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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一年級的時候,是許多人的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因爲許多人念大一的時開始開車, 視野變得廣闊了,可以到處去探索,看外面的世界。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開他的 Jeep,帶我去 LA 市中心玩, 剛紅燈變綠燈的時候,我朋友很自然地開車前進,才剛過十字路口, 有一個流浪漢推著一個籃子,衝出來,違規穿越馬路, 我朋友嚇了一跳,還好他技術很好,方向盤轉得夠快,繞過那個衝到馬路上的流浪漢, 就在我們還在餘悸猶存,慶幸自己沒撞上那個流浪漢之際 然後我們就聽到背後有警車的聲音,被 pulled over 了。 警察走過來,口氣很差的問我朋友:「你沒看到有人衝到馬路上嗎 ?! 駕照拿出來!」 我坐在旁邊很不甘心的對著警察咕噥說: “That guy violated the law. He came out of nowhere. We had no time to react…” (那個人違規,突然衝出來,我們根本來不及反應…..) 我話都還沒說完,警察更生氣的說:“Shut up! Or I am going to arrest you.” 那個時候我很不甘心,明明是行人違規阿! 難道我走我的綠燈也錯了嗎? 我們那個時候才剛開始開車,在美國的生活,每天都是開車出門, 後來有幾次看到有行人突然穿越馬路,所有的汽車都是停下來不動, 等到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確定安全,所有的汽車才繼續前進。 多年後我回想 我們在 LA 開車的情境, 我就深深了解,那一天警察是對的,他百分之一百是對的! 這其實是兩件事情。 我舉個例子: 如果黃安說:「台灣人是中國人生的雜種!」 邱毅說:「綠蛆是被人看不起的魯蛇一條」。(他真的說過) 那麼我們有沒有權利,因此在他們腳邊開個兩槍,警告他們? 我不是比喻喔,我是說真的用威脅性命的方式,讓子彈在他們身邊幾公分的地方飛過! 當然不可以啊! 無論別人有多雞歪,都不是可以威脅別人性命的理由。 我在台灣過馬路走斑馬線,就有被威脅的感覺, 許多外國遊客也會有一樣的感覺。 許多駕駛人右轉時,並不會停下來,而是駛向行人, 行人必須趕快走斑馬線過馬路,如果行人突然慢下來,甚至停住,就會被撞。 如果在西方國家,這種不尊重行人的駕駛方式, 行人很可能會停下腳步,破口大罵了。 我身邊來自美國的朋友,有的會告訴我他們過馬路的時候 會怒瞪一直逼過來的車輛。我自己則在剛來到台灣的時候,曾經氣得想帶棒球棍出門。 有一個概念必須清楚,行人如何過馬路,和汽車如何開車,是兩件事情。 正如當年我們在 LA 市中心時,流浪漢突然穿越馬路, 他違規,但是我們駕駛仍然必須以行人安全為最高原則, 開車的駕駛必須馬上踩剎車。 每一個過馬路的行人,無論走得快不快,無論是綠燈走班馬線,還是違規穿越馬路, 開車的人都不可以不尊重行人的生命安全。 原文出處:https://reurl.cc/67Gvg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44.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7450881.A.BB9.html
computerqqq : 幻想文 02/09 12:02
SungHyun : 這幾年看下來...至少二輪水準贏四輪是確定的 02/09 12:08
dahlia7357 : 沒多長也要分上下 02/09 12:10
Archanfel : 考美國駕照時應該有讀過一句吧 : Pedestrians ALWAY 02/09 12:27
Archanfel : S have the right of the road. 02/09 12:27
cityport : 現在都是換照..根本沒人讀規則吧 02/09 12:34
GLUESTICK : 腳痛部:改善要一百年 02/09 12:47
cityport : 台灣還要行人踏上斑馬線才讓..美國很多地方是站在 02/09 12:53
cityport : 路邊上還沒踏上斑馬線..你就要停下來 02/09 12:54
cityport : 在德州就看過好幾次有人被開單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02/09 12:55
cityport : 就算行人揮手讓你過..法律的規定就是行人有過馬路的 02/09 12:56
