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zozc495711: 車子是計程車司機 駕駛也是他 02/02 16:25
噓 lauwei : 一開始這樣假設,這篇意義在哪?為什麼假設不反過 02/02 16:26
→ lauwei : 來 02/02 16:26
為啥要假設反過來?
自己的行為本身就具有可罰性
試駕之前契約內容也寫的清清楚楚的
叫車廠賠錢
根本沒道理
噓 kendavid001 : 邏輯?這什麼類比== 02/02 16:26
看起來很荒謬吧
自己的行為
要業務、車廠賠錢本身就是很荒謬
→ wizozc495711: 如果說今天是酒後代駕 車主坐副駕駛趕時間 請代駕超 02/02 16:27
→ wizozc495711: 速導致被扣牌 我能跟代駕索取賠償 甚至要他把車買下 02/02 16:27
→ wizozc495711: ? 02/02 16:28
當然可以索取賠償阿
為什麼不行?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於法於理有據
自己超速害車廠車輛扣牌造成的營業損失
當然可以上法院主張阿
要他買下來原事主可以不要啊
但侵權行為所造成損害賠償是具有請求權基礎的
上法院穩贏
至於賠多賠少看法官囉
噓 hsnu127348 : 類比失敗, 02/02 16:28
→ hsnu127348 : 計程車司機會相信乘客說超速不會怎麼樣嗎? 02/02 16:28
噓 lauwei : 這篇比阿肥的文還廢 02/02 16:28
很氣喔
是不是說中你了
嘻嘻
→ hsnu127348 : 試乘駕駛會相信業務的經驗判斷合情合理啊 02/02 16:28
好了啦
別跳針了
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55-2 條:
「測速取締標誌「警52」,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
前方路段常有測速取締執法,促使行車速度
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
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
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本標誌。」
居然不相信測速照像標示
相信業務的嘴?
他叫你吃O你就吃喔?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34:59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38:51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43:11
推 hsnu127348 : 你的腦迴路喜歡把事情類比來類比去, 02/02 16:42
→ hsnu127348 : 不習慣 case by case 的討論, 02/02 16:42
→ hsnu127348 : 可是卻無法找出適當的類比, 02/02 16:42
→ hsnu127348 : 就變成了現在這樣滑坡來滑坡去 02/02 16:42
→ hsnu127348 : 就連3樓隨便舉例比都比你貼近了 02/02 16:43
噓 Dusha : 不如別類比 02/02 16:43
噓 NEWinx : 搭計程車會簽同意書?試車有同意條款甲方需依照乙方 02/02 16:43
→ NEWinx : 的指示路線及「速度」行駛 02/02 16:43
你說的有道理
但簽了切結書還能該嗎?
你都簽了
事情發生了
跟我說那不算
計程車沒簽都不能這樣了
舉重以明輕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45:04
→ hsnu127348 : 講錯樓,是5樓才對 02/02 16:44
拿五樓的例子也能請求賠償阿
叫代駕超速、扣牌
再跟你說一人一半喔?
您多想一點再發言吧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47:01
噓 NEWinx : 條款寫要遵守乙方指示的速度,所以乙方叫甲方踩,甲 02/02 16:47
→ NEWinx : 方當然加速了,哈哈 02/02 16:47
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
"在乘試駕過程中,甲方應按照乙方指定之路線和速度行駛,並應遵守安全法規,如交通
違規,甲方同意提供相關文件
辨理歸責作業,甲方除須自行承擔交通違規罰外,如致乙方車輛被吊扣或吊銷牌照,
甲方願依各試乘車之市場短租日租金按日賠償乙方營業損失"
跟我唸三遍:
「應遵守安全法規、
應遵守安全法規、
應遵守安全法規。」
→ Masturbeat : 這類比有點不倫不類吧 02/02 16:47
故意反串的
※ 編輯: afune12369 (49.217.239.132 臺灣), 02/02/2024 16:54:03
推 jackchen1025: 類比還ok啊 02/02 17:47
噓 blue821229 : 這什麼爛比喻 司機聽乘客怎麼開 跟 試駕聽業務怎麼 02/02 18:47
→ blue821229 : 開 哪個機率高?你有試駕過嗎 02/02 18:47
噓 deathmark : 反串的不錯,下次別串了 02/02 19:06
→ Brightheat : 類比的有夠爛 下次別比了 02/02 20:49
→ aaadult : 照你這樣比,駕駛不用賠償給客人啊 02/02 21:24
噓 b9606022 : 比喻失敗 02/02 22:24
推 Quart566 : 車子是司機的還是客人的? 02/03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