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首選 11/29 12:47
akuser : 規約搆不上法 只要與法牴觸就無效了! 11/2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