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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自己也被惡意檢舉過 被檢舉的項目是闖紅燈 無號誌路口 機車行車紀錄器沒拍到我經過的路口 直接用下一個路口的紅燈判斷我闖紅燈 申訴這張紅燈我跑了四趟警局 請了四個半天假 所幸最後申訴有過 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真如原篇的推文 違規車號是檢舉者在網上填寫了 那這不是構成了 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了嗎? 我當時有跟警察說這個問題 但是沒有得到正面的回應 難道我請的四個半假就這樣犧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6.6.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0285950.A.E8A.html
ChungLi5566 : 不是故意就不會構成 03/13 07:51
Jamie : 你能期待現在這些廢警有什麼作為 03/13 08:09
Jamie : 他們的心態就是懶 反正我開 有問題你去申訴 03/13 08:10
Jamie : 民眾也是反正我就是檢舉 成立不成立隨便 03/13 08:10
shomap : 無法舉證是故意行為 03/13 09:13
anal5566 :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必須要公務員針對登記事項沒有審核 03/13 09:47
anal5566 : 的權限,罰單是經過員警審核檢舉資料後才告發的,不 03/13 09:48
anal5566 : 會構成,好好過日子比較實在 不要糾結了 03/13 09:48