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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enchi (...)》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ppt.cc/fdW33x : 原文內容: : 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 國一凌晨發生死亡車禍,前車自撞後車再追撞。(圖/翻攝畫面) : 國道1號南下207K彰化路段,今(16日)清晨許發生一起追撞死亡車禍!楊姓駕駛黑色自 小? : 該起起車禍發生在今日清晨6時11分,41歲楊男駕駛黑色自小客車,在國道1號南向207. 8? : 警消獲報前往,將楊男救出後送往醫院救治,不過楊男當場已無呼吸心跳,搶救後仍不 :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如果車輛發生事故停於車道中無法移置時,應於車輛後方100公 尺? : 心得/說明: : 警方每次只會呼籲車子拋錨要到後面一百米放三角錐,這問題很大吧,很多狀況可能還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欸不是,他自己撞護欄之後都還在車上待6分鐘才下車,而且還是走到自己車前查看時被 後車追撞,被自己車輾斃,這次跟什麼「到後方100公尺放三角錐」一點關係也沒有吧? 問題是什麼? 注意車前狀況 注意車前狀況 注意車前狀況 然而,這種天色快破曉時的視線不良,就算專注開車都不見得來得及反應,如果你在後方 一段距離有放置警示設備,“或許可能”就不會發生追撞。 警察呼籲在車輛後方100公尺放三角錐,主要是“保護有長眼的後方來車”不要再追撞, 不然無論你放不放三角錐,你只要在國道上撞車了、拋錨了,你下車或不下車,本身就已 經存在很大的風險。 警示用的設備(爆閃燈、三角錐)最好放在方便拿取的地方,萬一真的不想用警示設備提 醒後車,要讓後車自求多福自生自滅,我也無話可說,那就請你盡快離開現場,不要像這 件一樣還去查看車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5410974.A.4C5.html ※ 編輯: dick929 (49.216.21.205 臺灣), 01/16/2024 21:20:57
larry780109 : ACC猴沒掛就是可惜... 01/16 21:24
gx9900824 : 不是欸 停內側車道真的勇猛 01/16 22:58
FormulAn21 : 閃雙黃燈都沒看到了 跟撞緩撞車沒啥區別 01/16 23:01
cityport : 需要驗個血吧 01/17 01:52
neil25 : 自撞護欄是要查看什麼?一定自己全吃 就可以趕快移 01/17 04:11
neil25 : 車或路肩躲避 01/17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