cityport : "意圖"你就必須停下來給他過..不然就吃罰單 02/09 12:57
cityport : 不過這些都是在有斑馬線的情況 02/09 12:59
akirapai : 你說的是剛綠燈的情況,你試試車在跑突然衝出去法 02/09 13:00
akirapai : 官會怎麼判 02/09 13:00
cityport : 行人闖紅燈..這很複雜..美國各地法律不同..判決有差 02/09 13:05
cityport : 事故是不是在斑馬線都會有不同判決 02/09 13:07
cityport : 不過我記得德州大部分地方..行人衝入速限較高的馬路 02/09 13:08
cityport : 被撞死..駕駛是免賠免訴的 02/09 13:09
cityport : 正常行人不會有的行為..美國法律會保障駕駛人 02/09 13:10
fishhy : 台灣駕照不是每個州可以換照,至少加州是不行的! 02/09 13:20
kai0829 : 好了啦 他國事務 02/09 14:00
ststLiang : 你看車版就知道了 擋路的人 沒有人權 水準就是這 02/09 14:01
ststLiang : 樣 02/09 14:01
ststLiang : 而且擋路的還可能是合法的 02/09 14:03
ststLiang : 台灣交通就是在玩叢林法則 02/09 14:05
MaxScherzer : 分上下幹嘛 02/09 14:19
yiyin330 : 這什麼廢文 02/09 14:34
jtoro : 其實很想說美國人不一定做正確的事 02/09 16:29
relaxcloud : 台灣人看外國人:參考美國如何防疫,不戴口罩才是 02/09 17:12
relaxcloud : 人權 02/09 17:12
relaxcloud : 23樓在說什麼,他都說那個乞丐違規衝出來了,還在 02/09 17:14
relaxcloud : 那邊亂比喻,那個美國乞丐這樣是合法的? 02/09 17:14
ian41360 : 所以美國現在滿地流浪漢啊,每個都行人帝王,我也 02/09 17:21
ian41360 : 是都去當流浪漢 02/09 17:21
cactusho : 推 02/09 17:37
polypress : 引喻失義 02/09 18:14
poposaur1 : 有本事你帶球棒出來違規衝出來,台灣人絕對給你死 02/09 19:07
poposaur1 : 、絕對撞死你,絕不留情 02/09 19:07
poposaur1 : 憑什麼你負責違規,我負責閃 02/09 19:08
moonlightz : 樓上一堆四輪我最大的大爺耶! 02/09 20:36
SKY22 : 當你的家人闖紅燈被車撞死,你能夠說沒關係是他活 02/09 22:25
SKY22 : 該,不要開車的人負責,如果你能這樣做再這樣說 02/09 22:25
airback76 : 照你的邏輯斑馬線也不用紅綠燈了 02/10 09:18
airback76 : 甚至連斑馬線都不用,行人愛怎麼走就怎麼走 02/10 09:19
kenuser : 美國有規劃30公尺內2個行人穿越道500公尺內超過7個 02/10 09:36
kenuser : 行人穿越道嗎?必須禮讓行人但是交通設施也需要檢 02/10 09:36
kenuser : 討合理的交通設施更能降低交通意外 02/10 09:36
viajoyce : 你說的、舉的例子確實在某部分是對的、應該以尊重 02/10 14:08
viajoyce : 生命為最高原則,但是行人違規部分為何沒有有效的 02/10 14:08
viajoyce : 處理?沒有有效的治理行人違規及刻意行為時,是很 02/10 14:08
viajoyce : 難讓眾人服氣的。 02/10 14:08
大家來討論一下,如何更“有效”治理行人違規闖紅燈
CORSA : 其實比較好奇的是若行人搞碰瓷就只能任其得逞?! 02/13 11:58
CORSA : 若如此碰瓷黨在美國光搞碰瓷就能發大財了 02/13 11:59
“碰瓷”指的是 行人故意在路上挨車撞,並要求駕駛者賠償行人醫藥費的行為嗎? 如果是的話,因為已經發生撞擊了,所以以意外事故來處理 警方應該會調閱路口監視器,以釐清雙方責任 在這狀況下,故意碰瓷的行人,不見得會得利 不然好像沒聽過“碰瓷”在美國發生(這個詞,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揚光大的?) ※ 編輯: burzum911 (42.79.243.183 臺灣), 02/13/2024 18: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