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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法大車撞死人跟蓄意謀殺同等級 大車駕駛就會乖乖的讓人了 不然大車駕駛頂多賠個錢、緩刑 有能力開大車就是要負起責任 台灣大車駕駛根本垃圾,而且要嘛很極端的快要嘛很極端的慢 都不知道大車駕照這麼好考 老實講比起大車,我還寧可遇到飆仔,畢竟他們自己會閃 大車視線死角加上激進駕駛根本國道殺人機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217.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7300821.A.6A1.html
gostt : 大車一般都希望乾脆撞死人而不是撞個半死 02/07 19:29
pippen2002 : 40%覺得滿意嗎?? 02/07 20:12
jdkcupid : 看到先修法就不用看了 02/07 20:12
hanktan : 老闆、雇用人同罪,問題少一半,只是物價上漲。 02/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